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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教您如何貪污無罪還賺大錢
2013/05/01 13:36:25瀏覽2428|回應0|推薦1

法官教您如何貪污無罪還賺大錢

 

根據林益世案的一審宣判,以後立委民代只要依照法官的指示,就可以像林益世一樣地貪污無罪還賺大錢!說真的啦,吳秋宏、林孟皇、與紀凱峰這三位法官還真是「佛心來的」!

 

 

可能有人會說,哪有無罪?林益世不是還被判了七年四個月?其實那只是法官所留下的「伏筆」而已,千萬別太當真!因為特偵組求處的是最重的無期徒刑,如果一審就宣判完全相反的無罪,對被告及法官本身都不是什麼好事,搞不好一出法庭就被眾人吐口水給淹死!因此故意搞個七年四個月,反正能夠拿來騙騙那些無腦的「689」就夠了;至於那些憤憤不平的「609」,套句阿共的話:「誰理你啊」!

 

接下來就是二審,既然一審已經認定不是貪污,因此一審宣判兩年徒刑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當然也不會成立,算一算就剩下五年四個月的「依職務之便的恐嚇得利罪」!又因為此罪的成立要件,必須有「受害人」,而且還要「心生恐懼」,因此只要陳啟祥與中鋼相關人員出面翻供說「沒在怕的」,再加上只是「恐嚇」的「微罪」,其實二審就可以無罪定讞!

 

當然,特偵組檢察官還是可以爭取上訴,但二審以上只做書面審查,看看二審有無誤用法條而已;而一、二審的法條佈局又如此完美,最後的結果當然除了「豬腳麵線」沒有其他!

 

綜合以上可知,所有立委或民代應該通力合作,趕快通過立法,將所有國營事業如中油、台電、台水、台鐵、台北捷運公司、高雄捷運公司...等等,全部改成民營,然後在「喬」事情或收錢的時候,務必記得拿出錄音筆,再問一下相關人員「你們怕不怕」?只要他們回答「沒在怕的」,立委民代們就等著財源廣進賺大錢吧!這樣有沒有很讚?立委民代們是不是應該對這三位法官獻上最誠摯的 Orz 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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