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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霸權 文萌樓陷危機
2014/09/01 00:48:17瀏覽26|回應0|推薦0

保留古蹟北市都更審議會14日討論古蹟文萌樓是否應納入都更一案,會前曾在文萌樓工作的前公娼「秀蘭阿姨」(右戴帽者),也出面呼籲市府勿將該處納入都更範圍。(陳芃攝)

文化局的暫定古蹟萬華寶斗里清雲閣在8月6日清晨被建商業主偷襲而被拆除,造成市長震怒,要求建商原樣蓋回。若是了解台北市公娼廢止之後,房地產商早就對萬華地方土地見獵心喜狀況的話,就會知道怪手粗暴並非意外,這是土地資本過於貪婪,過於急切的黑心現形。

至於對另一處大稻埕公娼館,2006年被指定為市定古蹟,且周邊土地多為台銀、甚至是市府警察宿舍使用的市有土地的文萌樓,竟然也正陷入土地資本的魔掌,落入都市更新所吸引來的破壞性危機。災難將至,必須預警。

首先,文萌樓是半世紀來台北市性產業的悲情歷史的縮影,也彰顯了台北市的公娼抗爭運動。文萌樓被指定為古蹟,表現的是一個開放而進步城市的文化價值,代表這地方已經是歷史、社會、空間價值的文化資產,而不是房地產商品,是得來不易的文化政策。煙花女子的城市地圖是有包容性的城市歷史,也是有容納性的都市保存。若刻意否定它的歷史存在,是將都市空間視為無菌的實驗室,其實是虛偽的資本主義父權城市價值的再現。

其次,為何文萌樓納入都更過程會引來危機?本來古蹟容積移轉的目的,是以移轉開發權手段,讓古蹟所有人能得到適當的補償,使所有人願意保存珍貴的文化資產。於此相似,都市更新相關法規裡,針對古蹟修復,以及將古蹟做為公共設施捐贈,都有相當的容積獎勵規定,目的一樣是提供適當的政策誘因,讓古蹟所有人願意保存,甚至將古蹟變成公共財。

但是這些年,所有這些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工具,在土地資本的貪婪性下通通變質為投資客商品炒作的工具。就像文萌樓的買主林小姐本身就是買賣各種道路跟公共設施用地以,轉賣謀取利益的仲介者,即便並未買到文萌樓的台銀土地,但仍可以屋主身分,分得部分的土地開發利益,僅以330萬買文萌樓屋殼的微薄代價,就可期待高達3000萬的都更開發利益,近10倍之多,稱之「暴利」,絕不誇張。

整個文萌樓都更案開發商聖得福,也是號稱北市著名的「都更大王」,也利用文萌樓申請古蹟相關的容積獎勵,據估計,光是獎勵市價高達兩億。這是文萌樓這小小立錐之地所帶來的巨大房地產利益之一。而若真要擋下處心積慮的土地資本,把文萌樓「贖」回來的代價又是什麼?文萌樓與日日春運動如何能在保存的管理維護計畫執行中不脫勾?房地產投機者的眼中,談利益不談文化,把貪婪當作進取,但對肩負文化意義存續的都市保存制度言,如何確保古蹟的魂魄留存,而不僅是徒留建築物空殼的殭屍一具?這是極艱難的挑戰。

甚至,更根本的作法,政府能否主動將已被房地產暴利攫取的文化資產「收歸公有」,更考驗政治人物有沒有進步性的視野、足夠的政治承擔與徹底打擊投機的執行力!前公娼自救會副會長麗君剛剛在文萌樓裡辭世,她選擇以身護樓抵擋投機客迫遷,堅持在文萌樓守到最後一刻,妓運悍將為了公共的努力數十年如一日,也考驗著我們的文化治理能否挺直腰桿,直面挑戰古蹟商品化的霸權!(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名譽教授)

(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831000347-260109)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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