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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3 13:06:42瀏覽922|回應2|推薦31 | |
最近,我時常思考生死的問題。 或許是因為愈來愈常經歷的生死離別,也或許是愈來愈感覺自己的「年邁」…… 因此,我有時候會想像,自己將以什麼姿態揮別人世? 我是尊重生命的。 因此,我主張生命無中生有、有中化無的過程都該是自然的,所以,我堅決反對以「自殺」的手段結束一個生命。生命的存在,應該要有意義存在,哪怕那個生命只是為了一個微薄的任務,都是有價值的生命旅程。所以,在生命存續的過程中,我始終認為,用心而努力的讓自己的生命發光發熱、為所當為,才是尊重生命,也才不枉費一生。 然而,我也接受「生命是逐步走向死亡的過程」,因此,當肯定生命存在的同時,也不必畏懼走向死亡,以及面對死亡的那一刻。 就像一次旅程,總會有起點,也必然會有終點。 只是,我不免想像,自己將會以什麼姿態揮別人世? 那會是一次意外?讓自己措手不及? 或者會是慢性的病痛?讓自己充分準備? 更重要的是,當那一刻到來,我是不是俯仰無愧,了無遺憾? 過去,時常在各式媒體中,看到一些生命的結束之後,繼有「捐贈器官」的報導。那時候就非常感佩那往生者和在世者怎能如此無礙的做出這項決定? 直到前二個月,我的舅舅因主動脈剝離,緊急送到花蓮慈濟醫院手術,因張比嵩醫師的仁心仁術而挽回一命。就在舅舅住於加護病房的時間,從病房外的長廊上,我看見了一幅幅介紹器捐者的事蹟,看見把小愛化作大愛的奇蹟。我的心,被撼動了! 後來,某一天,我又正巧在電視節目中,看見一段專訪,是一個失去心愛丈夫的妻子,訴說她力排眾議捐出丈夫大體的心路歷程。 她說:一般人不願捐贈器官或捐贈大體的原因,是因為深怕親人往生後還要忍受被切割的痛楚,感覺不忍。事實上,人死後,若是土葬,總會腐壞或遭蟲蝕;若是火葬,也會被火燒化。假設人死後真的還有知覺,知道「痛」,那麼土葬、火葬或捐贈器官,又有何差別?更遑論,一個人一旦宣判腦死,是否真有知覺,還是未知? 於是,因著這震撼與感動,我非常慎重的思考,自己將以什麼姿態揮別人世的問題?如果,在我活著的一生中,所付出的努力是如此有限,那麼,我是不是該讓自己的最後一刻,顯得更有價值與意義? 就這樣,97/10/16這一天的凌晨,我終於簽署了「器官捐贈同意卡」! 我期盼,自己生命結束的那刻,會是另一個生命新希望的到來! 如今,我終於擁有了自己這輩子最有意義的一張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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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