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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9 18:06:10瀏覽1051|回應2|推薦5 | |
是時間上的巧合嗎?八里「台北港特定計畫區」的徵收案才剛結束,緊接著就傳出「淡海新市鎮二期一區」的區段徵收案開始推動,新北市政府馬不停歇地徵收民產、蹂躪土地,老百姓也要跟著忙迭不休,就為了一群野心份子永無止盡的貪婪! 「淡海新市鎮」第一期自從1994年計畫開發至今,徵收走446公頃的土地,將原本可耕作的土壤挖走,然後倒進廢棄土,再打地基蓋樓房,向銀行融資借貸,一魚四吃,卻又留下4成空屋,也還有一大片閒置土地;現在政府卻又急著徵收635公頃的淡海二期一區的土地,故技重施,接著又要留下多少空屋?多少已經不能再耕作的閒置土地?接下來還有二期二區,兩區加起來一共1168公頃,是淡海一期的2~3倍土地,這些原本是可耕作的沃土,卻要葬送在絲毫找不到必要性與公益性的開發計畫之下,我們到底還有多少資源可以這樣浪費? 依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資料,2010年的全台空屋率高達19.3%,這代表有156萬宅正閒置無做任何用途,而光是新北市的空屋率更高達22%,有32.9萬宅是空屋,我們的社會卻仍有人買不起房子,甚至露宿街頭,而這些空屋到底準備將來做什麼用途?同樣來自行政院主計處的資料,2000至2010年間,人口平均成長率為0.37%,幼年人口比上個10年減少108萬,老年人口卻增加56萬,台灣的少子化與老年化是事實,政府不積極面對將來暴增的老年人口,給他們一個可以安享天年的環境,卻蓋了一堆將來找不到人來住的樓房,難道老人住在高樓會比住在鄉間來得舒適嗎? 加上近幾年全球氣候異常,各地風災、水災頻仍,以及人口增長的壓力,全球性的糧食危機逐漸浮現。然而,台灣自從2002年加入WTO之後,因為貿易協定而減少農產補助,加上進口食物價格遠低於國內農產品,而政府對於休耕又提供等同於作物收成價值的補助(一公頃45000元),使得全台休耕面積高達22萬公頃,而稻作面積卻逐年減少到24萬公頃(2010年資料),糧食自給率僅有32%(以熱量計),其餘皆仰賴進口,一旦國外因天災而缺糧,就會禁止農產品出口,屆時台灣的糧食極有可能出現短缺。另一方面,長期廢耕的農田也高達10萬公頃,這些原本的良田在短期之內無法恢復地力,要復耕得花相當長的時間;而台灣南部、東部也經常發生水患,農業損失慘重,難道政府不該鼓勵北部農田繼續耕作,以備不時之需嗎? 再從另一角度來說,淡水目前人口14萬6500人,淡海新市鎮預計容納30萬人,以現在淡水對外交通狀況來說,已經是讓民眾苦不堪言,頻頻要求增開道路,假設新市鎮真的發展起來,淡水所增加的2~3倍人口將會造成什麼局面?不僅市區人、車塞爆,一條淡北道路不夠使用,就連捷運加開兩倍車次恐怕也難以紓解人潮,更遑論預計建設的淡海輕軌,難道交通成本的增加對居民不會造成負擔?或者我們真要炸山、填河,將整個淡水最引以為傲的自然景觀破壞殆盡以滿足暴增的人口,接著空氣汙染所造成的古蹟傷害,以及種種人文景觀也一定遭受影響,那大家大老遠跑來淡水居住還有什麼意義? 若以土地徵收來說,全台435個都市計畫案,徵收受害案件時有所聞,2009年的苗栗大埔事件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台北港特定區計畫案、桃園捷運機場A7案、新竹璞玉計畫案、中科二林園區案、桃園鐵路高架工程案......等等,以及各地不被關注到的角落,都有許多土地徵收受害者,皆起因於政府將新市鎮的徵收計畫當做一種「國庫營收」在辦理,徵收民間6成土地,其餘4成還要繳納一堆稅金,這些徵收來的土地又賣給財團、建商去營利,光是土地價值、公共工程收入,就已是暴利,更不要說是炒地、炒房的利益,真正從中獲益的僅有少數大地主或早已收購土地的大財團,而原來的居民大多被驅趕於一個角落或流離失所,從此靠著貸款過日子! 