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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禽獸的區別
2008/10/22 07:20:40瀏覽533|回應0|推薦6

由於社會亂象不斷,令我思索人跟禽獸區別究竟在哪裡,是生理上的,還是心理上的,例如成語所說:人面獸心(這類的人是存在的哦)、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隔肚皮,在在都說明人不能只是從生理層面上來定義。

由此看來,心理層面用來定義人是較為適合的,人的心有是非善惡,良知的感覺,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也是古代聖賢所注重的,正如孔子所言「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修身指的乃是修心,明心見性,才可以有齊家、治國、和平天下的能力,若不從修心開始,則後面的階段是無法完成的。

所以,定義人跟禽獸的區別,應在於這個人的心理是否有良知,但這樣的定義,拿來看現代人,可能有不少人都是不及格的,所以沒有人願意認同這樣的定義,有不少人是昧著良心在做事情(殺人犯、強盜犯、強暴案、虐童、貪污、販毒…),那這些人不就是稱不上人了嗎? 是的,從心理的定義而言,不算是人。

但是,因為這些犯罪者不在少數(甚至是多數,披著人皮的狼),所以這些犯罪者也因此試著合理化自已的犯罪行為,加上現代人權高漲,便可利用人權概念,將自已的錯,降到最低,博取社會同情,原先的死罪,可以變無期,無期變有期、還可以假釋,重獲自由,這些都無形中助長了社會犯罪風氣,讓犯罪的人覺得犯罪犯一次沒關係,可以有機會,甚至殺人也是可以被饒恕的,久而久之,對犯罪就麻木了。

我不否認有少數犯罪者會真心悔改,但有多少人是連續犯案的,這些只要警政署官員統計一下,自然清楚,這些犯罪者,再次犯案時,他們的心態難道也是如當初第一次犯案時一樣無知嗎? 當然不是,而是一回生、二回熟,越做越上手。試問,有犯罪者不知道殺人是錯的嗎? 有犯罪者不知搶劫是錯嗎? 有犯罪者不知強暴是錯嗎? 有犯罪者不知貪污是錯的嗎?有犯罪者不知販毒是錯嗎?應該都知道吧,只是還是做了,因為他們不怕做了之後的刑罰,因為他們有人權,要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到頭來,人權成了一道免死金牌,替犯罪的人合理化罪行。

但是,被害者的傷害,有人在意嗎?被殺的人,還有復活的機會嗎?被強暴的人,還可以假裝沒發生過事情的過生活嗎?被打的人,會忘記他被別人打過嗎? 絕對不會!換句話說,被害者本身的主觀受傷害感受是無法被補償的,這些受害者的人權有人顧到了嗎?

在此要強調的重點的是預防勝於治療,不然,大家就都當壞人就好了,反正當好人就註定被欺負,受傷害;而當壞人,反而過得不錯,有免費飯吃,社會養他們,不愁吃穿,只是在監獄裏生活受管制而己,跟當兵差不多,何樂而不為,反正失業人口這麼多,去搶劫超商,然後被捉,進監獄讓政府用人民納的稅養,善用國家資源。

生命的可貴無庸置疑,沒有人可以傷害其他人。亂世用重典,仍是有其必要性,若人人都知道犯罪的嚴重性,還會有人去犯嗎? 就好比你知道你只有一塊錢(犯罪機會),您會去買100元的東西(犯罪後果)嗎? 當然不會,因為你付不起,若是犯罪的後果是每個人都覺的付不起的,那還會有人要去犯嗎? 

您覺得呢?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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