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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3 17:43:34瀏覽6159|回應2|推薦0 | |
今天在報上看到南僑集團董事長陳飛龍發言,「我猜想魏老三只是沒有用心,不是故意要害人。」還企圖轉移焦點,把罪過推給回收油系統。 (新聞全文見此) 我想問,回收業者想賣也要有人想買。買的人真的沒責任?訂購飼料油做食用油的原料,能說「不是故意」?南僑是不是兔死狐悲,先為自己開脫呢? 查了一下,南僑在1996年與頂新集團合資成立「天津頂好油脂公司」,由南僑主導經營,生產烘焙用油脂。 果然是兔死狐悲。 南僑的產品線多到我不知道該從何整理起,只能列個大概。向之前整理頂新集團旗下產品的網友致敬。 1. 工業用油:硬化油、脂肪酸、甘油。 2. 烘焙油脂:酥油、瑪琪琳、乳化油、精製油、椰子油。 http://www.namchow.com.tw/IR/20110608_r.html 這個網頁有他們的烘焙油脂跟冷凍麵團的產品列表。列出來的都是合格檢驗項目,但我介意的是網頁最下方的這一行字:「南僑化工已盡力為本網站提供正確可靠之資訊, 若因任何資料之不正確或疏漏所衍生之損害或損失,本公司不負法律責任。」 2.食品:冷凍麵團、南僑讚岐急凍熟麵系列、小廚師速食麵系列、南僑膳纖熟飯、南僑御米飯、烤米片(Rice Cracks) 薄片米果健康休閒零食系列、杜老爺系列冰品、卡比索皇家俄羅斯冰淇淋系列、福爾摩沙系列。 3.餐廳:本場流麵店、點水樓連鎖餐廳、潮江燕連鎖餐廳、寶萊納啤酒餐廳。 3.家用品:南僑水晶肥皂系列、親親香皂、快樂香皂。 4.海外:上海寶萊納餐飲事業、天津南僑油脂事業、天津吉好食品。
我會睜大眼睛看南僑集團是否「用心」。但我覺得南僑是化工集團,涉足食品,更需要良心。像廢油進了集團工廠,我們怎麼知道他用來做肥皂還是做油?工業油跟食用油都生產的他們,會不會有一油兩用的情況?除了食品還做餐廳,會不會過期品都往餐廳去了? (對不起,一連串的食安事件讓我現在充滿小人之心。) 先前,大統長基販賣假油獲利超過18億,偵辦期間裁定1200萬交保,最後判決高振利12年有期徒刑、罰金3800萬元定讞。獲利18億,罰金卻只有3800萬元,這樣的「良法」,這樣的法官,是在引誘食品業者犯罪嗎?難道不應該把這些錢納入健保基金,給十年二十年後終於因為這些黑心食品而倒楣生病的台灣民眾? 怪不得魏應充一直等到全台串連抵制、檢調搜索並限制出境、政府要求關廠之後才出面道歉。 食品大廠政商關係良好,處理食安問題總是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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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