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討論五種反服貿論述與被抹綠的抗議者
2014/03/21 19:38:28瀏覽108795|回應72|推薦69

  新聞上說,佔據立法院抗議的是一群「學生」。我想,我是臺大的學生,我應該有權利說一些話。

  這次佔據立法院抗議的群眾,雖說在「反黑箱服貿」的旗幟下集結在一起,但其實訴求並不一致。這些群眾可以粗分成以下幾類:

  一、反對「黑箱」,不一定反服貿。這類人聲稱,政府在事前未與人民做好溝通、談判流程人民全被蒙在鼓裡、送院審查又「三十秒通過」,沒有逐條實質審查,黑箱作業,怎可放任?這類人的主張,一言以蔽之就是「反程序不正義」。
  二、反對「黑箱」,也反對「服貿」,因為台灣的弱勢產業在自由貿易當中會受害。簡言之,他們反的實質是「自由貿易」本身,跟任何國家簽自由貿易協定都是個錯誤,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本身就是個錯誤。我們應該維持糧食自給率、盡量自給自足,脫離對外界的貿易依賴。
  三、反對「黑箱」,也反對「服貿」,因為談判的結果對台灣不利。他們認為談判是「中共說甚麼,我們就接受甚麼」,也就是簡稱「照單全收」。開放的項目對我們來說全然不合理、不對等,應該重啟談判
  四、反對「黑箱」,也反對「服貿」,因為台灣要被賣掉了。中華民國跟新加坡、跟紐西蘭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很OK,「自由貿易」作為經濟學上的法則也全然沒問題,但是因為中共是我們的敵人,跟中國大陸做生意有危險,寧可去當台勞,也不要讓大陸的所謂「蝗蟲」來台灣!簡言之,怕的是中共。有些激進派,更認為應該從根本上打倒中華民國這個反動體制,就是因為有這個體制,台灣跟大陸簽訂「協議」才會有問題(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如果拋開這部憲法,台灣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單純的國與國關係,那肯定是用「條約」的方式來審議,而不用顧慮特別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五、不反對「黑箱」,也不反對「服貿」,只是來上公民課。中華民國史上第一遭國會遭到攻佔,這可是歷史性的一刻哪!雖然事前不知道他們到底在吵些甚麼,但是去一趟,肯定會了解他們的主張是甚麼。有的人來湊熱鬧,有的人是來學習的。也有的人,接受到臉書或網路上的訊息,覺得「這是個可貴的公民運動」,必須去露個臉,表現一下自己關心時事、愛護台灣。

  這五類人雖然在「反黑箱服貿」的旗幟下集結在一起,號稱已集結三萬餘人(截至三月二十一日消息),但其實內部並不統一。其實有的人很想跟其他種人切割,「只反程序,不反服貿」喊的震天價響。對於活動主辦者(如現場自認「總指揮」的某群人,恕我不直言名姓,因為這反而會助長個人作秀風氣)來說,反對的其實是「服貿」本身,「黑箱」只是一個讓「反服貿」聲勢更為浩大的藉口,因此他們寧可採取模糊策略,人多、底氣足,好辦事。實際上,在外界看來,這次行動確確實實是一場「反服貿」運動,所謂的「只反程序,不反服貿」在活動當中的地位,其實越發是虛弱而不可見了。