歸納筆者過去所接觸的土地徵收受害者所得到的徵收陷阱整理如下: 1. 申請「原位置保留」的條件幾乎是官員說了才算,什麼是「不妨礙都市計畫事業」?結果就是,只要是透天厝,甚至是老舊公寓,都算「妨礙都市計畫事業」!而且所謂「未佔到公設」,也往往在申請保留之後,政府會變更設計,讓保留戶佔到公設或道路,再以無法保留拒絕申請。 2. 建物保留所申請的「領回抵價地」只剩4成,其他坐落的坪數,最後會要求新價買回;或是地價因新市鎮增值之後,還要「繳納差額地價」,但房屋坪數並無增加。 3. 徵收之後,配地最多只剩4成,如果要配商業區還會更少,將來是否如願增值沒人敢保證!如果土地賣不出去,還要年年繳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工程受益費。 4. 最賺錢的商業區只有土地面積夠大(上千坪)的地主才有資格參與抽籤,住宅區的分配以抽籤決定,通常地點較好的區域早已被建商選定,一般民眾只剩最偏區。 5. 房價先低估,再以30~50%的「限期自拆獎勵金」讓屋主不得不自拆來減少損失。自己拆了祖先留下的家屋,情何以堪?! 6. 蓋屋還有建蔽率,一塊地只能蓋35~50%,還有最小開發面積的限制,能不能蓋、蓋出來夠不夠住,還是個大問題! 7. 政府的「安置計畫」常常遙遙無期,在那之前你要先搬家、租房子,可能補助金用完還不知新家在哪裡?而且還要補足與原屋坪數差距的金額。 8. 如果土地面積過小,或是權狀不交出來,只能拿到徵收補償金,一定遠遠低於市價,拿了錢根本已經買不起新家! 9. 如果房子是違建,按照建築年代來減成發配「救濟金」,最多是7成,若在88年之後蓋的,只剩搬遷費,房子還得自己拆,不然多繳一筆「代拆費」。 以上種種徵收陷阱,往往在官員的花言巧語之下而讓地主輕忽,等到發現情況不對去跟官員抗議,得到的也往往是「程序已經走完」、「已經配發補償金」、「配地都已經配好」之類的讓人無力挽回的答案,此時才知原來官員先前口中的「新市鎮計畫美意」不是給自己而是給財團、建商!若要避免徵收悲劇不再發生在自己身上,唯有民眾覺醒和團結才是自保之道。 淡水有其天然的對外交通瓶頸,儘管海岸腹地大,卻不適宜發展成大市鎮;加上淡海地區海風強勁,鹽份侵蝕嚴重,房子折損率高,原本就不適合蓋太多樓房。另外,淡水有其優越與豐富的天然與人文地景、地貌,應該充分發揮她的臨山、臨海、臨河的城市特色,不要過度開發,不要引進過多人、車,將淡水定位在一個可以悠閒居住的城鎮,而淡海地區正好適宜發展觀光農場、生態農耕、銀髮族田園等,不僅可以保住淡水的自然與人文空間,也可以促進就業機會,對於將來的氣候變遷、糧食危機,都有正面而積極的作用。 最後以兩行話作為本文終結,並期待淡水人在9月1日站出來,到官方說明會上表達「不要過度開發、不要新市鎮,只要悠閒生活空間」的心聲,遠比事後面對遭受破壞的環境而嘆聲連連更具有積極的意義! 『賣光祖產,坐吃山空,貽誤子孫,下場淒涼。 保留農地,生態發展,永續經營,世代無憂。』 * 有關「淡海二期徵收案」,官方從今年(2012)8月至今,已對地主招開4次說明會。但是多位地主表示,根本聽不懂在說什麼、一堆疑問官員都無法正面回應、若政府要徵收我們也沒辦法抵抗、許多權益遭受損害也不知如何是好......等等。對於官方來說,這些說明會都只是「例行程序」,不管民眾有再多疑問或不滿,他們只要「行政程序」跑完,事情就算交差,這種完全以上對下的政令宣布,已經完全失去了一個民主國家的基本精神。幾位關心此重大徵收案的淡水居民與專家學者,我們決定發起一個「民辦說明會」,向被徵收的地主提醒徵收政策中的實際情況,期望阻止又一場災難的發生。 * 本文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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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