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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的司法改革的偉大成效!
2012/01/06 00:03:10瀏覽586|回應0|推薦2

518位法官 籲票選最高法院院長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王文玲/台北報導】

基層法官發出怒吼!五百一十八位法官最近連署,指摘最高法院型塑出「雞蛋裡挑骨頭」、見解歧異的審判文化,及論資排輩、「近親繁殖」的人事運作模式,成為製造恐龍法官的溫床,要求下屆總統在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退休後,透過票選徵詢程序推薦優秀人選,作為總統提名參考。

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最高法院院長任命權,是總統權限,他不便表示立場;對基層法官的連署活動,只要不違法,他都尊重,但不參與、也不干預。

最高法院法官楊仁壽則指出,司法院長向總統推薦最高法院院長的人選,必須為推薦負責任,法官們若經票選產生人選,可以向司法院長建議,不應直接向總統提出,否則「權責」似乎不符。

台北及桃園地院法官林孟皇、錢建榮在「法官論壇」網站發起連署,組成「法官票選最高法院院長行動聯盟」,各地院、高分院法官紛紛響應,短短一周,全國一千八百八十八位法官已經有五百一十八人連署,包括院長級法官。

林孟皇指出,這幾年發生多起法官貪瀆、判決不合民眾法律感情的爭議案件,及媒體所稱的「恐龍法官」,多是法界公認盡責的法官;被稱為「恐龍」,是因為他們遵循最高法院的判例、判決意旨判決。

由於法官必須接受審級制度的管控,行事作風或判決風格若是得罪最高法院,輕者考績列乙等,重者送自律委員會或候補成績不及格。

林孟皇表示,台中地院張升星法官曾說,「如果說基層法官有恐龍法官,絕大多數也是最高法院這隻大恐龍不斷餵食所豢養出來的」,這句話道盡目前司法問題的癥結,若要改革,可以先從最高法院院長人選嚴格把關著手。

依照司法人員人事條例,最高法院院長人選只能從現行法官、卸任大法官中選任,再由總統提名。聯盟認為,最了解誰是適任人選,其實是全體法官;因此建議讓全體法官先票選,推出一定名額的院長人選供總統提名參酌。

2012/01/04 聯合報】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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