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一萬五千天 杜開行腳28
人都有自由選擇的權利的,選擇權證明了人存在的價值與意義。下午去101大樓底下的購物中心好好大肆採購了一番,才明白選擇權是人類的天賦自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重中之重,而我自己竟在這都市裡過了十幾、二十年腳跟不著地的生活。
有時候愛一個人,但對方並不一定愛自己時,該怎麼辦呢?這時候請反過來想一想,當自己被一個人所愛、被一個人所苦苦追求的時候,我們就一定要接受對方嗎?不!不!不!當然不!每一個人都有拒絕別人的自由,如果沒有的話,那他就失去作為一個人的樂趣了。
我這句話,真的是有感而發。我過去不懂得拒絕我不想要的情感,因此身陷囹圄,過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連獨自為自己買一件衣服的機會與樂趣都失去了。說穿了,那就是自己自動放棄選擇的權利,而讓命運擺弄著、隨波逐流起來。
所以,你愛她,她一定要愛你嗎?當然不!她有採購的自由,當然有自由選擇、慢慢逛百貨公司挑選商品的權利啊。愛情的遊戲規則就是這樣,你已經盡你自己所能去極盡行銷自我的努力後,你並沒有權利要求別人愛上你。
這是很嚴肅的一條遊戲規則,只要逛過百貨公司、買過鞋子或衣服的人都明白,而偏偏有好長一段時間,我並不明白,因為我極少為我自己買過東西。我當然有為家人買過東西啦,但那多數是基於責任感使然,而不是發自內心的欣然為他人購物。
我第一次願意為別人採買東西,是發生在101大樓旁的紐約紐約購物中心,所以舊地重遊,感觸甚深。
下午為自己好好挑選了些有品味的東西,很有耐心的,為自己打理了起來。說來不怕人笑,我從來沒有為自己這麼費心的挑選過東西,以前的我總是往最便宜的地方去挑選,只要物美價廉,凡事都以「隨便」為最高指導原則。
這次可大不相同了,我拿出當年疼愛她一般的耐心,也疼愛起我自己來。只要東西好,不管價錢如何,我都認真的試穿起衣服與鞋子來。在試衣間裡,我脫下邋遢又sloppy的衣服,換上滿意的新裝,才第一次明白,原來試穿衣服是這樣開心的一件事。
試衣間外,有服務員在等著我看試穿合不合身,我感覺到有一種被尊重的感覺。看看覺得很滿意,再問問小姐的意見,她仔細打量了我以後也說:「不錯啊!」我寧願相信這些話都是真心的,而不是為了銷售而說出的虛偽言論,因為我們只能從體貼的角度去選擇相信別人,而不能專拿小人之心去度君子之腹。雖然對方可能也是小人,但拿君子之腹去度量別人,不也是件很有禮貌的事情嗎?
刷了卡、付了錢,感覺自己好慷慨。我一生中第一次慷慷的為他人埋單,是為了一個我後來才知道是自己極愛的女人,她讓我明白了愛是什麼。而我第二次如此慷慷的疼愛人,則是為我自己。
有人為我買東西,真是好開心的一件事情啊,而且,都是奢侈品呢!
我以前怎麼也想不明白,我對她那樣的寶愛,她為何還是要絕情的離開我呢?今天試試以過去待她的方式,反過來對待我自己,我覺得很開心啊。我買了一雙花布鞋,復古的年輕造型,讓自己也活力十足。因為實在太喜歡了,我乾脆直接就穿著鞋回家了。
為什麼她還是要離開我呢?路上我很快就想明白了,那是因為我從來都沒有活出自我,一個沒有靈魂的人,就好像一件沒有品味的衣服,只是路邊攤的廉價品,懂得購物之道的聰明女性,怎麼看得上我呢?
更何況,選擇接受或選擇拒絕,都是一種人之所以為人的天賦權利,如果她僅只是因為我捨得慷慨為她花錢而愛上我,那不也顯得她過於拜金,那又會是我想選擇的人嗎?不!不!不!當然不!我要的是自由意志下的選擇,而不是強迫,因此在此之前,我也得懂得選擇把自己過到好,活出選擇的樂趣來。
越來越明白了這個道理,就越來越清楚感情是單方的表述,也是雙向的交流。所謂單方的表述,是我可以選擇愛她或不愛她,這都是我個人的自由,別人無權利干涉;但是,單方的表述還是必須建立在雙向交流的前提下來進行。雙向交流意味著,彼此是平等的、互相尊重的,而不是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遊戲規則。
我以前總愛自己制定出一套遊戲規則,然後就愛要求對方給我可或否的答案,對於無法立刻回答出來的狀況,我就會覺得她一定不愛我,那麼我信心就會動搖了、沮喪了、顯得猶豫不定。這都是多麼錯誤與幼稚的感情行為啊。
真正的愛是要尊重對方的選擇,也尊重對方選擇的性格。就好像人在買東西,有人速戰速決、有高效率,有人則龜龜毛毛,要東挑西撿、挑到滿意的才甘願。我們既然愛對方,自然要尊重別人的選擇權啊,怎可率爾發飆,蠻橫不講理呢?
明白了好多事情,才知道自己是幸福的。今天我還想出了個好有趣的生活哲學。我假設未來餘生尚有一萬五千天好活,那麼我實在不想再浪費這些日子了。我過了太久遊魂般的生活,從今日起,我要好好的活出精采的自己。
我已經不再期待我能見到我所愛的她,只深深祝福她挑到好鞋。我只希望在人生的第一萬五千天,當我魂魄走向天堂時,我能看見雲端裡的她,在紐約紐約試穿牛仔褲、在西餐廳陪我吃高級義大利料理的她。
那時候,我將會是天堂裡最快樂的一個人。不,是最快樂的天使!
只要我認真的過好每一天,每過一天,我就可以從一萬五千個日子裡刪去一天,用這樣期待上天堂的好心情來過好我人世的每一天,那我肯定會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運氣好,上帝多送我幾天,那我可以多活幾天快活的日子;運氣不好,我提早撒手人寰,那我也可以提早前往天堂與最愛的情人相會。
這真是太有趣的一種生活選擇權了。
你覺得我這樣很阿Q?不!不!不!你會這樣想,肯定你沒深愛過一個人,愛過一個人以後,你怎會捨得再愛上別人呢?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問題重點根本不在對方愛不愛我,愛本來就是單方表述,愛本來就是一張直達天堂的單程車票。
愛情的天堂裡,哪有輸家或贏家呢?活滿這一萬五千天,我其實早已身在天堂中了,我還能不幸福嗎?
杜開 200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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