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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3 19:34:12瀏覽983|回應0|推薦6 | |
「今天政府這樣搶我的土地,叫我們農民怎麼生活?!」去年(2011)12月,一群來自全台各地的土地徵收受害者與聲援者,聚集在立法院大門前,一位來自八里的老農民--汪菊,泣訴著政府對她與百歲母親的凌虐。此時台北的冷峻空氣刺透了每個人的心,而暖呼呼的院廳內卻在半夜通過一條條「土地徵收條例」的搶奪民產法案,為已經開打的土地徵收戰助長了更猛烈的野火。 汪菊,七十多歲的老農民,她所世居的八里頂罟地區就在「台北港」旁,原本只是一個靜謐的小村莊,村民多以農、漁維生,或是外出做小工的藍領階級。汪菊阿嬤有一片一千多坪的祖傳農地,地上種著一大片生產八里有名的「綠竹筍」竹林,和一些零零星星的果樹,也有一小片菜圃。每天一大清早,天還未亮,身體還很硬朗的汪菊阿嬤就摸黑到竹林裡工作,在竹筍生成的夏、秋季,用腳踏車載著綠竹筍,有時還會夾雜點龍眼,一起載到農會去賣。如此辛苦拉拔了幾個兒女長大,去年(2011年)5月,卻收到一紙來自市政府的公文,說她的土地和房子,即將要被政府徵收作為「台北港特定區」用地。 台北港,所在位置本來只是一處遼闊的沙岸,岸邊停靠了幾條小漁船,綿延的沙灘,與夏天溫暖的海水,曾是北台灣知名的「八里海水浴場」,也是我兒時零星記憶裡的一部分。1992年,為配合政府「東砂西運」政策,海水浴場關閉了,名為「淡水港」的兩座砂石碼頭在這裡被劃定,1999年完工啟用,「淡水港」也更名為「台北港」。從此,八里恬靜的生活開始起了變化,每天呼嘯而過的巨型砂石車佔領了八里的車道,居民永無寧日與安全堪慮的生活,可想而知。 不僅「台北港」在1999年1月開始營運,就連一個名為「台北港毗鄰土地特定區計畫」的開發案也在同年9月被初步定案。之後,由台北縣政府辦理的「臺北港特定區計畫」在2005年8月獲得內政部同意,開始進行都市更新計畫,於2011年4月核定開發範圍。整個「台北港特定區」東以埤頭二街為界,西以紅水仙溪為界,南以中華路三段為界,北以遍仔溝溪截流明渠為界,總面積達4435公頃,其中港區佔3102公頃,溼地及漂沙帶為215公頃,陸地面積則為1138公頃,其中有135.36公頃土地辦理「區段徵收」,共徵收私有地122.76公頃。而前述的汪菊阿嬤,就住在這裡。 「台北港特定區」在2011年4月核定開發範圍後,5月對1330名被徵收戶寄出說明會通知,6月召開徵收計畫說明會,8、9月發出徵收通知單,隔年2月公告搬遷日,宣布徵收戶若於3月20日前搬遷,將可獲得50%的「獎勵金」,後來延至4月20日,5月初開始全面進行強制拆除,一共1230間建物全數被夷為平地。從知道自己的房子被徵收到夷平,差不多是一年的時間;而政府所謂的「搬遷獎勵金」,其實是先將樓房價值低估,再以多50%作為逼迫居民不得不在限期內搬離的手段。 政府公告內文寫得很清楚:「預計2013年底開發完成,屆時將可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約68.93公頃,節省政府徵購用地及建設經費約87億元,並取得可建築用地66.43公頃。」明顯說明「區段徵收」是政府向人民的財產進行巧取豪奪以「節省」建設經費及開發土地的「良方」;而這「良方」的許可,就是來自違憲的「土地徵收條例」。 制訂於2000年的「土地徵收條例」,林林總總共63條,其中多條已然違背憲法對於人民「居住權」、「財產權」、「生存權」、「工作權」之保障。2010年6月,苗栗「大埔事件」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推土機就是仗著「土地徵收條例」所授予它的權力而駛進綠油油的稻田。之後,多位法律專家、學者,於2010年11月擬出一份「民間版修正草案」向立法院提請修正,以解決法條中多項爭議內容,包括:徵收情況之「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標準太過空泛、「區段徵收」的適用範圍廣泛也缺乏公益性與必要性之評估、徵收前無舉辦具法律效力的「聽證會」以廣納民眾意見、所謂「市價徵收」由政府編組的「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並無明確標準......等等。以上,在2011年12月13日的最近一次修法中,依然故我。 「大埔事件」起因於苗栗縣政府為了擴充新竹科學園區的竹南廠區33公頃土地,卻去設計了一個154公頃的「周邊特定計畫區」,總共徵收137公頃的民地,其中大部份為尚在耕作的農田。