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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到眼紅,敵友不分
2009/06/08 22:17:30瀏覽3717|回應13|推薦20
引用文章寫歌放自己blog 竟遭告發侵權

在打打殺殺的電玩有一個有趣的模式,叫做「狂暴模式」,進入這個模式,攻擊力會大增,同時,無視敵人的攻擊,但是不能持久。偶而用一用,可以把敵人打敗,要是從頭就開使用,一定「力竭而死」。有時,旁邊的友軍也會因為狂暴模式,而受到池魚之殃,因而喪命。

而卡通裡,這類的模式也是屢見不鮮,譬如,近日在電視播放的剛彈卡通 Gundam OO裡,有一種Trans-AM 模式,活動力武力都會超級化,但是,時間一過,就跟鬥敗的公雞一樣,動不了。在這種極度亢奮的狀態下,人的思考變得狹隘,變得六親不認,只要妨礙他的,都是敵人,只要是敵人,就一定把他打到死死,永不超生。通常,需要悲劇時,卡通主角就會在此時,殺死他最親愛的人(摯友,女友,父母.........)當冷靜下來時,就有源源不絕的淚水可以解除旱象了。

由於美國的強力壓迫,台灣對於維護版權的努力,這幾年可真的是有目共睹。當然,在網路上使用各種資源下載不要錢的音樂,多半是侵權行為,這個大家都沒有什
麼意見。在光華商場的騎樓,跟補帖商買大補帖,也是侵權行為,大家也很認同。只是,有些侵犯版權的新聞,開始讓你覺得相當瘋狂。公車司機聽廣播,而廣播有放流行音樂,因為沒有交錢給著作人組織,所以不能公開播放,於是公開播放竟然也是侵權行為。公車業者的處理也很簡單,就不准司機再聽廣播,一可以避免司機分心,二可以避免乘客申訴司機有政治立場歧視。於是那件事就不再佔據大家的注意力了。

今天這則報導,讓你看到什麼?與聽廣播也侵權這件事比起來,令人哭笑不得。連作者自己在部落格放自己作的歌曲居然也是「侵權」?由此可知,這個仲介團體,還真的該好好檢討。

當一個組織用一種全世界都虧欠他們的態度,把全世界的人都當作賊,這樣子很容易就會進入「狂暴模式」,當然傷害弱小無辜的機會絕對不少。鯊魚只是很驚訝地發現這群人,殺紅了眼,為了多一個侵權官司,可以連自己的會員都一起斬了。
遇到這麼嘔的事情,那位作者以退會來抗議,一點也不令人驚訝。不過,鯊魚猜該團體對於這個會員的退會,大概沒有一點悔意。因為,這個年輕小伙子不夠大牌,大概也沒有什麼侵權官司好打,原本就被當作沒有佣金賺的雞肋,現在自己資源回收,省得麻煩吧。

鯊魚浮起來看看,台灣進入「狂暴模式」的組織還真不少...........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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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teelshark&aid=301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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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deng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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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道or黑道
2009/06/09 03:50
有時社會上的很多問題,會讓人有搞不清楚他們到底是白道還是黑道?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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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看一下MUST的公告
2009/06/09 01:33

MUST說謝和弦的blog裡有別人的歌, 不是只有他自己的歌, 所以MUST是要無名把blog上不是謝和弦的歌取下來, 結果無名就把那blog給關了.

所以一切都是無名的錯, MUST說一切與他們無關.

我不知哪個對, 因為我對地下音樂沒有興趣, 所以我沒有參觀過謝和弦的blog. 不過我相信MUST那個什麼鳥蛋副總說的是實話, 他說他們不知道那些歌是謝和弦是自己做的還是共同合作, 所以他們寧可錯殺一萬, 只為了那一個可能的侵權.

很有趣.


塔頂的鋼鐵鯊魚(steelshark) 於 2009-06-09 07:59 回覆:
假如外科醫師這樣的邏輯開乳癌,把沒有病的那一邊也切了,一定被告到死。

野狐之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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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好老的歌
2009/06/09 00:01

不知道鯊魚有沒有常常聽廣播

由於常常聽廣播,就會發現電台的歌曲都好老。

最近我已經不知道聽了第幾遍小虎隊的紅蜻蜓...

自從警廣被這MUST告侵權後

各大電台幾乎都不播教近期的歌曲

只有大多數都是十年以前,甚至二十年前的歌。

不開玩笑,我還聽過劉文正的歌曲。

聽說是我上小學那年的冠軍歌曲,1984年耶......

我覺得台灣的音樂人高呼著作權的同時

可能沒發現因為沒有建立適當授權制度

所以正在把自己往死胡同裡推

看似獲利,卻是將消費者往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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