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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6 08:00:00瀏覽150|回應0|推薦0 | |
Johnson的報告歸結出不同的目標結構在學業成就的比較: 一、團體合作式的學習法優於個別式的學習法; 二、團體合作╱無個別競爭式的學習法優於團體合作╱有個別競爭式的學習法; 三、團體合作╱無分組競爭式的學習法優於團體合作╱有分組競爭式的學習法; 四、團體合作╱有個別競爭式的學習法未優於完全個別式的學習法。
李咏吟、單文經:《教學原理》,台北:遠流出版社,1997,頁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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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