  我想針對這五種心態好好討論一下。

  首先是第一種人,也就是反對「黑箱」,不一定反服貿的人。對這種人來說,「黑箱」的定義有很多種。政府訊息不公開,是一種黑箱;談判過程不公開,是一種黑箱;張慶忠火速通過,是一種黑箱。
  其實,服貿的案子是最近才出來的嗎?去年六月就簽署了。經濟部的網站有協議的全文,朝野兩黨也辦了好多次公聽會(執政黨一直罵反對黨怎麼開得那麼慢),不是嗎?還記得之前馬英九跟蘇貞昌要辯論「服貿」,後來蘇貞昌臨時怯場(嗯、講好聽點是「取消」)的事情嗎?如果服貿是黑箱,那當時要辯論甚麼?如果你是真的最近才聽到服貿,認為這是「黑箱」,恐怕這不是政府的問題
  談判過程沒公開──幫幫忙,怎麼可以公開?!談判策略、我方底線、何時要做出妥協跟迂迴,這是談判桌上的智慧。如果一下子暴露給民眾知道,難道中共會不知道嗎?中共既知我方底線,談判時便可輕鬆進逼,那可怎麼談?不只是中共,跟其他地區的談判也一樣,從沒看過將談判過程全盤公開的。如果真的要全盤公開,那中星、中紐的貿易協定也出來反一下吧。
  至於張慶忠委員在立院三十秒台下火速通過服貿協定,沒有逐條實質審查這部份呢?在我身邊有許多人是因為這個原因走上街頭。這部分還是得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有規定,「協議之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看清楚了,是「備查」。張慶忠委員在委員會中所提的是,「出席人數52人,已達法定人數,開會,進行討論事項,海峽兩岸服貿協議已逾3個月期限,依法視為已經審查,送院會存查,散會。」引用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展延以一次為限。」(另依第六十二條:前條第一項視為已經審查或經審查無前項情形之行政命令,由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為什麼是用第六十一條?依據釋字第四四三號理由書,「……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雖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許……」。《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於民國九十九年(二○一○年)八月十六日在立法院審議通過,當時採取的是「逐條審理,全案表決」的方式,其中內容第四條即有「雙方同意,在第八條規定的「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不遲於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就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並儘速完成。」之字樣。如果說,《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既經審議通過,有國內法效力,那在其之下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難道不是「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嗎?適用「行政命令」的審查方式,殊無疑義啊!
  不過,明明只要「備查」就可以的,為什麼後來又說要「逐條審議、逐條表決」呢?這根本是變成「審議」案了嘛!原來,這是黑箱「政黨協商」的結果。兩黨共謀,將「備查」案改成「審議」案了。如果要說「黑箱服貿」,其實真正黑箱的,是「黑箱政黨協商」機制啊!而且,就算國民黨席次比較多,抱歉,在政黨協商機制中,每個黨的位階是一樣的,並沒有更多的控制權;「政黨協商」更缺乏監督機制,常常淪為朝野「搓湯圓」的場合。這次,「政黨協商」的決議很明顯跟前面提過的法律牴觸了。牴觸了怎麼辦?是政黨協商的結論位階高、還是法律的位階比較高?當然是經過立法院三讀、總統通過的法律位階比較高。如果協商結論位階高,那之後在議場內政黨協商直接無視所有法律的內容,直接做出超越法律的決議就好啦!那我們通通都政黨協商就好了,根本不用三讀通過法律了嘛!何況黑箱的「政黨協商」沒有監督機制,之前《會計法》修法惹來撻伐,正是「政黨協商」的弊病啊!我們應該極力呼籲當局廢止黑箱的「政黨協商」制度,否則類似《會計法》或這次的爭議,還會再發生。
  話再說回來。今天,就算「政黨協商」做成了逐條審議表決的結論。民進黨有遵守嗎?打從一開始,民進黨就自知人數少、擋不住,採取的便是拖延、不審理大法!當主席的時候直接退席不審理,霸占主席台、採取拖字訣。國民黨團也想逐條審議表決啊!但民進黨團拒不配合,這不是擺明了踐踏「政黨協商」中有關逐條審議表決的結論嗎?你不審議,最後當張慶忠狗急跳牆恢復備查案的形式(其實原本就該這樣才對)後,再回頭哭哭說應該回到張慶忠宣布交付二讀之前讓他們實質審查,這不是很奇怪嗎?責任在誰的身上?
  有些人認為服貿確實應該要擋,程序上有瑕疵。那好,去釋憲吧。現行《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明文規定,三分之一以上立委就可聲請釋憲。在野黨的立委席次肯定不止此數。如果執政黨真的濫權、多數暴力,以不合憲不合法的方式通過喪權辱國的協議,那好啊,去釋憲吧。國家設計好了一個解決爭端的機制給你,這符合民主法治原則,畢竟多數黨也需要監督,不能亂搞。如果事出急迫,還可以向大法官申請暫時處分,凍結目前的進度。我舉雙手同意反對者運用合乎程序的方式解決爭端。但是今天不是。「我認為」程序有問題,所以我就上街,上街還不打緊,直接佔領立法院,高喊「把國會還給『人民』」,癱瘓秩序。這是解決爭端的好方法嗎?下一次,再有法案遇到瓶頸,再有一批人「認為」程序有問題,佔領立法院,高喊「把國會還給『人民』」?今天你進去、明天我進去,那我們就直接把議會廢除,讓雙方各自動員,比看看誰的人數多、誰的聲音大就好啦,還要國會幹嘛?邱毅開車衝撞法院,所以判刑入獄,如果這是理所應當的;那麼,現在帶頭衝入立法院的群眾,是否也應該判刑入獄?作為「法治」國家,其實這是理所自明的。但是,就政治效應來說,肯定會被認為是「秋後算帳」、成為對方「訴諸悲情」的依據。
  在我看來,這群號稱要爭取「程序正義」而踏上立法院的群眾,反而是最踐踏「程序正義」的一群人。你可以釋憲、你可以對立委施壓、你可以在下次投票時換黨投投看,甚至你可以上街遊行,卻選擇衝進立法院、成立所謂「人民議會」的方式。如果政府今天真的接受了這群民眾的要求,那中華民國的民主政治可真的是沒救了。開此惡例,後患無窮。當然,我必須要說,這群試圖爭取「程序正義」的學生們,也許內心的想法是很良善的。他們為的是台灣好、他們希望立法院審理議案的時候應該要審慎,不應該三十秒就通過。不過,一來手段根本無助於目的的達成(一群毫無代表性的群眾佔領立法院能做甚麼?能實質審議服貿嗎?);二來,「黑箱」的其實不是服貿,而是「政黨協商」,還有一群尸位素餐、直到會期最後才加班趕車通過諸多法案的立委們。我不相信加班趕忙通過的那些法案經過多長時間的思辨討論。如果《服貿》從去年六月簽署討論、開公聽會、審議迄今還叫做「黑箱」,那請更不要忘記立委諸公們在趕下班時通過的那群「黑箱法案」,與黑箱不透明的「政黨協商」機制

