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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3 00:17:27瀏覽1669|回應3|推薦28 | |
最近器官移植的事情,因為選舉新聞而受人注目。鯊魚的親朋好友都是某候選人的粉絲,在FB上,到處都是這些粉絲為了它們的偶像,拼命護航的文章。其中有一位的文章,讓我深深地感嘆。為了要證明柯文哲是個高瞻遠矚的優秀醫師,她做了一張圖。左邊是目前法律的流程,右邊是柯文哲的取器官團隊做的事情。然後,在右邊加註目前的爭議。對於協助柯文哲脫離這個風暴,看起來完美無比,柯文哲的團隊凡事都是領頭羊,勇於突破現狀。 鯊魚看到以後,就想到十年前,慶祝台灣骨髓移植二十週年時,台大醫院的骨髓移植團隊回顧當年促成非親屬造血幹細胞移植的往事。1990年代,器官移植條例已經通過,當時,規定活體器官移植,必須是配偶或三等親屬。而骨髓移植,正是活體器官移植,幸好,異體骨髓的捐贈者,都是親人,也沒有問題。但是兄弟姊妹只有1/4的機會,HLA配型會吻合。若是兩個恰恰好,期望值是<1的,所以,很多病人因為兄弟姊妹沒能捐贈骨髓,因此抱恨以終。當時,大家已經知道國外可以進行非親屬的異體骨髓移植,只是礙於法令,台灣根本不能做這件事。 請問台大醫院的骨髓移植團隊的選擇是什麼? 台大骨髓移植團隊的選擇是後者......詳細的故事可以看一下慈濟刊物的文章「愛與死亡的拔河競賽 法治的基礎就是守法,民主社會的好處,就是在法律不妥善的時候,可以透過民主程序去修正法律,讓法律更加貼合現實,而且,透過各種不同觀點的討論,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台大醫院的骨髓移植團隊,就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 那麼,若是法律跟不上學術研究的速度,該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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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