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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9 03:33:09瀏覽2665|回應7|推薦17 | |
很早之前就說過我不是粉紅色系嘟嘟嘴可愛小女生,長到五尺八吋那麼大一隻,要可愛其實也可愛不起來。 就因為實在太高,所以衣著打扮永遠走中性路線,衣櫃幾乎沒有裙子,而每次穿高跟鞋都會招來抗議,更會撞到頭,煩不勝煩,就只好天天穿Timberland的Boot,防水耐穿又舒適,一雙可穿好幾年。 這樣搞,我那愛鞋如命的美女上司當然看不過眼,天天盯著我念。 她出生於腦科手術名醫世家,家裡有錢,所以她要求我買的牌子不是Tory Burch就是LV甚至Prada,讓我看著將近一萬或兩萬台幣的價碼乾瞪眼。 這這這,她忘了她給我多少薪水嗎? 基本上我繳完紐約各式各樣的稅後所剩無幾,要我花那樣的錢買雙穿在腳上天天踐踏的鞋,我還真的買不下去。 就算我像她一樣有錢,鞋在我心目中也真的不值那個價,好鞋最多最多美金一百五,超過那個價我寧可存下來。
女生穿上高跟鞋是的確比較好看,自動挺胸縮腹,而且比較專業,所以工作上有正式場合,我還是會長褲套裝黑色高跟鞋,但平時要我穿那樣的鞋到處走,不如叫我死了比較快。 大一時和學姊去逛街,她穿尖頭細根高跟鞋,痛到每走幾步就要坐下來休息,但為了愛美,她還是要穿。 而公司也有人永遠只穿三吋半高跟鞋,問她怎麼吃得消,她答已經習慣,現在要她穿平底鞋反而會痛,可見腳骨已變型。 想想這和過去女人裹足其實沒有太大分別。 大學曾幫教授研究而讀過一篇論文,上頭說古代政府曾多次嘗試禁止裹足,不然女性人人成了瘸子這國家像什麼樣,但沒有用,民間反彈太大,最後只好不了了之。 女人為了愛美而殘害自己身體的程度真讓人匪夷所思。
為了遵循對時尚外表要求很高的美女老闆要求,現在不得不天天上網,努力尋找平價好穿不高又能過老闆法眼的鞋。 畢竟天天早上被她叫進辦公室,嫌棄我穿的鞋難看到連她姥姥都不會穿,真的不是一天美好的開始。 就算公司沒有穿著規定,反而喜歡我們穿平底膠鞋以免摔了要他賠,盯著我的鞋看更完全是美女老闆的個人嗜好,但往好處想,也許她真的是為我好,希望我能加強外表打扮,更讓她帶得出去吧。 嘆,看來穿鞋問題是要苦惱我好一陣子。 無言呀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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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