  再來,是第二種人。這種人反對自由貿易,因此反對《服貿》。跟任何國家簽自由貿易協定都是不對的,也不應該參加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成立以來,針對全球化、自由貿易政策的抗議,其實在世界各地都有發生,特別對一些落後國家來說,開放自由貿易反而是讓經濟富裕的國家能夠傾銷更多的產品至不發達國家、更用力的剝削這些未開發國家。因此想到要抗拒自由貿易,自給自足,自己過自己的生活,不管他人怎麼過。這是一種很理想化的想法,甚至我有時候也很理解並同情這種看法。自由貿易協定雖然可能提升總體經濟利益,但帶來的貧富不均等問題,也是實在發生的。事情總是一體兩面。然而,以台澎金馬這種出口導向的經濟體來說,能抗拒自由化開放化的潮流嗎?台灣島面積狹小、人口稠密,能夠自外於世界而生存嗎?以現在的國際狀況來說,我不認為這是可能的選項。何況,做為一個狹小而力量不足的經濟體,我們也沒有能力改變這種資本主義的遊戲規則(還是你想要選擇社會主義?)。既然我們選擇了資本主義這種弱肉強食的經濟制度,那我們所能做的便是適應這個規則、勇敢向外競爭,在大開放、自由化的同時,達到極大化的利益。我們一直把南韓當成對手,南韓已經簽了好多個自由貿易協定,在關稅大幅下降的情況下,台灣的貨品基本上就會喪失競爭力。現在 TPP 跟 RCEP 也在談判之中,我們如果要適應這個規則、使出全力競爭,不被排擠、邊緣化,那就必須要想辦法加入 TPP 跟 RCEP。加入這些經貿協議,兩岸之間的貿易正常化只是第一步。這是現實而不得不然的選擇
  第三種人則純粹是被懶人包或群眾言論誘導的一群人。其實有些參加這次集會的人,也是只看過懶人包後就義憤填膺了。比方說「大陸勞工將大舉入侵」、「大陸移民即將來台」、「兩岸在協議中不對等」。我的臉書前幾天也有許多人轉載我們臺大經濟系鄭秀玲教授的懶人包。不過,我必須沉痛地承認,並不是掛著「臺大經濟系」,他的言論就完全正確無誤。在這份懶人包中,有很多的曲解、很多的自我想像跟很多的選擇性討論。這部分網路上的資料很多了,我不認為我需要多提。如果中共所提的條件我們都照單全收,那我們何必需要跟中共談《服貿》談了兩年?馬政府巴不得跟大陸有更緊密的關係吧,那根本不用到兩年,照單全收的話,直接一個禮拜簽署就好啦!可見這種說法大有問題。其實,所有的懶人包(無論支持方、反對方,或者其他議題如之前被打臉的文林苑懶人包等)都是偏頗的。因為有的人懶,所以只好給他們經過消化之後的東西。但是,這種東西本身就會隱含著消化這個東西的人的立場。因此懶人包通常立場很明確,而且煽動性高。但是真實性有幾分?這很難講。也許全篇歪理,也有可能句句說的都是實話,只是隱瞞了一些事情不說。你必須要自己去看原始資料,才能有真正屬於自己的獨立思考。如果只是個懶人,是沒資格當「公民」的
  第四種人,簡單講就是「逢『中』必反」。這其實也是長期以來,無論受到國民黨黨國或者民進黨教育的人,所可能產生的一種疑慮、或者是焦慮。對受國民黨黨國教育的人來說,「中共」是匪徒,是敵人,現在居然要跟他們交好,這不是「第三次國共合作」嗎?國共合作後總沒好事。民進黨的教育法其實如出一轍,只是「中共」變成了所謂「中國」而已。要怎麼面對中國大陸?他們選擇「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因為中共總是處心積慮謀劃著「解放」台灣,對台灣有領土要求,跟其他政權不一樣,我們更應該要嚴防「敵人」入侵。有的人士認為,今天台灣追求的是獨立自主的「正常國家」,應該從「中國」這個桎梏中脫離,拒絕中共「以經促統」的招數,那就更不能跟「敵人」談判。國共是在聯手「賣台」,經濟上對中共依存、大陸經貿大舉進軍台灣之後,台灣就無法從中共的手掌心中脫離了。肯定要制止這種事情發生。市場要開放嗎?市場又不是只有大陸市場,東南亞也有市場、印度也有市場,這些國家對台灣沒有野心,因此可以投資。他們最極致的主張,是打算脫離中華民國體制、拒用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所謂「台灣國」與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全然視為「國際關係」,那就沒這麼多紛擾啦,台灣人民從此生活在朗朗天日之下!而有的人則是畏懼跟大陸競爭,大陸那麼大,台灣那麼小,一旦開放市場,豈不是台灣全面被大陸吃掉嗎?

