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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8 06:02:18瀏覽6240|回應1|推薦10 | |
「我可以為了引起大眾關注,而拿你父親來當廣告消費嗎?如果令尊不幸是墜樓的陳文成。 你難道不會不酥服?」 這是我昨日在個人臉書上發出的一個問題。 所有支持全聯不應下架中元節廣告,並認為奧美廣告創意無限的朋友們,請一起來深思這個問題好嗎?
長久以來,台灣人最自豪的是: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最溫柔敦厚的人情味在台灣,以及華人世界最具民主素養和內涵的地區在台灣。 但民主的可貴不是高舉文化創意與言論自由為上綱,就可以用隱射的方式把一位政治受難者和中元節普渡的孤魂野鬼扯在一起,並大加以Kuso。 台灣傳統習俗稱孤魂野鬼為好兄弟,背後的溫柔體貼之心是什麼呢? 好比有個乞丐來我家乞食,我不說「喈,來食」,而說「好兄弟,來我家給我請吧!」
我不知道台灣何時淪喪了體恤他人的同理心,反而沾沾自喜認為這是世界級的廣告創意。 如果創意可以超越道德界線,我們是否可以拍個行銷台灣中元普渡的觀光廣告,廣邀二戰的猶太亡魂與冤死於路上的黛安娜王妃來台灣接受農曆七月的流水席款待呢? 我們可以很有禮貌地致函給英國王室,委婉說明台灣習俗對於冤死鬼如何溫柔體恤與大方設宴,並請查理斯王子闔家不要擔心黛妃陰魂不散,因為對台灣人來說,她只是一個美麗的好兄弟......。 我想,任何有同理心的人,都可以感覺這一則中元廣告的詭異與錯謬之處。
這則廣告的錯謬點在於,陳文成理應得到天堂的禮遇和尊重,怎麼會變成是好兄弟呢? 這是對白色恐怖時代願意拿出勇氣對抗威權政府之人權人士的一種輕蔑態度,為何各大意見領袖對這點都可冷血到視而不察呢? 這不是行銷創意可以或不可以隱射亡者或政治受難者,而是政治受難者不應該以廣告的形式來達成平反之目的。 歷史的平反,不應該是知識分子、文化精英,以嚴肅的態度來追究歷史真相嗎? 怎麼可以反過來說,因為大家都不認識陳文成與那個白色恐怖時代(意味著NGO團體過去的歷史教育做得很差?),所以一則創意廣告可以變身為形象廣告、甚至是支持民主轉型正義的創意正確? 這是哪門子的邏輯啊?如果你是陳文成本人或其家屬,你會願意接受這樣的隱射創意嗎? 我不知道為何台灣社會失去了對亡長尊重的慎終追遠美德。
廣告可以虛構一個吸血鬼、一個好兄弟,甚至對已故的政治人物作嘲諷,但是你拿一個人權犧牲者來做孤魂野鬼的隱射,怎麼會是正確的價值觀呢? 只要任何有同理心、體恤他人者,都不會拿別人的悲劇來當廣告。 台灣集體失去了溫柔體貼的體恤之心,這是我從這則廣告該不該下架的全民討論中,特別是意見領袖的發言中所發現的一大危機。 當然,廣告導演可能會說,我有影射誰嗎?陳文成幹嘛對號入座?然後撇得一乾二淨。 但,這不是更可恥與渾蛋嗎?
王志鈞 台灣財經作家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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