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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發稅單? 三年註銷千億稅款
2011/07/11 11:36:45瀏覽71|回應0|推薦0

政府「亂發稅單」,三年註銷逾千億稅款,引起民意代表質疑。財政部承諾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初步研析認為,註銷稅單與近年朝輕稅簡政修改稅法、罰鍰大幅調降等因素有關,並非亂發稅單所致。

根據全台五個國稅局所做統計,自96年到98年間,國稅局核發稅單後,以「減免註銷」為理由,註銷對納稅人徵收的稅款,總額高達1,287.8億元。

千億稅單發出去後,卻又收回註銷的現象,引起立法委員注意。立委薛凌昨(20)日在財政委員會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時指出,五區國稅局減免註銷的稅單金額超過千億元,顯示國稅局為達稅收目標,事前亂發稅單、事後再以註銷結案的擾民行為,非常不可取。

財委會因此通過決議,要求財政部必須在三個月內,全面檢討查稅政策及徵起成效,再向財委會提出報告。財政部承諾會要求五區國稅局就其註銷的稅單,提出說明及檢討成因。

不過,財政部初步探究原因認為,近年政府頻繁修改數十種稅法規定,課徵稅率及漏稅裁罰倍數,都朝調降趨勢修正的結果,部分仍在行政救濟程序中,或已核發稅單但尚未確定的課稅案件,因為依法可享有「從新從輕」課徵原則,導致稅捐機關必須主動調減稅額,包括註銷稅單,可能是導致「減免註銷」稅額偏高的原因。

根據統計,政府應徵收但結果收不到的稅款,約可分成三大部分,除了減免註銷案件,還包括逾徵收期限及逾核課期間兩種,合計因為這三種原因註銷不徵收的稅款,自96年到98年間總金額達1,606億元。減免註銷的稅單金額最高,約占80%。

財政部指出,減免註銷的稅單雖然總額很高,但近年有逐漸下降趨勢,以96年度為例,減免註銷的稅單總額556.3億,98年度只剩284.2億。至於何以註銷稅單金額,仍然將近有300億元的高水位,財部指出,有必要由國稅局深入檢討成因後,提改進辦法。

 
【2011/04/2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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