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消失了的立法院~選自楊照先生文章
2008/11/21 07:46:36瀏覽517|回應0|推薦3

消失了的立法院

太好了,過農曆年前,大家都能領到政府發的消費券去買東西了!

等等,冷靜想想,我們會不會高興的太早了一點?從政治體制與流程上看,消費券是行政院訂定的政策,可是發消費券得花八百多億,還要舉債,所以必須經立法院通過,才有錢能來辦這件事。換句話說,消費券根本還沒定案啊!

不過,早已經想好拿消費券怎麼花的人,倒也不必嫌我潑冷水,還是可以繼續高興規劃,因為用膝蓋想也知道,案子送進立法院,一定通過,一定壓倒性通過,一定快快通過。平常很熱鬧、很出風頭的立法院,在消費券案子上,啊,一下子不見、消失了。

立法院有沒有權力否決行政院送去的消費券案?當然有,不過,沒幾個立法委員會選擇表態反對消費券。因為反對消費券,等於跟人民的荷包作對,取消行政院大方要送的紅包,那會多麼討人厭!這樣的立委,將來還選得上嗎?

然而,問題就出在這裡。這麼大的案子,關係國家經濟景氣,關係國家財政,而且還要以特別預算方式發新公債,卻必然在立法院裡不會有討論,不會有不同的意見。立法院不敢對行政院的案子檢討、反對,只能乖乖蓋章了事。

這樣對嗎?立法院重要的職責之一,就是幫人民看管荷包。看管荷包不等於把錢挖出來納進人民荷包。而是要檢查政府有沒有用合理、有效、公平的方式來運用公共財源,讓錢發揮創造公共利益的最大作用。

然而最近幾年,立法院這方面的功能,大大遭到削弱。審一般預算時,勉強還做做樣子,挑燈夜戰,這裡刪一點,那裡砍一點,反而是非常狀態的特別預算,不管是治水、擴大建設、擴大內需,卻像走禮遇特別門「快速通關」。

說穿了很簡單,這些都是送錢灑錢的案子。政府用送錢灑錢來換人氣換選票,立法委員不能擋不敢擋。頂多只能從中抽頭,確保要嘛金錢要嘛選票,自己也能從中分到一點。結果呢?錢送了灑了,國家財政狀況持續淪落惡化。

如果不用這種方式花錢,如果立法院過去一直幫我們有效省錢,今天政府或許有能力拿出幾千億投資下一階段的策略產業,或許有能力拿出幾千億徹底改造台灣觀光環境,讓經濟的基底藉機「為未來做準備」。可是,現在國家負債那麼重,政府頭殼抱燒,想來想去只能發錢給大家買東西,買點心理作用,這真的算是好的、正確的經濟政策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ignlg&aid=2403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