  這其實是國家認同層次的問題了。你認同的國家是甚麼?中華民國?台灣?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每個人的答案可能都有差別;即便是同樣的「中華民國」,內涵也可能不一樣(中華民國就是台灣?中華民國是秋海棠?中華民國是老母雞?)。認同所謂「台灣國」的人士在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更會有所顧忌,認為這根本是國安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處心積慮在「侵略」台灣。如果,今天台灣島的地理位置是在非洲的馬達加斯加島,大概台灣跟中國大陸就可以不要有甚麼關係,也能安分地過日子。台灣如果在馬達加斯加島的位置,要推動「台灣獨立」,大概也是可能的模式。讓那麼遠的國家來管理這邊,本來就是很莫名其妙的事情。但是現實不一樣。隔著台灣海峽,福建省遙遙在望。台灣就位居東南沿海,戰略要衝。這個地理位置注定了台灣必然會與大陸有所聯繫,經貿往來更是難以避免。特別是,兩岸血緣相同、文化相近、更有著幾乎相同的語言文字(不過我真的不是很喜歡簡體字),台灣跟大陸如果完全不交流,那才是異常狀態。當世界看中發展中的大陸,資金紛紛投入、投資紛紛加重的時候,台灣人難道不能參與其中嗎?藉由兩岸《協議》的簽署,讓經貿往來正常化、開放化,在一個合宜的架構之下,讓台灣的優勢產業在中原馳騁,有何不好呢?

