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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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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文50 P47L11~P48L7
正知而行者有二,何為所行事,於彼行正知。初中有二,謂五行動業及五受用業。其中初五之身事業者,謂若往赴所餘聚落餘寺院等,若從彼還。眼事業者,一若略睹,謂無意為先,見種種境。二若詳瞻,謂動意為先,而有所見。一切支節業者,謂諸支節,若屈若伸。衣缽業者,謂若受用及其受持三衣及缽。乞食業者,謂飲食等。
第二種資糧,是正知而行,可分成兩部分: 「何為所行事」及「於彼行正知」。
一、何為所行事,是指隨時覺察正在做的事,而且正確地知道什麼是該做的及不該做的。
二、於彼行正知,是對於所該做的事情,要保持著正念正知去做。
一、何為所行事,又分為五行動業及五受用業。
(一)五行動業,有:
1.身事業:指到其他城鎮或寺院等,往返過程中所做的一切行動。
2.眼事業: 眼睛看東西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不經意間看到種種的境(稍稍瞥見)。另一種世詳瞻,即先認真的想過要看什麼, 然後再仔細的去看。
3.一切支節之業: 指身體、四肢能做種種動作,如彎曲,伸展等。
4.衣缽業:指出家人平常的使用與持有的三法衣及缽等。
5. 乞食業: 指托缽求飲食等這些事。
寺內五種受用業中,身事業者,若行謂往經行處,或往同法者所,或為法故行經於道。若住謂住行處,同法親教,軌範尊重,似尊等前。若坐謂於床等上結跏趺坐。語事業者,謂若請受,曾所未受,十二分教,分別了解。諸已受者,或自誦讀,或為他說,或為引發正精進故,與他議論所有言說。意事業者,謂諸默然,若於中夜而正眠臥,若赴靜處,思所聞義。若以九心修三摩地,若正勤修毘缽舍那,或於熱季極疲倦時,於非時中起睡眠欲,略為消遣。晝夜二業者,謂於永日及初後夜,不應睡眠。此亦顯示身語二業,言睡眠者,顯示唯是夜間之業及是意業。
(二)五受用業,指在寺院內的言行舉止,有:
1.身業:分行、住、坐三方面。行:在經行處所經行、前往同法者住處、或為正法行走於路途中等行儀。住:與法友(同修)、親教師、軌範師,上師或相等於上師的善知識等,共住或面對時的行儀。坐—指在床等座位上盤腿打坐等(結跏趺坐)。
(經行可參考影片較易了解)
2.語業:對於未曾學習過的經典去請求教導,包括所有一切經典上的內涵都要徹底精通。已經了解的內涵,不論是自己讀誦,或者為他人解說,或為了能引發精進修習而與他人一起討論等,這種種言說都屬於語事業。
3.意業:就是在中夜入眠或者前往幽靜之處思維所聽聞的法義;或以九住心修習「止(三摩地)」;或正精勤修「觀」,再以上情況時靜默不語。或是在炎熱或疲倦時,消除非正常時段的困倦睡意(略為消遣:指遣除睡意-合註)。
4.白晝和5.夜晚等二業:白天和初夜、後夜,這些不應該睡覺的時間,應了知身、語二業該做些什麼事情。睡覺只能在中夜,也就是晚上十點到凌晨兩點,這時只有意業,雖然沒從事什麼活動,但心裏還是要知道睡眠時應如何修行。
【參考資料】
十二分教
1.佛典依文體與內容類別為十二種,稱為十二分教,或譯為十二部經、十二分聖教。這十二種分別是︰契經、祇夜、記別、諷頌、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論議。
2.九住心﹕內住、續住、安住、近住、調伏、寂靜、極寂靜、專住一境、等持。
3.三摩地:意譯為等持、正心行處、心一境性,佛教術語,意指專注於所緣境,而進入心不散亂的狀態,皆可稱為三摩地,因此又可被譯為「止」、「定」。

4.十二分教 宣化上人另有白話解釋請自行參考
【T30No.1579《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一〈攝釋分之上〉】:
「法者。略有十二種。謂契經等十二分教。一、契經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二、應頌者。謂長行後宣說伽他。又略摽所說不了義經。三、記別 者。謂廣分別略所摽義。及記命過弟子生處。四、諷頌者。謂以句說。或以二句或以三四五六句說。五、自說者。謂無請而說。為令弟子得勝解故。為令上品所化有 情安住勝理。自然而說。如經言世尊今者自然宣說。六、緣起者。謂有請而說。如經言世尊一時依黑鹿子 為諸苾芻宣說法要。又依別解脫因起之道。毘奈耶攝所有言說。又於是處說如是言。世尊依如是如是因緣。依如是如是事。說如是如是語。七、譬喻者。謂有譬喻 經。由譬喻故隱義明了。八、本事者。謂除本生。宣說前際諸所有事。九、本生者。謂宣說己身於過去世行菩薩行時自本生事。十、方廣者。謂說菩薩道。如說七地 四菩薩行。及說諸佛百四十種不共佛法。謂四一切種清淨。乃至一切種妙智。如菩薩地已廣說。又復此法廣故。多故。極高大 故。時長遠故。謂極勇猛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方得成滿故。名方廣。十一、未曾有法者。謂諸如來。若諸聲聞。若在家者說希奇法。如諸經中因希有事起於言說。十 二、論議者。 謂諸經典循環研竅摩呾理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迹。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為 摩呾理迦。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皆有摩呾理迦。當知經中循環研竅諸法體相。亦復如是。又如諸字若無摩呾理迦即不明了。如是契 經等十二分聖教。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又無雜亂宣說法相。是故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又即依此摩呾理迦。所餘解釋諸經義 者。亦名論義。」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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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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