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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8 11:13:48瀏覽3328|回應23|推薦87 | |
昨天讀了James的『把悲傷留給自己』後,不禁憶起自己的遠距離戀情。當然,James是文藝青年寫羅曼史,我是歐巴桑講古,兩者在意境與氣氛,有極大差別。 我和我的他是國中同校同學,一開始就是考場廝殺對象。每次段考後百名榮譽榜上,總有彼此的名字,一票人名次幾番上下,久了,對一些名字總會有些印象。但也就這樣而已!在那保守年代,升學班男女生很難踰矩的,互望一眼大概就是極限了。 倏忽幾年過去,相識的機會出現在大一暑假。有好事者辦起國中同學聯誼郊遊,花樣年華男女歡聚於蝙蝠洞水澗邊,烤肉、唱歌、遊戲,享受遲來的友誼。有個男生特別引我注意,他活潑風趣,把團康活動主持得趣味盎然,不流於低俗。分組烤肉時間,兩人既是同組,就多了一些交談,但也只是泛泛之言,不放在心上。 沒想到數日之後,收到他一封長信。我最容易受文字影響,況且又是第一次收到『類情書』,兩手有些發顫。我對這人的『一見鍾情』發生在握信那一刻。毫不遲疑地回了信,從此你來我往,剩下的假期就在奮筆疾書中過了。 他在台北就讀,我在高雄,相距如此遙遠!信幾乎每日寫著,還要打電話。當時夜間10秒一塊錢,要隨時累積硬幣,然後像餵一隻永遠飢餓的吃角子老虎。我一頓自助餐才16元,餵一次老虎都不只這個錢。在校園角落的公共電話,有時後面有人排隊(沒手機的年代啊!),自己還得壓低聲音,還得聽耳邊『噹、噹、噹』錢被吃掉的聲音,真是艱難歲月。 總要相聚見面。他到高雄,就擠同學的男生宿舍,碰到不能翹的課,他也只好乖乖坐在教室旁聽,搞得同學多認識這個『班女婿』。我去台北,常週五中午吃完飯出發。若有課,也只好落過。大三週六上『教育統計』,是應該花時間念的科目,但我蹺課太多,上得離離落落,考試都得商借筆記、惡補才能過關。更糟的是,車過彰化之際,常心生愧疚,因為這樣過家門不入地直奔台北。 兩人如此南來北往奔波三年,貢獻郵資、電話費、交通費很多,蒙利的國營單位不少。我們當初若決裂,要燒信件的話,可能得像七月普渡,拿出大金爐,燒個火光衝天。相距兩地的戀情,往好處想,兩人相聚時間短,在開始要厭煩彼此,開始要起摩擦之前,自然地就離開了。而每一次的小別之後,再次見面又是全新的心情,充滿濃情蜜意。 是的!我們最終修成正果。有時和Victor同處一室無言時,我會想到30年前,為見他一面,為說上一句話,得花多少錢哪!好吧,看在從前電話費三分鐘得18元的份上,我就多少胡亂地跟他說上幾句,算是白白賺到的。 瞧!遠距離戀情的好處還可延續至今呢! A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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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