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07/08/29 14:11:34瀏覽942|回應9|推薦29 | |
昨晚亂逛blog時,逛到一個小女生的blog,上面一行字,看得我膽顫心驚呀。「好快,沒想到我也已經邁入試婚年齡,24歲了」 有兩驚,一驚是「試婚還要有試婚年齡哦?」。不過我猜想她應該是用注音輸入法,選錯字了。在此奉勸各位善男信女,打字的時候千萬要選字呀,不然可會讓人家會錯意哩。 二驚「24歲就覺得自己已經進入適婚年齡,會不會太早呀!」。回想起來,24歲的我在做些什麼呢?那時剛進入職場沒多久,存摺裡的數字仍然少少(其實,現在也還是少少啦);而當時某大帥哥(先諂媚一下,這樣他才願意帶我出去玩)正在服役中,假日便是難得的放鬆時刻,壓根不會想到結婚這回事。 不過以目前的婚姻趨勢來說,好像早婚的都很早,晚婚的接近40也都有。北部來說,好像平均結婚年齡又長了一些,所以待在台北時,倒不覺得有啥壓力。但中南部,超過30歲沒結婚,就成了長輩口中的「老姑婆」了。 嘿,先說好,不要問我啥時要結婚哦!我,還不急啦~~ |
|
(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