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偶爾有時間打開電視,一看就看到「補教人生」的「現場直播」,這一場風波被媒體簡稱為「雙璇」,也有人直指這根本就是兩大補教名師劉毅與高國華之間的暗鬥,但是,我想,讓民眾覺得最最最不可思議的一點是,明明這場風波已經演變成火苗四射,幾乎所有被涉入者會被亂槍波及,但是,這場風波竟一直都「無法落幕」,因為當事人,尤其是劉毅和高國華二人,好像仍然一直都主動的發出「新消息」,或揭露從前的「舊往事」,讓媒體疾於報導!
有人說,這是善用媒體的最佳教材,媒體一直上,大家對他們的印象就愈深,只是怎麼可能會寧可這些胡言亂語繼續在媒體上面,來換得觀眾的印象呢?
有人會想這樣嗎?
上上周看到一篇有趣的報導,先來分享一下:報導是提到美國職棒的「匹茲堡海盜隊」(Pittsburgh Pirates),這支隊伍據報導稱長期都是「吊車尾」,處在最後一名的狀態,他們在球季是43勝85負,而且自1992年開始,他們已經沒有進入過季後賽,不過,他們的銀行存款其實「非常多」,這一點是先前由美聯社私下從某管道取得的海盜隊的財務報表顯示,海盜隊在2007~2008年間,扣除一切成本,就淨賺了至少2900萬美元(台幣近10億),有一位來自南猶他大學的經濟學教授,拿著這份財務報表研究之後,結論是:「海盜隊將賺錢的事置於贏球之上!」
換句話說,如果你是海盜隊的球迷,以為球團還在想辦法讓明年更好,別想了,很有可能海盜隊所謂的「更好」是指他們的銀行存款更多,而他們應該還會繼續輸球!
愈輸球,就愈賺錢!
問題就來了,一直輸球的球隊,怎麼會賺錢呢?
尤其,海盜隊說不定是整個職棒聯盟最會賺錢的球隊之一呢?
到底「輸」為何可以「賺錢」?
原來--
雖然輸球,導致球迷不願進場看球,但海盜隊每年也是能從美國職棒大聯盟那邊收到大約3900萬美元(台幣13億元)的「獲利分享」,這是門票上面的收入,原本應該是要拿來聘用更好的球員,來讓球隊贏球才對?但文章引用那位經濟學教授指出,從海盜隊的財報來看,他們並沒有將錢拿來聘用更好的球員,反倒是放到股東的口袋了。問題就來了,海盜隊的事件一定會被大聯盟抨擊,因為原本整個大聯盟「獲利分享」制度,就是為了讓球隊之間可以平衡,換句話說,那些超級強隊洋基隊、道奇隊所賺的錢必須再分一點出來給像海盜隊這種超級爛隊,讓海盜隊也有機會再聘用更強的球員有朝一日可以反敗為勝。另外,如果爛隊太爛,也會造成他們到洋基隊主場比賽時,洋基球迷根本懶得過來看,也會影響洋基隊的球場收入,所以所有球隊大致是願意做這樣的「獲利分享」,但,海盜隊竟然拿了這筆「好意」卻不好好招聘球員!
也許,海盜隊只是單純的在鑽漏洞?
但,或許海盜隊也是希望,自己先賺錢之後,再來好好的大幹一場?
無論如何,這,就是「輸」的藝術。昨天又有一篇文章出來,來自於知名網路創業家Biz Stone,他是微網誌twitter的創辦人,而twitter雖在facebook陰影下活著,但現在已經有高達1.45億全球用戶,尤其twitter在日本也已達2000萬用戶,是日本唯一能破千萬會員的外國網站。有趣的是大家都以為Biz Stone從前曾是「Xanga」的創辦人,接下來他就創了twitter,前者(Xanga)是一個部落格平台,於1999年所創,後者是微網誌,於2007年所創,大家說,Biz Stone您真是眼光準!好強!
但,Biz Stone在這篇文章卻說,「看起來是一夜成功的準確判斷,其實是十年的跌跌撞撞的摸索。」
他透露,原來,在Xanga之後,他還開了好幾個網站,全部都是和「部落格」相關的,他先在2003年開了一個叫「Sideblogger」的新型部落格平台,已經像是微網誌的前身,但不完全是,那邊的文章都短短的,雖不限140字,但網友似乎也不會寫太多;然後又在2004年,Biz Stone與朋友開了一個「Blogger Mobile」,希望能一邊用手機一邊打部落格。然後,到了2006年,他又和另一個朋友開了另一個部落格平台,還是沒有什麼搞頭。
就在2007年,他終於與幾位朋友創辦了twitter,就在這次,他成功了。
Biz Stone承認,他在2000年當許多網路科技人早就開始換第二、第三隻手機時,他並未擁有手機。他的意思是,所有的成功事,重點不是在「眼光」或者「早」,而是一直不斷的失敗下去,他說,他花了10年的時間才將「微網誌」這個東西「弄到對」,接下來,他非常期待再接下來的十年會發生什麼事?
海盜隊有些修正了,到了2009年,他們已經「只」賺了590萬美元,終於有將2000萬美元好好的花在一些球隊的改造上,他們已經是全聯盟最有錢的球隊之一,至少股東荷包滿滿,這時候再來好好的贏,也不遲!
你還想「贏」嗎?或許在當下有太多太多的事情,你認為一定要扳平回來給大家看?那樣沒辦法成功。真正的成功者,是將「成功」置於事外,視「輸球」為無所謂。
人生不完美、不可能完美,那麼,我們只要得到我們現在最需要的,然後拿它來在接下來的50年內,打贏一次就夠。一次就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