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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悉檀
2019/01/15 10:54:25瀏覽16|回應0|推薦0
四悉檀

[佛光大辭典]

悉檀,梵語 siddhānta,巴利語同。意譯作《成就、宗、理》等。佛化導眾生之教法可分四個範疇,即:世界、各各為人、對治、第一義等四悉檀。略作四悉。
法華經玄義卷一下,以悉檀為梵漢兼稱之語。悉,即遍之義;檀,為檀那(梵 dāna,譯作布施)之略稱,即佛以此四法遍施一切眾生,故稱四悉檀。
據大智度論卷一所載,佛之教法有種種差別,乍見似為矛盾,若總其教說,則有四悉檀之別,皆為實義而不相違背。
(一)世界悉檀,即隨順世間之法,而說因緣和合之義;亦即以世間一般之思想、語言、觀念等事物,說明緣起之真理。例如,人類係由因緣和合而存在,故非為實體。以人存在本是一般世俗之見,乃說適合世俗之法以隨順眾人,令凡夫喜悅而得世間之正智,故此悉檀又稱樂欲悉檀。
(二)各各為人悉檀,略作為人悉檀。即應眾生各別之根機與能力,而說各種出世實踐法,令眾生生起善根,故又稱生善悉檀。
(三)對治悉檀,即針對眾生之貪、瞋、癡等煩惱,應病而予法藥。此係為滅除眾生煩惱與惡業之教;以其能斷眾生諸惡,故又稱斷惡悉檀。
(四)第一義悉檀,即破除一切論議語言,直接以第一義詮明諸法實相之理,令眾生真正契入教法,故又稱入理悉檀。
法華經玄義卷一下,舉出可說與不可說二種第一義悉檀。
可說者,乃為「一切實、一切非實、一切實亦非實、一切非實非不實」四句。
不可說者,則為諸佛所證得之理。同書並將四悉檀配於天台宗之藏、通、別、圓四教之四諦,即:
世界悉檀配於藏教之生滅四諦、
為人悉檀配於通教之無生四諦、
對治悉檀配於別教之無量四諦、
第一義悉檀配於圓教之無作四諦。
此外,禪經中所說之四隨即指四悉檀。
〔維摩經玄疏卷一、大乘義章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華嚴五十要問答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三、阿彌陀經通贊疏卷下〕 p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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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名數)佛之說法不出四悉檀也。悉檀Siddhānta者,古師一譯為成。謂以此四法成就眾生之佛道,故名。南岳解悉為漢語普徧之義,檀為梵言檀那之略,是施之義。佛以此四法普施眾生,故云悉檀。
天台隨於南岳,愚案悉檀與新譯之悉曇同,成就之義也。
一、世界悉檀,佛先順凡情、用人我等假名,隨順眾生所樂而說世界之法,令聞者歡喜適悅。
二、各各為人悉檀,佛說法鑑眾生之機,隨機宜之大小,宿種之淺深,說各人所應之法,令彼發起正信,增長善根。
三、對治悉檀,貪欲多者教以慈心,愚痴多者教以因緣觀,如是施種種之法藥,除遣眾生之惡病。
四、第一義悉檀,佛見眾生之機緣既熟,說諸法實相,令彼入於真證。
要之佛始說淺近之事理,令聞者適悅者,世界也,
令眾生生善根者,為人也,
除遣眾生之惡病者,對治也,
遂使悟入聖道者,第一義也。
智度論一曰:「有四種悉檀: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為人悉檀,三者對治悉檀,四者第一義悉檀。四悉檀中總攝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相無相違背。」
法華玄義一曰:「南岳師例大涅槃,胡漢兼稱,悉是此言。檀是胡語,悉之言徧,檀為施。佛以四法徧施眾生,故言悉檀也。」
大乘義章二曰:「言悉檀者是中國語,此方義翻其名不一。如楞伽中子註釋,或名為宗,或名為成,或云理也。」
玄應音義二曰:「悉曇此云成就,論中悉檀者亦悉曇也,以隨別儀轉音名為悉檀。」見四釋條下天台四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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