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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微知著,馬英九的司法改革得個「屁」字!
2012/02/14 07:56:43瀏覽371|回應0|推薦3

轉貼自『我心未死運動』網站

http://www.formosahearts.org.tw/%E9%81%8B%E5%8B%95%E7%B6%B2%E8%AA%8C/201106-2/%E8%A6%8B%E5%BE%AE%E7%9F%A5%E8%91%97%EF%BC%8C%E9%A6%AC%E8%8B%B1%E4%B9%9D%E7%9A%84%E5%8F%B8%E6%B3%95%E6%94%B9%E9%9D%A9%E5%BE%97%E5%80%8B%E3%80%8C%E5%B1%81%E3%80%8D%E5%AD%97%EF%BC%81/

判決書忘了寄 40受災戶無法上訴

桃園市南門商場年前遭陳姓男子在騎樓縱火,造成財物損失將近三千萬元,桃園地院去年一月,依殺人未遂罪判縱火嫌犯六年徒刑。但沒想到書記官竟然忘了將判決書寄給被害人,導致全案定讞,被害人喪失上訴權益,還要自付裁判費另提民事訴訟。

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涉嫌縱火的陳姓嫌犯,前年6月12號,這天騎機車出現在騎樓下,停好自己的機車後,就走進騎樓,沒多久機車開始著火,火勢愈燒愈大,還波及附近的建築。 兩年前桃園商場前,這起縱火案,總共造成33戶商家和17部機車毀損,財物損失將近三千萬,法院已經在去年一月,依殺人未遂罪判陳姓嫌犯六年徒刑。 照理說要是有住戶不服判決,還能上訴求償,但沒想到承辦的書記官,竟然忘了把判決書寄給被害住戶,導致全案定讞,40位被害人喪失上訴權益。

原來經過法院內部調查,確認是書記官的過錯,但這樣一來,受害住戶不僅要自付裁判費,還得另外提民事訴訟,讓住戶氣得要討國賠。

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 徐培元:「平常法院都有要求,但是他還是漏寄了,那這一部分我們趕快請他補寄判決書,那另外我們內部也將他提報考績會,到時候會做一個懲處。」

因為書記官的小失誤,讓被害人可能還要再花10多萬,本來是服務大眾的法院,現在卻幫了倒忙,也難怪受害者只能無奈苦笑了。

司法人員小小的疏失,造成人民權益財物上的巨大損失,怎麼?考績上懲處就算結案了?人民的損失呢?

你怎麼知道不是書記官被買通了「選擇性」忘記寄出判決書?

馬英九競選總統的時候,喊的臉紅脖子粗的「司法改革」,到現在看到什麼成績?大到恐龍、小到失憶,這個國家最後一道維護公理的最後防線早已全面潰敗!

若有民調做台灣人民對司法制度的信任度,不需要想,絕對是信用破產!「我心未死」列出國家四大危機中,正義危機裡的「司法公正」,是個極為刺眼的項目,當司法的公正性都已經受到人民質疑,得不到最基本的人民信任,相信會受到公平的法律保障,我不知道執政者還能推動什麼重要的法令?

「幹!法院是XX黨開的!」「法官早就被收買了!」

破窗理論,只要一個大都會有棟建築的窗戶被人打破了,而沒人理會就晾在那裡無人聞問,人們天天看著這個破窗,心裡就會想著:原來破扇窗戶沒什麼大不了!接著就會有更多窗戶被打破、再來發生破門的事情、機車被縱火、街上持刀搶劫,最後就是城市陷入暴動!

台灣人心底對司法的不信任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兩黨輪流執政,也沒有因為哪個政黨上來,就認真的整頓過司法界,從來就是藉著司法手段打擊政治敵人,被整的一方就等著執政時再用政治黑手透過司法「討回公道」!如此循環,司法成了政治惡鬥的兇器,成了逼害人民的手段,你怎麼可能要我們對這樣的行兇工具投以信心?

馬總統,您的第一任總統任期都快幹完了,現在還停留在競選心態?2008年以來,台灣就沒有總統了!只有一個總統候選人,整天只想著下一任連任的心思,司法改革?那只是繼續騙票的口號罷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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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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