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立志乞討! 26歲女不滿警勸導反咬
2014/09/08 16:36:32瀏覽304|回應0|推薦0

(擷取自壹電視新聞畫面)

26歲的年輕女子不願工作,卻立志當乞丐,日前一名蘇姓女子不滿工作太辛苦,父母兄弟不願意養她,離家出走,常在捷運頂溪站門口靠乞討維生,以地下道為家,警方上前勸導時,她卻突然大吼大叫,還辱罵咬傷員警,被判處3個月徒刑,儘管可以易科罰金,但至少要12萬,每天乞討的她付不出來,恐怕得吃上牢飯。>>

員警手上留下抓痕,勸導路邊行乞,結果還被對方吐口水辱罵,26歲的蘇姓女子日前幾乎天天到捷運頂溪站門口,坐在階梯旁立志乞討,有家不回,也不願工作,警方上前勸導,她卻突然大吼大叫,不斷辱罵,還咬傷員警,帶回派出所,甚至踢壞電腦螢幕。

中正橋派出所長葉志豪:「用腳企圖踹我們同仁,並用牙齒要咬傷我們同仁的手指頭,她說當乞丐沒有犯法,警方為什麼要干涉。」

柯姓員警手指紅腫受傷,蘇姓女子最後因為妨害公務,被判處3個月徒刑和拘役30天,而她其實之前曾向警方表示,自己不偷不搶,乞丐生活很自在,曾在醫院當清潔工碰廢棄物很危險,覺得好像被虐待,所以辭職,乞討一天可賺500元,剛好應付日常開銷。

攤販老闆(07.21):「(我問她)跟阿伯到廚房打掃啦,做一些家務事啦,她說她不要。」

年紀輕輕,怕累不想工作,家人也不願意養她,26歲女生享受自在的流浪生活,但現在卻因為襲警,恐怕得去吃「免錢牢飯」。


(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7%AB%8B%E5%BF%97%E4%B9%9E%E8%A8%8E-26%E6%AD%B2%E5%A5%B3%E4%B8%8D%E6%BB%BF%E8%AD%A6%E5%8B%B8%E5%B0%8E%E5%8F%8D%E5%92%AC-052600891.html)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wordassociation&aid=17066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