  實際上,兩岸既然同屬WTO的會員經濟體,本來就應該互相開放市場。在《服貿協議》中,台灣開放六十四項,有二十二項低於WTO的標準;大陸開放八十項,全都優於WTO的開放標準。這難道不是對我方有利的條件嗎?對於台灣的弱勢產業與應該保護的項目,在協議內容中也有相應的限制。如果真的禁不起大陸產業的競爭,我們所應該做的是輔導、轉型,而非一味的保護,畢竟世界上也不是只有大陸的產業會跟我們競爭而已。將來若加入了TPP與RCEP,對台灣的衝擊將更大。
  至於政治問題。政治跟經濟是無法脫離的,因此要說中共「以經促統」,或許這也不是假話。對於支持兩岸最終統一的人來說,這應該不是件壞事;但是對於支持兩岸最終獨立、或者至少現階段不要統一的人來說,會有疑慮!然而,如果台灣拒絕對外開放,遭到國際邊緣化、經濟實力大幅萎縮時,你還有籌碼在手中嗎?或許反而更只能被中共予取予求!如果經濟實力不夠、國力根本不足,還妄想外國會來支持中華民國政權嗎?民國六十八年中美斷交就是個血淋淋的教訓。中華民國視為最大盟邦、自由世界的領導者美國,竟然跟共產主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藉由拉攏中共以打擊蘇聯!在國際政治當中,「本國利益」永遠優先於「國際道義」。這其實也沒錯,理有應然。因此,當前該做的,並不是消極的防堵、拒絕面對,而是試著認識它、面對它、挑戰它。當自身的經濟搞好、當外國經濟利益與台灣血脈相連時,台灣自身的籌碼就更多、底氣就更足了,面對中共也就更可以抬的起頭來。如果民主體制是可以引以為豪的體制、如果大陸內部也有盼望民主化的呼聲、當大陸來台的學生在台灣學了一堂「民主課」回去自稱「人民民主」的大陸,改變是可以期盼的。如果兩岸的雙向交流有助於大陸的改變,無論你支不支持統一,一個更為民主的中國大陸,肯定是比現在的專制政權更好。以小搏大未必不可能,台灣目前仍然有一定的實力;如果一味的「鎖台」,讓自身的經濟實力逐漸下滑,那我們還玩甚麼?我們還有選擇的餘地嗎?
  對想要勝選的民進黨來說,「兩岸問題」其實就是他們的竅門。2012大選,蔡英文的「最後一哩路」,幾乎可以說是敗在兩岸議題上面。因此,民進黨最需要的便是一個合宜的、與中國大陸交流的立場。對民進黨來說,是件不簡單的事情,但是有人已經嘗試在做了,「華山會議」的出現也證明民進黨已經意識到問題的所在。逢「中」必反不是問題的最佳解。因此,蘇貞昌也說「民進黨並不是反對簽署兩岸服貿協議,但應該要公平對等,維護國家安全,所以政府說民進黨反對服貿,這是不正確的」。民進黨也知道不能不面對問題了,某些民眾呢?其實,如果任由局面惡化下去,想必也不是民進黨樂見的結果。
  既然提到民進黨,就多談一點。有些人會把這次的行動「抹綠」。這有所本,但也不完全如此。確實,民進黨立法委員在這次抗爭時出了很大的力,幫忙開門、幫忙鎖門,不然學生哪那麼容易衝入議場。因此,要說這場活動是民進黨協力的,也不能說不對。但是,至少,我親眼所見,在我認識的朋友當中,有許多是由於自身理念與此次行動相符,而主動前往的,並不是有任何的利益或者任何政黨動員才造成的結果,並不是所有的群眾都是由民進黨動員來的。將他們抹綠為「綠營職業學生」,肯定也是不正確的。在現場的學生當中,也不是全部都認同民進黨。立院搞成這樣,民進黨難道沒有責任嗎?學生自發性集結,民進黨搶著收割,這是對的嗎?民進黨消極不作為,在八年執政期間,除了向深綠靠攏的「台灣正名」運動之外,哪些真的是為社運圈、為弱勢者著想的?還不是顧念著資本家的利益!這群有自己想法的學生,在目前中華民國採行的選舉制度之下,即便不滿意國、民兩黨的,最後或許還是只能自動歸隊,「選擇比較不爛」的;但是,要說他們「支持」民進黨、是民進黨「派來」的,大概也不至於。
  第五種人,覺得國家事務應該要來關心,因此親身體驗下「公民課」,了解一下當前正在發生的時事。關心國家大事真的很好,我也非常贊成;只是,走進抗議現場,或許只會讓參與者更為激情。激情的呼喊口號、受到現場的氣氛感染,卻可能忽略其實有另一些反對甚至不以為然的立場。這群人可能受制於沉默螺旋而少在網路上、甚至根本不能在會場上看到他們的聲音;但是這種聲音確實存在,更未必是少數。這樣子的參與,或許能夠感受到台灣公民運動的進程,但是並不能真正的增加對《兩岸服貿協議》這個議題本身的理解(或許只能是褊狹的理解),甚至只是流於「趕流行」,「反服貿就是潮,挺服貿就是賣台」等等的邏輯。這是十分可惜的。
  其實,在立法院現場的也有我的同學、我的朋友。我知道他們不是被人動員而去的,也知道他們必定遵守現場的紀律、秉持非暴力的態度抗爭。因此,如果有人說他們是「暴民」,我倒不以為然。有些人刻意渲染占領議場的學生多麼不受教、多麼不理性,或許確實有這種人,但那應該是少數。雖然,我認為他們的想法是不對的,但他們仍是關心社會的分子,他們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當然,如果是一些單純到場看熱鬧打卡趕流行的,那就另當別論)。

