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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稅獎金制度嚴重傷害「稅賦人權」
2009/02/27 17:02:44瀏覽505|回應0|推薦1
查稅獎金制度嚴重傷害「稅賦人權」

(2008/10/27 00:13)
http://www.nownews.com/2008/10/27/142-2355703.htm

 (●作者彥麟,交大博士生,大學教師。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圖為替代照。) 彥麟 

日前立院預算中心痛批行政部門不公不義,竟然編列近三億元的獎金,用以補助這些原本就領納稅人的錢的公僕,其名目包括「菸酒查緝、稅務獎勵金」、「自行研究獎勵金」、「單身退舍作業績優人員獎金」等項目,其中國稅局所聲稱合法編列的查稅獎勵金竟高達一億餘元,預算中心揚言要全數刪除! 

筆者十分贊成此舉,就公務員尊嚴而論:公務員受人民之託,依法執行公務,本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就極為不適當,工作辛勞之餘,領取獎金補貼還容易遭受民眾誤會查緝動機,給人民一種為獎金而查的錯誤觀感。 

就人民權益而言:查稅事務極易侵犯人民受憲法15條保障的財產權及生存權,少數惡劣的稅務人員為求績效獎金,漫天開單、動輒得咎,只要稍有懷疑就開單、只要檢調移送就開單、只要有人檢舉就開單,人民不服處分,要不是忍耐與自認倒楣,就要自己想辦法提起訴願,甚至花錢找律師告官府,這一告就更糟糕,必須打一場連陳長文大律師都打不贏的行政訴訟官司,陳律師因房屋稅遭國稅局溢收案,深感國稅局官員與行政法院法官的態度傲慢欺民,甚至因而激發對抗稅務徵收不公奮戰到底的決心,感慨表示「我會像唐吉訶德一樣,每天對著風車去打。」 

就民告官的勝訴率來看:查閱97年8月間司法院統計處資料得知,行政法院中自90年累計到97年8月份的所有訴訟案件,人民告輸官府的敗訴率平均高達94.5 %,即使僥倖勝訴,仍然必須面對最高行政法院平均高達89.3%的敗訴率,最後人民只剩下平均4.9%的勝訴率,原來,自古「民不與官鬥」的傳聞確實真實不虛!? 

國家財稅徵收的目的在推動國家建設、提供人民富足康樂的社會環境,其目的還是為了要服務人民百姓,查稅獎金制度不僅違反公務員服務便民的精神,更使公務員的形象嚴重毀損,實在應該徹底檢討弊病;而行政法院長久給人官官相護的「敗訴法院」印象,更使有冤難伸的平民百姓,對此「幫兇」痛恨不已,更戕害人民對於政府的信心,全力拼經濟外,政府真的該關心維護台灣極為弱勢的「稅賦人權」,研擬政策時多多思考「藏富於民」的方向,不要一急就處處「殺雞取卵」,失了民心更毀了形象!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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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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