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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台北文學獎徵稿
2007/10/09 20:49:01瀏覽584|回應0|推薦0

2OO7台北文學季 第十屆台北文學獎 開始徵稿 中時電子(20071009)

徵稿辦法

一、活動主旨: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

二、收件及截稿日期:

2007105 日開始收件,至20071130截止,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三、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上「2007台北文學季──第十屆台北文學獎」專屬活動網站,網址:www.culture.gov.tw或從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11941號信箱 第十屆台北文學獎工作小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類別,即可報名參加。

四、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甲、競賽類

(一)成人組

1.徵文對象:

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徵文主題:

不拘,由參與投稿者自由發揮。

3.作品體例:

1)散文:2000字至4000

2)現代詩:20行以內

3)古典詩:絕句、律詩均可

4.獎勵名額:各體例取首獎1名、優選3名、佳作8名。

5.獎勵方式:獎金與提供發表管道。 

(二)青春組

1.徵文對象:

12歲至18歲之在學學生(限以西元198911後出生,至西元19951231前出生者,並須是在學學生

2.徵文主題:

不拘,由參與投稿者自由發揮。

3.作品體例:

1)小說:4000字以內

2)現代詩:20行以內

4.獎勵名額:各體例取首獎1名、優選3名、佳作8名。

5.獎勵方式:獎金與提供發表管道。

乙、年金類──「台北文學年金」獎助計畫

1.對象:業餘及職業作家(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名額:入圍4名,一年內完成寫作計畫後進行決審,從其中評選出2名文學年金得主。

3.獎助金額:入圍4名,每名獎金10萬元,一年後決審評選出2名文學年金得主,每名致贈獎金30萬元,獎座一座。

4.申請辦法:須提出未來一年之完整寫作計畫,寫作主題須與台北有關,文體不拘;計畫內容須能印成一本書,申請時須附部份作品提供審查。歷屆台北文學獎文學年金得主不得參加。

5.寫作期限:申請獲准者,須在一年內完成寫作計畫。

6.寫作規模:小說、散文、報導文學等至少6萬字,新詩至少30首。

7.年金給付方式:分入圍、得獎兩階段。入圍者於頒獎典禮結束後與文化局簽訂議定書後頒發獎金10萬元,依限完成寫作計畫後進行決審,得獎者頒發獎金30萬元。如未依限時完成寫作計畫時,文化局將追回入圍獎金10萬元。

參選者資格、評審方式、注意事項等,請參閱活動網址。

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將於20081月公佈得獎名單,並於1月間舉辦頒獎典禮,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指導:台北市政府 主辦: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規劃執行:INK印刻文學生活誌「第十屆台北文學獎工作小組」

電話:(0222281626、傳真:(02222281598

活動網址:

台北市文化局網址:www.culture.gov.tw,或舒讀網www.sudu.cc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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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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