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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的權限不受到三權分立的制衡
2006/07/28 16:41:30瀏覽242|回應0|推薦2

   早在立委邱毅發功爆料總統府秘書事務人員的貪瀆弊案之初,國民黨馬主席以為凡是爆料應當具備充分的證據為前提,小我即已深自不以為然!

   其中原委不只於本國的司法檢調單位主動追究弊案的能力極差,尚有總統府行使權限或甚藉由總統副總統名義行使的權力本來就無須受到憲政體制內三權分立的制衡。行政、立法和司法是構成三權的充要條件,國家元首本身的功用在民主國家中,本止於對內(國內)穩定民情,對外(國際)代表國家的意義。

   在此姑且不論當今台灣元首對內展現族群分裂,對外象徵孤立無援的景況。在總統個人道德意識低落之餘,兼以三權制衡之外,舉凡體制內或是體制外的最高統治和平民百姓間的對抗,始終都難以生起有效的作用。是以方其時我在內心就暗中認同爆料急先鋒邱毅先生的小我犧牲,雖然始終並不寄予厚望,卻也知道這可能是推翻台灣最高領導人的唯一途徑。

   如今邱先生果然「不負眾望」,爆料到總統府不當開支的發票收據上了,與其說是自己事後諸葛之見,不如讚許自己擁有「先見之明」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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