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腦未發明前, 有人說過 “ 隱藏來源, 便叫創作。” 現今電腦搜尋引擎功能強大, 各種資料, 取得更易, 文抄公(plagerism)自然猖獗, 但另一方面, 也使此行為無所遁形, 在尊重智慧財產權的時代, 透過文章論文發表想法須格外小心謹慎, 尤其涉及營利產品更要臨深履薄, 否則動輒得咎。挺諷刺的是,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去年所舉辦的著作權海報設計比賽, 校園組首獎作品“著作, 支離破碎” (見上圖, 取材自http://damnengine.net/wallpapers.html 網站)居然是抄襲自荷蘭藝術家Dennis Sibeijn 的作品 “truth” , 這下代誌大條了, 也使該生美夢支離破碎。
其實更嘲諷的是,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個負責審查智慧財產的專責單位, 對於一項抄襲的作品竟然視之為原創, 簡直匪夷所思, 何以未做查驗工作? 這不是該單位的專業嗎?否則該單位如何通過專利, 商標等的審核工作?難怪該單位不斷為該生打圓場, 更奇怪的是, 居然有檢調單位跳出來嗆聲, 這票人是否太閒了?花博弊案沸沸揚揚, 無任何檢調單位過問, 不禁讓人懷疑司法是否病了?整個社會卸責早已蔚然成風。投機取巧, 佔便宜可能是人的本性, 但往往也會付出沈重的代價, 別忘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千萬記住, 任何事均須付出代價, 取巧之心是頗危險的, 努力踏實方為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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