然而,「竹南園區」本身就有52公頃的「閒置廠房」,而不遠處的「銅鑼園區」更有高達294公頃的「閒置土地」,更何況,原本申請廠區的電子公司已經撤銷提案;再加上,這「特定計畫區」有61.67公頃土地,是用來發展「住宅區」,而苗栗卻有16.2%的空屋率。在以上種種現況下,顯然找不到徵收之「必要性」與「公益性」。 再舉例其他以「公共利益」為名的新市鎮開發案。「桃園機場捷運A7站」本來是為了捷運站用地而徵收民間土地,內政部卻又以開發低價的「合宜住宅」為名,徵收附近236公頃土地,但所謂「合宜住宅」卻只佔4%,其餘大多為一般住宅區、商業區、產業專區等,而且還採用未徵收即「預標售」的方式。今年(2012)7月5日,在「機場捷運A7站自救會」兩年多來的努力奔走下,監察委員黃煌雄終於對此徵收案的「預標售」違憲行為向行政院提出糾正案通過,但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卻回應:「預標售因為沒有法源依據,所以沒有違法問題。」台灣官員之傲慢,可見一斑! 再回頭來審視「台北港特定區」的公益性與必要性。台北港從規劃至今,規模從原先的小砂石港不斷擴大再擴大,規劃面積已經達到3000多公頃,但是四座貨櫃碼頭使用率目前只有3成,卻依然進行第五、第六、第七座碼頭的興建。然而,在國內產業外移、經濟成長停滯、全球景氣不佳,以及國際碼頭競爭激烈的情況下,要達到政府的預定目標,這會不會只是一場遙不可及的「大夢」? 至於所謂「台北港特定區」,在政府的規劃中描述:開發項目分為「產業專用區」及「娛樂專用區」,部分則發展為擁有4500戶的住宅區,預計容納25000人。然而,以新北市來說,目前空屋率達到22%,共有32.9萬宅無做任何使用地空閒著,為什麼還需要在一個偏遠的城鄉建造新市鎮?是不是蓋了樓房就一定會有人買單? 我們都知道,台灣是個少子化與老年化的社會,政府不積極面對將來的人口老化問題,給予老年人一個妥善的居住與照顧環境,卻在全台設計了438個都市計畫案(2011年資料),面積達47.5萬公頃,佔全台平地面積的三分之一強;而這些都市計畫案預計容納比台灣現有總人口還多的2518萬人(2010年的全台人口為2311萬人,都市人口為1840萬人)。更何況,全台空屋率現在已經高達19.3%,差不多是每5間就有一間空著沒人使用,真不知這些消耗土地的新樓房、新市鎮要去哪裡找那麼多人來住?難道老年人住在高樓大廈會比住在田園鄉間舒適? 無獨有偶的,淡水河口的新市鎮開發案還不只八里台北港一例,對岸的淡海新市鎮,從1994年的一期開發案至今,規劃了446公頃土地蓋高樓,卻又留下4成空屋,也還有一大片閒置土地;現在政府卻又急著徵收淡海二期一區的635公頃土地,接下來還有二期二區,兩區加起來一共1168公頃,是淡海一期的2~3倍,這些原本是可耕作的沃土,卻要葬送在絲毫找不到必要性與公益性的開發計畫之下,我們到底還有多少資源可以這樣浪費?全球暖化與糧食危機難道只是危言聳聽? 新市鎮、特定區、科技園區、產業專區、文化創意園區......,以及一堆以「公益」為名的大大小小土地開發案,正在台灣各個角落呲牙咧嘴地猙獰著,在「土地徵收條例」凌駕憲法的法條護航下,官員與建商正肆無忌憚地剝削著台灣人民的財產,或是凌虐台灣這塊已經脆弱到不能再承受任何傷害的土地。為了1%少數既得利益者的貪婪,卻得賠上99%民眾的生存空間與權益,難道我們還要繼續默不作聲嗎? 【註】文中所述「汪菊」一事,已於2012年6月經民間與市府協調,依照汪菊家的意願,將權屬農地保留300多坪繼續作為農地配回耕種,其餘約千坪土地依子孫意願加入新市鎮徵收計畫。 (本文作者為文字與影像工作者,拍有紀錄片「八里浮生錄」等。) 【延伸閱讀】 淡海二期炒地遊戲即將開始 http://seeingimage.blogspot.tw/2012/08/blog-post_7604.html http://seeingimage.blogspot.tw/2012/07/a7.html http://seeingimage.blogspot.tw/2012/09/blog-post_21.html http://seeingimage.blogspot.tw/2012/08/blog-post.html http://seeingimage.blogspot.tw/2012/05/blog-post.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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