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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0/02 10:27:31瀏覽411|回應0|推薦1 | |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 2010.10.02 03:43 am 為避免建商利用銀行低利資金養地,大型行庫還將明文規定:建商在取得銀行貸款後,必須在六個月至一年內取得建照;否則即視為「養地」,最嚴重銀行將收回部分貸款,或是調高利率。 中央銀行前天理監事會議,雖未對土地、建築融資祭出具體管制政策,但要求銀行主動訂定內規,不得貸款給沒有開發計畫的空地。 合庫銀行昨天率先召開董事會,通過限縮空地貸款等措施,最快下周一發文給各分行,啟動土地融資管制機制。 合庫銀行初步規畫,凡申請土地貸款的建商,都必須提出具體開發計畫(即不再承做空地貸款),才可取得貸款,且必須在取得貸款一年內取得建照,否則即視為養地,該行將收回貸款,或是提高貸款利率一到兩碼(零點二五到零點五個百分點)。 合庫銀還將規定,建商土地貸款成數不得超過七成,利率高於百分之二。 土銀昨天也召開常務董事會,討論限制建商空地貸款方案,大致方向是:不再承做沒有開發計畫的土地融資;至於建商在取得貸款後,多久必須取得建照,內部還在討論,但土銀、合庫銀和台銀等三大銀行的標準應該差不多,且將同步實施。 民國七十八年,央行面臨房價狂飆,建商、財團養地,央行祭出國內金融史上知名的「二二八」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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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財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