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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的司法改革?改革了個屁!
2012/02/11 05:48:18瀏覽627|回應0|推薦4

涉貪法官改判無罪還獲冤賠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2.11 02:36 am

前法官許聰元被控貪汙,多次判有罪,更審改判無罪,因為檢察官上訴逾期、全案確定;許聰元在偵審期間被羈押七十七天,自認坐冤獄,還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金,要求補償每天最高金額五千元。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許聰元確實多次和案件當事人的員工進出酒店,席間有人請託關說,但仍決定給予每天兩千元的補償金,總計補償他十五萬四千元。當初參與偵辦許聰元貪汙案的辦案人員直呼,「太離譜了」!

台北地院前法官許聰元當年審理股市作手「美濃吳」吳京遂炒股案,被控收賄;一審判有罪,二、三審在有罪和無罪之間擺盪,更九審判七年兩個月,但更十審又以更六審檢方就上訴逾期為由,改判無罪,前年底定讞。

許聰元獲判無罪後,以官司纏訟十六年四個多月,讓他歷經長年訴訟煎熬、身心俱疲,身體及精神都受到重大損害,先依「冤獄賠償法」提出求償;就他在案發之初被羈押的七十七天,以每天五千元金額計算,索賠卅八萬五千元。

去年三月,高院決定以每天五千元的最高額,如數賠償許聰元;但司法院的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認為有爭議,撤銷發回重新審理。

去年八月,高院審酌豪門酒店人員等證詞,認為許聰元曾與吳京遂員工多次到酒店消費,違反法官應謹言慎行等規範;不僅道德有可議之處,而且非國民一般道德觀念所能容許,駁回他的要求。

高院這次依去年新通過的「刑事補償法」,認為許聰元與吳京遂員工多次出入酒店的行為,已逾越一般社會觀念能容忍的程度,因案被羈押,自己也須擔負相當責任;如給予一天五千元補償金顯然過高,決定補償一天兩千元。

許聰元與最高檢察署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決定書後廿日內,向司法院的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

網友回應:
1 ippy 發言於2012-02-11 04:09:30
友寄隆輝台灣司改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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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樣的司法正義?如何叫市民大眾對司法有信心?許聰元貪汙官司纏訟十六年四個多月,更十審以上訴逾期為由改判無罪。你們在搞甚麼?
友寄隆輝,你錯用暴力毒打林姓司機。其實你要暴打的應是許聰元貪汙案中那批檢察官、法官們。法界人渣,懂法律玩法律,友寄隆輝請不用留情,打!重重地打!

2 fom318go 發言於2012-02-11 05:20:01
這是標準壓案,官官相互還寸進尺,監察院應彈劾歷任法官,順便換調不適任法官,這才叫司法改革.
3 jessyliu1 發言於2012-02-11 05:23:33
老 馬 改 革 個 屁 ﹗
4 ruwanchang 發言於2012-02-11 05:26:55
還司法改革,我看革老子
5 kanbao123 發言於2012-02-11 05:35:21
這就是我堅決不投民進黨,卻又對馬先生有點失望的地方! 總是覺得他是國家司法改革的最後希望!但是他老是官話連篇,我們相信他的清廉,所以相信他願意改革司法的決心,但是好像能力有些問題,老是說得到做不到!就會令人生氣! 先改判無罪,再逾時上訴,這就是老梗了! 這種事一再發生,如果檢察官改判法官都沒事,誰會相信司法有機會改好?
6 fhandychao 發言於2012-02-11 05:36:32
徹底清除 陳水扁老師與徒子徒孫 利用政治裙帶關係踐踏與扭曲司法 還社會公平正義

7 KMTGo9999 發言於2012-02-11 05:41:55
所以,我堅決不投國民黨,不投馬英九!有錢判生,法官檢察官合作幫貪污!!!

8 radiofranky 發言於2012-02-11 05:51:59
你看看立法院院長就知道台灣司法是否有所公道信了。 我都不知道為什麼馬因九這麼怕王精平? 王精平是什麼都不會,但最會的就是 搞黑白關係。 從小公務員開始,就像一條泥鰍一樣靠關係"順'水上游。 黑白兩道沒人趕不買他的帳。
10 cholauba 發言於2012-02-11 05:59:14
為什麼一再發生上訴逾期的案子,那些瀆職的撿錢官卻沒事?

13 clayburtran 發言於2012-02-11 06:33:08
司法的貞操再次受到重創 太失望了 司法就是這個國家最落後、最不求長進的一環!再次得到明証!

14 30all 發言於2012-02-11 06:42:50
台灣社會不公不義的亂源就是恐龍司法制度和恐龍司法官, 問題比日本流氓毆打運將更嚴重的太多了.

15 eq39 發言於2012-02-11 06:44:40
台灣司法只有真鈔而無貞操
行政法院只有邪惡而無正義

16 warner79 發言於2012-02-11 06:48:04
知道什麼叫官官相護吧!台灣的司法檢調人員早期是一家,加上台灣的法律系,早期只有台大、政大、中興、文化等幾所,畢業後能先後考上法官檢察官的也以這些學校為大宗,尤其是台大幫的,既是校友又是同事,能不關照一下嗎?最可怕的就是知法玩法,你以為最會鑽法律漏洞的人是誰?因為公務員的過失雖會遭遇記過,但不犯法!所以就有可能讓檢察官,以怠忽職守,錯失上訴時期!接著更審的高院法官,就有這個未爆彈的可能性!監察院要嚴格執行法官與檢察官的違紀案,以免職取消其終身任用與退休俸,才能讓司法紀律分明,破除法官不照常理的自由心證,與檢察官的違背常理的亂起訴!

17 wch4713 發言於2012-02-11 06:52:32
司法死了!
18 michaelliu5458 發言於2012-02-11 06:54:28
要求徹查失職檢察官 ===================== 強烈要求徹查所有失職人員。社會正義就是在這些人手裡流失殆盡!這個案子應當獲得比"藝人打司機案"更多的媒體資源來檢討、圍剿!

19 0800092000 發言於2012-02-11 07:03:34
想不到維護台灣公義只剩網路的力量...........

21 87878012 發言於2012-02-11 07:23:00
左看看憤怒一面倒的民意篇篇譴責發言.右瞧瞧安逸高位坐的官僚無動於衷.結論是: 一群蚊子猛叮牛角....

22 sychen18 發言於2012-02-11 07:23:16
因為檢察官上訴逾期,...... ============================== 這一召還真好用.劉檢是開風氣之先,還是繼續幹檢察官,不動如山.

25 0907 發言於2012-02-11 07:45:39
荒唐至極!台灣司法已死!比清末慈禧太后時還腐敗?竟還不知恥,國家賠償!我們要陪審團,不要狗屁觀審,又不是看電視!全世界唯二沒有陪審團制度,全憑自由心證國家:台灣和北韓!不要假借什麼大陸法,海洋法來唬弄老百姓了!哪個法都沒台灣法這麼濫!丟臉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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