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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1 09:05:46瀏覽1097|回應6|推薦4 | |
事件未落幕哩!有二十位家長出面挺老師,說是被搧巴掌的學生,平時欺負同學,老師忍無可忍才如此管教。我前篇文章『狂搧九個巴掌之後呢?』有幾位網友留言,剛好一半同情老師,一半反對他的行為。想來這個議題,在社會上還有些爭議。 在教育場合能不能體罰?如果先界定好該體罰的行為、實施的方式、輕重的標準,也許體罰也可能是教育的好手段,這一部份值得專家研究。但對小二學生打9個巴掌,這絕對不是有教育意義的體罰,這是老師發洩自己怒氣,衝動施暴的行為。 我相信其他家長所言,這男孩平常不守規矩,甚至有孩子被欺負過的家長言之憤憤。一個班級學生組成份子,就像一般社會縮影,有貧富、智愚、馴劣,先天各自不同。為什麼要有國民學校?就是希望在孩子人生才起步不久,可塑性還高,能在受過專業訓練的人指引下,學習國民基本生活知能與素養。家庭失能的孩子,到這裡得到幫助,個性頑劣的孩子,來這裡得到改進。這個身負重責的人是老師,他不能期待每個孩子都乖乖受教,他能享有頗豐的薪資福利,是因為他有專業的知識技能,面臨各樣學生問題,能理性處理,個人真無法處理,也會尋求援助資源。孩子有錯為什麼要循循善誘?因為他未定型,挽回機會很大。現在不正確教育他,將來成了暴戾不理性的成人,社會要付出的代價就更大了。 一個老師處理事情跟市井流氓沒兩樣,遇到不順心的人揮拳就打,當然不適任。為什麼有二十位家長出面挺他?我想到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老師平時真的不會惡打學生,教學也頗認真,這次是種種因素湊合,所謂完美風暴,讓他失去理智。犯一次錯,就得捲舖蓋走人,是有些不盡情理,也許可以考慮給他再次機會。第二個原因:這些家長的孩子是循規蹈矩的好學生,老師平常打不到他們,至於老師平日打其他『壞學生』,不管手段如何嚴酷,只要因此能保護到自己的孩子,那就是好老師,不能走!如果是第二種狀況,我是贊成這位老師離職,因為學校不是社會,老師不是警察,他們的工作內容和職責都不一樣。關心 『九巴掌老師』事件的人,都應冷靜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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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