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搬家記事
2012/06/03 16:26:20瀏覽204|回應0|推薦2

搬家真是個大工程......!

自從買了那原來東西就滿滿的俗稱"凶宅"以後, 常常心情就徘徊在 "丟" 與 "不丟" 之間.

尤其是從一個住了十多年的十幾坪公寓要搬到這個本來就裝滿滿的舊公寓的時候.

清理原屋主的東西, 比較不猶豫, 用不到的東西, 直接送進垃圾場去! 用得到的東西, 就暫時先留下來....

而在清理舊公寓的過程當中, 會發現有多少 "閒置資產" -> 超過五年沒用過/看過, 卻捨不得丟的東西. 包含想當年擠得進屁股的 6 號衣服(眼下大嬸俗女我穿起 12 號啦!)

光說書就好啦! 我那些大學用書, 放在那裏已經超過十年啦! 卻總捨不得丟棄, 這次狠下心丟了 2/3. 還有一些曾經認為是很重要的專業書籍. 這會兒, 也不再重要的只是躺在那裏! 可說到要丟, 還真捨不得, 那曾經是節衣縮食買來的, 一本兩千多塊耶. 可說真的, 不丟, 還得要搬到新的舊公寓去. 那, 到底要不要丟呢? 一時決定不下, 直接打包先搬到新的舊公寓去吧~ 反正, 我有大把的時間可以決定到底要不要丟掉!

廚房用品也是個頭痛, 新舊房子加起來, 我有兩份, 很舊的那一種, 先丟掉. 還可以用的咧??? 送人? 中古的東西, 也不知道要送給誰?

我有三台冰箱, 有一台年齡超過 15 歲的, 無庸置疑可以立刻拋棄, ㄚ另外兩台要丟哪一台呢? 本來要送給一個朋友, 她聽到是原屋主的, 就說要買新冰箱來用, 她不要舊冰箱啦!

其實, 我個觀念是 "人間何處不飛魂", 彼此包容, 和平相處即可. 不需要太計較. 反正, 原屋主在決定要走那一步路的時間點上, 她已經決定要拋棄這所有的一切啦! 那活著的俗女就撿來用, 有何不可呢?

反正, 遲早, 大嬸俗女也會是魂魄一個! 何苦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呢? 這樣附平面車位的大公寓, 以現在的市場價格來說, 以受薪階級的俗女, 恐怕我一輩子也買不起.

重點是, 丟東西, 真的很麻煩耶! 看來, 光為了丟東西這一件事情, 2012 年, 大嬸俗女可以忙一整年~

我那高中時期, 曾經往來的純純的"信柬"一小疊? 該丟嗎?

曾經, 迷戀上做拼布的指南, 打毛衣的指南, 該丟嗎? 我那一整組的日本進口的棒針用品, 該丟嗎?

真是煩惱喔~~~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kywonder&aid=6513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