  不過,我必須要強調的是,這次的行動是將整個立法院給佔據了的行為。如果政府單位真的屈服於他們的立場與宣言,此例一開,後患無窮,那就無疑是中華民國民主法治史上最恥辱的一天!對抗議者來說,佔領立法院其實是一種標竿式的手段,就像武昌首義成功,可收四海響應之效。然而,這種手段其實無益於民主法治的發展。現在已經不是戒嚴時期,我們有各種機制解決爭議,不應該用體制外自稱「人民」解決的手段。今天是這批「人民」、明天是另批「人民」,通通都自稱「人民」。請問:該聽誰的?誰有代表性?如果都沒有,怎麼辦?因此,這種做法必須嚴肅的反對。

  我很認同年輕人針對國家大政方針發表己見。但是,社會上、學生中並不是只有反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聲音。我也是臺大的學生,我支持服貿協議,理由與心路歷程如上述。不畏懼「沉默螺旋」效應,我選擇寫點東西、說點話。如果今天我再不站出來說話,之後就沒有人出來為我說話了。這是為歷史作見證、為良心而負責。其實,無分藍綠統獨,大家同在「台灣」這條船上,大家都希望她能平穩、都希望她能划向正確的方向。但是,哪邊是正確的方向,並不是一群人說了算。難道生在台灣、長在台灣的支持兩岸交流、簽署協議的民眾,會不希望台灣好嗎?難道他們希望眼睜睜看著台灣「被賣掉」、墮入火坑不成?我們同在「台灣」這條船上,我們都希望台灣更好。雖然方向與手段不見得一樣,但是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我雖然不認同抗議者的手段與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們說話的權利。因為,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台灣也應該是一個民主法治的沃土。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perdoraking&aid=11882189

 回應文章 頁/共 8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45
2014/03/23 16:37
所以44樓 支持回復戒嚴 ㄎㄎ

guest
2014/03/23 16:19
過去戒嚴時期 , 隨便攻佔國會, 可是會以叛亂罪當場就地處死

不要說戒嚴, 世界各國都一樣地, 國會可是重鎮捏

無言
2014/03/23 14:40

36樓真的是粗見

你到底有沒有認真讀人家的文章啊?


rahim03
2014/03/23 13:21

第一兩岸條例第五條規定不是只有你引的那樣,第5條第2項前段規定的是,涉及法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應送立法院審查,問題就在這個「應以法律定之者」,難道是行政機關自己說了算嗎??這會造成多恐怖的後果(下述),而從大法官解釋329號以及443號解釋的立場來看,如果涉及到關於人民的重要性事項,就是屬於法律保留的範疇,除非你摸著良心之後,還會認定服貿內容只是技術性、細節性。另外你自己都引了ECFA的條文內容了,你自己看一下內容是啥:「是展開磋商,儘速完成」,這要當成法律???他只有叫你要磋商,有說一定要達成什麼樣的協議嗎?要把這個當成服貿背後的法律,很明顯違反了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說真的,從ECFA內容,是看不出他給服貿授了什麼權。

如果照本文所說服貿只是行政命令備查,我想請問,如果今天服貿內容是投資比例無上限、開放產業種類無限制,只要投資100元台幣,掛著專業人員的名義,就就可以帶100萬人來,捫心自問,你覺得這可以不用經過國會監督直接生效????還是作為國會議員,直接放手給行政權,然後說:「幸好他們沒這麼做??」


bardiel
2014/03/23 13:09
1.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下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就代表是細節性、技術性事項嗎?有沒有涉及人民權力利益呢?有沒有是否具體明確授權的問題呢?希望有專業一點的人研究一下,畢竟我們大部分的人不是很瞭解,希望能看到這一塊的資料再決定。


