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民要問﹕何時起訴﹑審判馬英九????
馬英九強辯﹕他的特別費像“白白的紙”﹔這簡直就像強姦犯耍賴說﹕發生性關係是“兩相情願”。 馬英九的狡辯﹐太可恥﹑太下流了﹗
按照國務機要費標準﹑偵辦速度(4個月)﹐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也拖得太久了(已經7個月)﹐到底何時起訴馬英九﹖﹗
檢調偵查目的就是查明1)犯罪動機﹔2)犯罪證據。
台灣人民早已完成“心證”即--馬英九是【貪污既成犯】﹐一定會被起訴﹗
台灣人民要再次確認﹕政黨輪替後﹐黨國體制培養出的司法﹑檢調人員是否又民主的良知﹔還是只有專制的顏色﹖
台灣人民不是白痴﹗馬英九詐領∕貪污1500萬元公款﹐己是落網之魚﹐全民靜待檢調收網--起訴馬英九﹗
>>>>馬英九8年詐領∕貪污1500萬元公款﹐叫“預支墊付”﹖﹖﹖
>>>>馬英九詐領∕貪污1500萬元公款在先﹔被抓包後丟掉貪污髒款﹐叫“捐出”﹖﹖﹖
馬英九【犯罪證據】即私人賬戶不明收入--貪污髒款﹐被檢舉並在檢調偵查傳訊後﹐偷偷摸摸吐出髒款﹐卻又被當眾戳穿--馬英九詐領∕貪污1500萬元公款在先﹔被抓包後丟掉貪污髒款在後﹐罪證確鑿﹗
馬英九鑽特支費漏洞8年﹐假發票詐領∕貪污1500萬元公款﹐還申報為私人所得﹐【犯罪動機】即侵吞公款﹐8年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