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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多、爭議多、民怨多;檢舉案件上網賣,你也是檢舉達人。
2009/06/16 19:55:52瀏覽928|回應0|推薦2

 一、  台北市自91年開始,訂有「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只要檢舉違法案件經查證屬實後,便依實收罰鍰金額30%至50%發放獎金給檢舉人。由於檢舉案件越來越多,環保局編列的檢舉獎金預算早已透支,97年時就曾動支第一預備金23.5萬來因應,豈料今年才剛過完第一季,檢舉獎金預算24萬也完全用罄,預計再動支預備金金額更高達80萬元。


二、  據本席了解,近年來檢舉獎金發放制度已完全變了調,造就許多職業的「檢舉達人」,不僅與該獎勵辦法的本意相違,更造成許多爭議和民怨:第一,檢舉案件引起爭議的比例高出許多,依97年至98年3月份統計,市民不服舉發而進行陳情或訴願等行政救濟的比例,環保局自為舉發的案件只有2.90%,但透過市民檢舉的爭議案件,比例卻高達5.01%,是其他一般案件的1.73倍;第二,檢舉達人以檢舉為業,只補捉違規畫面,不問前因後果也不作任何確認,畫面更有加工或剪接處理的風險,引起許多民怨。


三、  本席近來發現,網路上悄悄出現一種新興行業,竟然有網路賣家公然在拍賣網站上以每件180元不等的價格批發檢舉案件,其交易內容為賣家將檢舉資料整理成冊,把舉證畫面燒成光碟,買家只要先付出購買案件的成本,再向環保局提出檢舉,等環保局開罰違規人就可獲得獎金。賣家甚至在網站上出示與環保局往返的公文記錄為證,以取得買家的信任,還表示量大可議價,獎勵制度質變至此,早已完全失去獎勵民眾為市容整潔而檢舉不法的美意。


綜上所述,本席要求環保局要重視獎勵金制度變質的現象,尤其檢舉案件竟然上網就買得到,後續除可能衍生詐騙等消費爭議外,更讓獎勵制度的美意消失殆盡,環保局應就此情形立即清查、了解。更重要者,檢舉獎金發放制度應立即進行檢討,不能讓檢舉達人透過此制度不僅荷包賺飽飽,市府還得承受檢舉達人無所不在的民怨指責。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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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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