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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8 17:44:17瀏覽151|回應0|推薦4 | |
【一張懸起的國旗】 獻上國旗這件事,做到最極至的歷史經典,是楊惠敏送去四行倉庫,是先有個『必須該做』的熱血前提,相比起來,送給歌手,弱很多。不是說該不該、對不對,而是在一個商業的、娛樂的場景背景裡。若是周杰倫、蔡依林、林志炫在內地的演唱會也被獻旗,那是滋事來的嗎?或者,若是恢復每場電影開演前要起立唱國歌,在這個事件支持獻旗的群眾,有沒有一致的正義感? 這個題目,任何有心、有立場的人都很好發揮,切入的角度太多,發言的目的太雜,一定會失焦的話題,反正就是還打不起來的叫陣叫爽,台独人最愛這種嘴砲題。所以不可不特別鄭重介紹的,是隱藏在後面的台独虛擬国的旗『媚倭P眼8菊旗』,不但意義低級,就連看著都狠醜狠醜,根本拿不出手,台独人索性借用利用根本不愛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工具化、武器化。青白紅之於台独人,曾是過手就棄於地堆成山,曾是圓山滋擾案的凶器,樂於用以消遣挑撥,若能釀成大衝突,台独人更是爽到賺到,別被騙了。 從獻旗,到立場對幹,就是要講統獨了嗎?青白紅和五星旗,都是講中國統一的。現在能主導統一的,是五星旗那邊比較有本錢啦,但以前是青白紅的我們在國際上定義 統一的中國是什樣。沒道理是同一面青白紅,以前講統一,今後講分裂獨立;沒道理從中華民國國旗,沿用到台独虛擬国的旗。青白紅不只是美工圖檔而已,不只有現正掛在旗竿上的現象而已,和青天白日滿地紅一起不能分割的歷史和國旗歌,都是統一義涵的。 統一,在台独人長期的惡意誤導宣傳下,走味了, 統一不是誰併吞誰,那最多叫武統, 統一的最佳方式是兩願,是我們能主張要一個怎樣的統一的中國, 統一可以不急,還有很多歧異待消化,但必須保持是個主流選項, 統一了,就是『全中國』進入了史上最強的最佳狀況。 中華民國 = 青天白日滿地紅;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五星旗; 台独虛擬国 = 媚倭P眼8菊旗。醜死了! 就算是存心要滋事來的,光明君子,各拿各的旗啊,別冒充故意挑撥,太下3爛的小人賤格了!
【多元 change 家】 這話題能熱到叫政黨來選邊,是拉進來了個權字,說要平權。有同志在一起,已是公認的現象,只要行為規矩是好人,同志就在左鄰右舍、就是同事朋友並不覺得怪怪。進而,也能同意他們之間該被祝福、該有些權,好比繼承、贈與、簽字開刀之類的。但說到要成家,要有法律上婚姻的權、要有監護後代的權,認為是過界了。 權力的對等,一定要相提並論的,是義務。家人的義務,一點點不懷疑同志做不到或做不好,只是,同志能生嗎?自荒廢了能生的身體,背棄了生的義務,怎好意思直接跳接到做至親家長的權力?小孩不可能像寵物店裡買來就有,貨源,這兩個字就夠恐怖的了,更何在況少子化的時代,一旦成了供需,人口販賣的問題怎忍看爆發。這邊要新的親屬關係,某個故意忽視的那邊發生人倫悲劇,之後還有心理的、社會的問題,同志們,別這麼殘忍。說有個辦法,一對男同志去找一對女同志,先把小孩們做出來,再各自帶回同志的家裡,但就有可能種下不忠念頭的挑戰。別一開始就把問題弄亂了吧,自願荒廢能生的身體,就別想著小孩吧,這對孩子也未必公平,孩子不是被生而是被挑選的,為何要被迫選來接受反生物生理的背景?將來若不幸兩代感情較差,頂一句『變態!』就能拋棄家長,不認關係,再用法律強迫後代嗎?法律管了非自然的事,跟思想犯、政治犯何異?也不要去類比有些不能生的夫妻,那叫消遣,那叫裝病。 誰要跟誰在一起真沒有可見怪的,但一定要叫做『婚』嗎?角色扮演終究只是演,不能履行真夫妻繁衍後代的義務。所以婚是千千年來不可改的規格制定,就是男女之間的事。男男或女女,雖已可見容,但別叫婚。同志組的說是平權,但在傳統組的來講,那叫侵權!侵害真夫妻的真理定義。同志們都很有才華很聰明,就別叫婚了,何苦相逼為難,既然是追求新的親屬關係,另外發明一些新的稱謂和動詞、名詞。「你結婚了嗎?結男的?結女的?」又「小朋友,今天作文寫『我的家長』,或以前叫爸媽的那兩位。」多亂啊!很不希望以後人類講話這樣無厘頭。假設,同志在一起並完成了法律程序,叫『同同』,人問「你結婚了嗎?」答「喔,我同同了。」不就很清楚了嗎?只有另起新名分,才能不同於扮演,才是可見光的真情。至於有幸組成兩代家庭,有血緣關係的,叫做親爸親媽;沒有血緣關係,但願意相等認同的,家居叫爸叫媽不是問題,但還是登記作乾爸乾媽、繼父繼母、養父養母,不要打破原有自然與科學上的差別。把父母欄改寫成雙親,也是平權或侵權的抬槓,凡事有先來後到,沒必要請『父母』退位。 再帶回政治,請排進明年大選,多一張公投票,公民大對決。保證從今起到開票夜,天天有得對話,相對於新權力的爭取,『義務』是為前提與伸張。就等著看哪個立場的候選人及政黨會慘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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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