2.認同因為現實,不可能反對自由貿易,但認為至少盡力求得內容平等合理,就算不平等合理,也希望至少能造福小老百姓多過於財團。


3.認同大陸勞工大舉入侵或移民可能不會發生,可是覺得「對不起,不再袖手旁觀了--一位企業主眼中的服貿」的情況比較可能發生。


3.認同不應該一味保護台灣產業,而是要輔導轉型,但在政府沒有盡力做好這一塊之前,簽訂協議不會讓台灣更好。(順便問,大家真的覺得政府有致力把這一塊做好嗎?如果覺得現在沒有或不夠好,那相信未來簽訂之後政府會把這一塊做好或至少比現在好嗎?假設又不會的話,那相信簽訂協議之後,我們的產業會更好嗎?)

Felix Lee
2014/03/23 12:05

大法官釋字第443號的內文中也有提到

又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

我覺得這個內容比較符合服貿的狀況


?
2014/03/23 10:32

上面一些fb的論點還是出現一些類似那懶人包的留言

在發言之前都這麼肯定這些論點是對的? 都找過其他資料了?

都把原因解釋成是因為政府黑箱也太倒果為因

Mike
2014/03/23 10:27
好文章,我相信大多數沈默專心讀書學生學生是跟作者相同的看法!

..........
2014/03/23 03:43
36樓你沒有把這篇文章看完吧....

Althea69
2014/03/23 02:54
樓主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這並非純經濟發展的問題。

如果今天簽署的對象不是中國大陸,問題就不會這麼複雜。

1.現在人民中,有誰敢舉手說我真的懂服貿?
看過條文不叫懂,這些條文是需要靠專家解釋討論後我們才會知道內涵,如此攸關人民重大權益的協議,讓人民明白內涵是政府該做的事,簽署前要舉辦公聽會,蒐集各個產業界的意見,而政府是在簽署後才在幾「趕場」舉辦有名無實的公聽會?根本不了解是怎麼回事,業界要如何給意見?就算給了,政府會當一回事嗎?所以那叫作說明會,不是公聽會。

2.在訴訟上,只要程序有重大瑕疵,就算證據可以證明真相,一樣不能用,為什麼?就是怕國家濫權殺人,怕國家不顧程序正義,為所欲為,為什麼程序重要?就是對國家的制約,對人民的保障!所以今天不符程序正義,脫序之程度已如現在30秒通過,往後如果可以什麼法案都30秒通過,這對國家是真的災難,政府要通過什麼自己關起門來決定,國會也不用了,選立委做什麼,國價有總統和行政院長就夠了,朝野協商意義在哪?

3.我們絕對是個國家,今天簽署的對象是一個不斷想把我們變成「省」的國家,簽署貿易協定絕對是好的,但是要看對象,如果跟其他國家簽,可以完全以經濟的角度切入沒問題,但今天,對象是中國大陸,不是泛政治化,而是中國大我們的野心是什麼,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中國大陸沒有背後的「特殊想法」,相信嗎?所以面對這麼特殊的對象,連最底限的程序正義都不用顧?這一個不小心,是會禍國殃民,連國家都沒了,經濟發展還會比主權重要?雖然不排除有些人會認為我吃得飽就好,變成中國人又如何?但我想身為台灣人的我,無法這樣想。

4.所謂只要喊我是人民,就可以去罷占立法院,就會此例一開後患無窮,這是沒有邏輯的講法,今天學生們能夠號召這麼多人,正是因為這個理念獲得普羅大眾的認同,否則你沒有什麼正當又何情理的理念,是不會獲得共鳴的。當然一定會有不一樣的聲音,那可以把聲音也傳到立法院現場,如果夠有說服力,自然一樣會有普羅大眾的支持,紙上談兵跟沒有談是一樣的。

5.大陸對台灣的野心是客觀事實,建立在這個不爭的前提下,整件事情都是價值觀的選擇,如果認為主權比經濟重要,今天政府不符程序正義,等於沒有程序監督,政府可以為所欲為,草率過關就很可恥;如果認為經濟比主權重要,當然就會對318學運不以為然,只要協議通過就好,經濟會比較好(?)就好了,有沒有程序正義又如何。

說到底,仍然是每個人價值觀不同罷了,只是引起共鳴的多寡而已,誰都無法批評誰的。

但是身為政府,是不能只依自己的價值觀做事的!

以上,個人粗略見解
頁/共 8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