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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比拍賣對債權銀行更有實益
2009/06/12 14:15:04瀏覽912|回應0|推薦1

冷血銀行受害人自救連線 函
了清債務。回復信用。活的尊嚴。死的瞑目

正本受文者: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林董事長武田
副本受文者:行政院劉院長兆玄、立法院王院長金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顏董事長慶章

主      旨:惠請撤回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98年度執字第535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案件,使得債務人得以透過破產程序處分財產,除 貴公司債權得以確保外,其他債權銀行亦有機會得到部分清償之利益。

說      明:(人在銀行好修行)
一、吳00女士(C200000000)為詐欺集團所騙,積欠卡債及房貸約500萬元無法清償,畢生努力名下唯一所擁有之房產且因此遭到查封拍賣的命運。

二、82年吳女士以375萬元所購之房子,日前(6月2日)三拍底價150萬元猶未能拍出,思之令人心痛。即使日後減價拍出,非但 貴公司債權無法足額清償,其他債權銀行更無可能得到分文好處。

三、昨日(6月6日)會同吳女士詢問永慶及東森兩仲介公司該不動產之目前行情如何,均告稱約250萬元左右,而吳女士友人詢問在地私人仲介,則告稱目前略有回升,價格大約在300萬元左右,雖較當初購價損失慘重,但較法拍價格已好太多。

四、目前連線已經協助吳女士聲請破產裁定(如附件),希望由於破產管理人慎選拍賣時機及方式,除 貴公司得以全額清償外,其他債權銀行均有獲得部分清償的機會。

五、但是何時得能宣告破產,權在法官難以預知,故望 貴公司能聲請停止拍賣,起碼勿再積極進行減價拍賣,使得此一多贏的方案得以有機會順利進行。

六、吳女士的房子是絕對保不住了,所餘銀行債務想要清償,以年齡(62歲)及體能(足疾)來說,今生恐怕也難以期待,但所以不怕麻煩請連線協助聲請破產裁定,心中所念,不過是想利用最後這筆財產,多還一些算一些,只是我們願意幫忙卻不知扮演真正關鍵角色的 貴公司願意滿足吳女士這小小的心願嗎?

七、所有大型房仲連鎖均提供查價服務,有關前述價格是否真實, 貴公司可再訪查確認。


                                總聯絡人:王 為 仁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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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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