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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6 13:43:42瀏覽572|回應0|推薦12 | |
& & & 偉漢曾經這樣描述過他和蜜思的感情狀況--那是他內心真實的心聲。 親愛的仙子,我不曉得妳和老公在床上的親密如何?但妳大概想像不到,我和蜜思的交纏到了隨心所欲的地步,想玩多久都在我的掌控中。和八百年前的王子與露意絲一樣,腰部以上腦中所想的,包括性情、愛好和人生觀念,永遠是分道揚鑣沒交集的;就是腰下肱骨間的合作,能達到天衣無縫的地步,有始以來幾乎不曾閃失。我相信除了經濟上的倚靠外,情慾上的完美演出,是蜜思臣服我的很大因素。 當了十幾年的夫妻,吵架不會超過三次,在別人眼中,我們是神仙眷侶。其實,我們就像王子與露意絲,只是肉體的交纏而已,靈與靈之間,還在四處飄散。 很少有夫妻像我們這樣的,還沒結婚,就盤算著離婚的事。妳也曾問過我:「你們在怎樣的情形下結婚?」 人不能完全為自己而活,家中父母的擔憂,我的年齡是該結婚了。結婚就是把責任完全扛在自己的肩上,父母操心的是你結婚的事,他們不可能承擔你結婚後發生的問題。我的父母辛苦把我拉拔長大,不能老大不小,還讓他們不時安排我去相親,或常問道:「你什麼時候結婚?」 不奉父母之命,也該奉兒女之命。 我們的肉體交疊沒有防護。其實蜜思的體質特殊,她的MC是三個月或更久來一次,很不規則的;她的卵巢有點問題,醫生說她要懷孕像登天一樣困難。我也從來沒想過:萬一懷了孩子怎麼辦? 在交往了一年多,軀體交纏無數次之後,她真的懷孕了。她問我怎麼辦?我一向思慮深遠,躊躇了幾天,沒有給她肯定的答案。那時我真的沒和她結婚的準備,她急了,在電話的另一頭哭泣。她大概認為我沒娶她的意思,提議說:「我們結婚,把孩子生下來,然後離婚,好不好?」 妳知道我的前世是以遁入空門結束餘生的,也是個得道的高僧。固然我有不願再娶蜜思的正當理由,但孩子是無辜的。連地上的一隻螞蟻,我都尊重牠的生命;何況是自己的骨肉?我相信因果輪迴,有人拚了一輩子,生不出一個孩子;如果不能珍惜善緣,殺了這個孩子、造了孽,說不定老天爺就會懲罰你年老時當個孤獨者。 對嘛!先把孩子生下來,別做了後悔而難挽救的事。如果和蜜思感情不好,最壞就是離婚嘛。既然婚前已有約定和最壞的打算,最壞也是這樣而已。 婚後幾年,我們把孩子拖給蜜思的母親照顧,也付了些費用。我為了家庭和付房貸的錢,連晚上都忙著兼職賺錢。 蜜思繼續在她的公司上班,也許事先有離婚的約定,加上她的債務使她焦頭爛額(婚前她沒告訴我被倒債的事,幾年後我才知道),她和這個家是有距離的,感情和金錢完全沒投入,我獨自挑著經濟重擔,和她的思想又南轅北轍。我們彷彿延續著前世王子和露意絲貌合神離的婚姻生活。 唯一讓彼此都稱心快意的,是每兩三天一次的軀體交疊。八百年後露意絲都沒改變她的特質--蜜思吃穿十分講究,環境丕變,已不是身處天鵝堡的富裕環境,她還是揮霍如昔。為了滿足自身的物慾和虛榮,她習慣到百貨公司買名牌衣物,聽說好吃的名館佳餚,她不惜開車跑遠路去飽嚐一頓。對無關緊要卻貴得離譜的健康食品或層層加價的直銷貨物,她一擲千金,臉不變色;對孩子的衣物和玩具,也不計價錢慷慨添購……。 縱使是荷包已空,負債累累,她花起錢還是不改英雌本色。 而我呢?童年的窮困,早已養成我節儉的習性;對家庭的重大責任與教養孩子的遠慮,更不能在花錢上費心思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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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