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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9 20:49:01瀏覽584|回應0|推薦0 | |
2OO7台北文學季 第十屆台北文學獎 開始徵稿 中時電子(20071009) 徵稿辦法 一、活動主旨: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 二、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2007年10月5 日開始收件,至 三、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上「2007台北文學季──第十屆台北文學獎」專屬活動網站,網址:www.culture.gov.tw或從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11941號信箱 第十屆台北文學獎工作小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類別,即可報名參加。 四、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甲、競賽類 (一)成人組 1.徵文對象: 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徵文主題: 不拘,由參與投稿者自由發揮。 3.作品體例: (1)散文:2000字至4000字 (2)現代詩:20行以內 (3)古典詩:絕句、律詩均可 4.獎勵名額:各體例取首獎1名、優選3名、佳作8名。 5.獎勵方式:獎金與提供發表管道。 (二)青春組 1.徵文對象: 12歲至18歲之在學學生(限以西元 2.徵文主題: 不拘,由參與投稿者自由發揮。 3.作品體例: (1)小說:4000字以內 (2)現代詩:20行以內 4.獎勵名額:各體例取首獎1名、優選3名、佳作8名。 5.獎勵方式:獎金與提供發表管道。 乙、年金類──「台北文學年金」獎助計畫 1.對象:業餘及職業作家(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名額:入圍4名,一年內完成寫作計畫後進行決審,從其中評選出2名文學年金得主。 3.獎助金額:入圍4名,每名獎金10萬元,一年後決審評選出2名文學年金得主,每名致贈獎金30萬元,獎座一座。 4.申請辦法:須提出未來一年之完整寫作計畫,寫作主題須與台北有關,文體不拘;計畫內容須能印成一本書,申請時須附部份作品提供審查。歷屆台北文學獎文學年金得主不得參加。 5.寫作期限:申請獲准者,須在一年內完成寫作計畫。 6.寫作規模:小說、散文、報導文學等至少6萬字,新詩至少30首。 7.年金給付方式:分入圍、得獎兩階段。入圍者於頒獎典禮結束後與文化局簽訂議定書後頒發獎金10萬元,依限完成寫作計畫後進行決審,得獎者頒發獎金30萬元。如未依限時完成寫作計畫時,文化局將追回入圍獎金10萬元。 ◆參選者資格、評審方式、注意事項等,請參閱活動網址。 ◆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將於2008年1月公佈得獎名單,並於1月間舉辦頒獎典禮,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指導:台北市政府 主辦: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電話:(02)22281626、傳真:(02)222281598 活動網址: 台北市文化局網址:www.culture.gov.tw,或舒讀網www.sudu.c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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