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土地與我」,全台土地徵收受害者故事大募集
2012/05/17 03:10:23瀏覽592|回應0|推薦2

都市計畫區分佈圖(Made by Sophie Seeing)

【活動起源】

據內政部營建署資料:全台灣共有435個都市計畫案,面積達47.5萬公頃,佔全台平地面積的三分之一強;而這些都市計畫案必須徵收許多民地,來容納比全台現有人口還多的2518萬人(2010年的都市人口為1840萬人)!我們都知道台灣是個少子化社會,未來人口只會自然減少,不會增加(除非政策性移民),而台灣政府如此「不理性」的都市計畫,已經造成許多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遭受迫遷的傷害!這些「依法」被徵收的土地是否造就了所謂的「公共利益」?是否為全台灣人民的福祉而建設?而這些被徵收戶又承受了多少不公平的待遇?他們的心聲、他們的故事,需要被大家傾聽與了解。

【活動方式】

以「一圖一文」的方式述說一段故事,每位受害者可以由不同角度來述說好幾段故事,每一張照片配上一段300~500的文字,照片長寬比例只要不是太不對稱皆可(例如:3×2、4×3、16×9、1×1…),長邊至少800 dpi,撰寫者直接將其上傳到「土地與我」活動頁面即可,並徵求志工將文字轉譯成英文(如果撰寫者可以中英文並列更好),待收集到某一定數量,我們要將這些受迫遷者的故事(可能做成影片),發佈給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注意事項】

1. 為求圖文精準,活動發起人保留編輯權(但盡量不動)。
2.
照片與文字之智慧財產權屬創作者,唯參加本活動視為無償授權使用。
3.
本活動為公益活動,無任何履約之義務,唯在志工協助下,我們盡力而為。
4.
圖片與文字作者不一定要同一人,內文標示清楚即可。也歡迎用詩詞、繪畫來表現。

5. 文章開頭請註明【土地與我,全台土地徵收受害者故事大募集】,以和其他圖片區別。
6.
徵求「英文翻譯志工」,請直接將英文翻譯貼在投稿的照片留言處即可(不用全翻,只要大意)。照片網址(裡面不全都是,無法確認請先詢問。)
7. 參加本活動只需自己發掘故事、撰寫故事,甚至是自己的故事,將一圖一文上傳到「土地與我」臉書活動頁即可。

8.
本活動得視實際狀況隨時調整內容,有權益上的重大變動將會另行通知已參加者。
9.
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所有活動內容。

【參考範例】

顏素靜(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土地徵收受害者)

我們家原本住在廖添丁廟附近,在祖先留下來的土地上蓋了一棟三層的透天厝住了幾十年了。本來跟叔侄爺們大家分層住得好好的,豈知天降橫禍,無端端把我們拆成好幾家,就連我兒子都必須搬到南部去住他老婆的娘家,工作得重新找,環境得重新適應。有一回我為了去看他們,回程還發生嚴重車禍,一車三人差點沒命,整個車子都撞凹了,命算是揀回來的!

以前我們家在現在的「八仙樂園」那邊有塊地,老人家耕作用的。有一年,財團要來跟我們買地,我們一開始沒答應,結果他們三天兩頭就來煩我們,我們耐不住煩就把地給賣了。後來,又有財團要來收購我們這附近的地,大家都不想賣,因為很多人都是靠種田維生的;沒想到,政府一聲令下,用「徵收」強迫我們讓出土地,給的價錢比財團還低,不依都不行,逼得我們現在只好到城區租公寓。八里的房價因為這波「土地徵收潮」漲了很多,房子供不應求,而且還不知道兩年後補助金用完,政府會不會配地還給我們,像之前「十三行污水處理廠」的土地徵收,十年後才配到地啊!

我們家的房子前幾天被拆了,就是眼前的那一片廢磚殘骸。雖然我很想抗爭,但是我們家老公沒信心可以鬥得過政府,而且也擔心一家老小會生活得不安寧,當初只好讓步。但是我要繼續跟政府爭,如果可以選擇,我寧可不要上千萬的補償金,我只要好好地住在原來的地方,誰對自己的土地沒有感情呢?

(圖、文作者:施云)

(圖片說明:顏素靜站在昔日的透天厝前,現已成一片殘磚。)

顏素靜(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土地徵收受害者)

範例說明:拋磚引玉一下~~雖然文字有點過多,不過沒關係的。圖片不一定要轉成黑白,彩色或做色都可以,用畫的也行喔~~圖片上面可以在不顯眼的地方簽名,「圖說」請放在內文底下。文字可以做編輯,段落請分清楚,要不要加標題隨個人意思~~其實每個人都有很多故事,如果500字不夠寫,就再上傳一張配段文字吧~~不一定要用第一人稱,第三人稱、第二人稱、把自己加進去都可以……自由發揮啦~~

 

請大家踴躍參加「採訪志工」,圖片和文字不一定要同一人~~採訪工具建議:筆、紙、錄音(影)設備、照相機等……採訪內容參考:1. 徵收區域在哪裡 2.此都市計畫案大致內容 3.被徵收房子的年份與面積、跟這片土地的歷史淵源 4.個人與家庭狀況(例如人口、職業等) 5.被徵收的生活影響(包括未來) 6.政府計畫與居民意願之差距(心聲)….受訪者如果不方便露臉也沒關係,拍側影、拍手、拍相關景物也都很好,多拍幾張,找出最滿意的傳上來,更認真一點的話,能到受害者的房子或相關環境去拍更好喔~~注意:最好取得受訪者的肖像授權,書面或錄(音)影皆可,備用,不用傳上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eeingimage&aid=646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