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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現狀五十四 餿水油事件
2014/09/08 19:14:35瀏覽329|回應0|推薦1

強冠下游廠商一覽表

http://www.fda.gov.tw/upload/133/2014090715210961530.pdf

問題產品清單

http://www.fda.gov.tw/upload/133/2014090816441197362.pdf

劣質豬油專區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4093

接二連三的食安問題,始終不見改善,除了無奈,更憤怒!無良強冠應該以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涉嫌隱匿或規避稽查的廠商也應該加重刑罰。這些無良企業不但禍害國民、造成資源浪費、還損及台灣國際商譽,除了應該責成他們自負商品銷毀相關費用外,應該叫他們建立災後基金會供把餿水油吃下肚的國民求償、也應該對遭到波及,傷及商譽的各企業賠償。為什麼我們的法律對這些根本是蓄意殺人的廠商輕罰?為什麼強冠負責人區區五萬就可以交保?台灣的立法委員們,該你們工作的時候,你們在哪裡?

9/12

事件如滾雪球,越滾越大。今天又陸續查獲飼料油進口,目的不明。我們到底都吃的什麼?

老話一句,政府擔憂少子化,獎勵生育,根本是搞錯重點。不解決食安問題,生再多也不夠死。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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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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