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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百元以下不退! 政府A人民退稅錢
2013/02/27 14:00:53瀏覽41|回應0|推薦2
「屬於我的錢,政府有什麼理由不退還給我?」綜所稅等國稅退稅額在兩百元以下、地方稅一百元以下免退,民眾抱怨財政部不主動退還溢繳小額稅款,形同揩老百姓的油,「沒道理」。

「財政部的作法,是變相鼓勵納稅人報稅亂亂報,形同懲罰認真報稅的納稅人」,立委黃偉哲表示,將在立法院提案修法,把當初賦予財政部的行政裁量權收回,讓國稅局不能再以「退稅人力不足」為藉口,A納稅人的錢。

財政部二○一○年九月,根據稅捐稽徵法第廿五條之一規定,以減少人力成本為由,報行政院核定後,以行政命令發布免退的稅捐限額,綜所稅為兩百元、地方稅為一百元,除非納稅人主動提出書面申請。

許多民眾不了解,以致多繳的小額稅款,幾乎全進了國庫。以一○○年度綜所稅申報為例,二百元以下件數是九萬八千四百卅三件,申請退還只有二百廿二件,金額二萬六千元,有近三百九十五萬元「充公」。

「我連續四年退稅額都在兩百元以下,政府不主動退,累計已損失七百元,可以買十個便當了!」台南市民林峻德表示,他一人工作要養全家四口,連續四年都因金額在一百五十到一百八十元,被通知免退,讓他相當氣憤。

「難道我報稅時算得剛好差不多,就不退稅給我,這合理嗎?」他表示,很多人報稅時故意短報、漏報,「反正國稅局會通知補稅,晚繳還可多賺幾天利息」,國稅局這種作法是在開倒車。

市民李書玫也接到兩百元以下不退稅通知,氣不過跑到國稅局詢問,才發現再跑一趟、填退稅申請書就能申請退稅,「但多數人不知道啊,稅務不能追稅就緊迫釘人,退稅就打馬虎眼!」

立委黃偉哲也說,基本工資調漲爭議時,勞工爭的只是增加一顆茶葉蛋八元的錢,政府都錙銖必較,退稅時卻有一堆不退稅的理由,「不退沒道理」。成功大學會計系暨財務金融研究所講師林志隆也是會計師,指出退稅款是「政府欠納稅人的錢」,欠債的人無權決定在什麼條件下才還債。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701110.shtml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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