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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這麼做
2024/10/07 01:28:06瀏覽529|回應2|推薦46

當今社會事件中,以婚姻問題產生的悲劇,比例居多。

報載台南一位人夫,於交友軟體上認識女子,進而發展男女關係。

妻子識破後,憤而提告。官司過程中,【妻子因情緒崩潰而輕生】。

雖然,男子將判賠的30萬,交給了丈母娘,也難以挽回憾事了!

報導引述中,看得出來,人夫與小三,完全不避諱在通訊對話中,

大膽調情示愛。這對妻子而言,自然是莫大的傷害!但事已至此,

除了憤怒、屈辱、悲傷、走上民事法庭外;難道,已無他法因應?

竟又輕生,賠掉寶貴性命。這豈不落入佛家所說的,收了第二支箭?

「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為一個背叛者,值得嗎?

或許,婚姻中的是非對錯,我們外人難以置喙。但我想到一句話:

【任何危機的發生,都沒有嚴重到,需要以生命為代償。】

愛情,雖然褪色或暫時被取代;不代表,毫無機會再挽回!

就算破鏡難以重圓,也能在冷靜之後,談妥條件,好聚好散。

如果是以「輕生為代價」,想讓對方,一輩子背負愧疚的罪責,

那真是【犯傻了】!時間將沖淡一切,他會繼續過自己的日子。

我的感慨是:人妻,妳太脆弱了!應該要更勇敢、自信地活下去。

婚姻跟愛情,必須奠基在彼此的心甘情願,不斷付出,獲得幸福。

【只要確定對方轉身了;妳就要比他更果斷,挺起腰桿離開。】

世間一切,都是無常。生命、財富、愛情...妳知悉的所有現象。

【父母尚在,為了一個不專情的人,寧讓他們忍痛含淚送行?】

輕生不是痛苦的解脫。真正徹底的解脫是:把自己從這些名相中,

解放出來,還自己一個真正的面目。沒有情愛,依然堅強自在!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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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allyamen&aid=181140028

 回應文章

子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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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12:51

莎莉分析的是。

不過,我所謂的忍耐,指的是忍受挫折的耐力。

是一種正面的忍耐,不是一直隱忍不思對策的那種忍耐。。。

妳說的很對,人婦的個性對整件事的轉變很關鍵。如果能冷靜一點,應該悲劇就不會上演。

sallychen(sallyamen) 於 2024-10-07 14:10 回覆:


子若說得沒錯!確實要有【忍受挫折的耐力】,事緩則圓。

不過,事情發現當下或那段期間,人婦應該會很錯愕、慌亂,

接著憤怒、傷心、不知所措...。因為那是心頭被插一刀的痛。

小說、戲劇裡,常可看到類似的情節,除非她不是很愛丈夫。



一個人的思維或性格,會反映在她處理危機的態度方式上。

她以如此決絕的手段,處理丈夫外遇事件,顯得很衝動。

或許,這婚姻忍耐很久了,瀕臨崩潰邊緣,正好又遇上。

總之,我認為平素還是要看些心理叢書或佛學經典,早點

在心理上有些【正知正見】,看穿、看透一些人間世事。

當各種考驗與危機來臨時,才能鎮定不亂,安頓好身心。


子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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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07:29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人婦的悲劇,真是讓人不勝唏噓。

為情所困者,要脫困得忍耐內心深處諸多煎熬,忍不下去,就容易傷害自己。

難怪,有人說:「忍耐,是強者的哲學。」

sallychen(sallyamen) 於 2024-10-07 10:00 回覆:


情感的傷害,莫此為甚!所有玩火自焚者,都始於【輕忽】。

以這三人所受的傷害而言,人婦這麼做,最不值!

或許,當時她痛苦到,必須自戕,才足以解脫。

然若對方只是一時受惑,不久即散,豈不白白犧牲?

如此一來,就回到【人婦的性格問題】。



我們應該要明白:愛情,沒有絕對的【此生不渝】這回事。

如果,有人遇到了一生一世的愛情,那是他(她)的幸運!

【把自己的生命和幸福,與他人牢牢相繫,就是個風險。】

順心稱意,就雀躍歡喜!反之,便天地無光,淪落地獄。

【完全失去個人生命的主體性,與理性的思考意志。】

雖說,愛情就是個感性的過程,但也不必這麼激烈!

否則與之相處的伴侶,也會感受壓力,不覺自由快樂。



至於妳說:「忍耐,是強者的哲學。」

我是覺得對情感而言,徹底的忍耐,也非上策!

應該要靜下心來想:【到底婚姻出了什麼問題】?

該如何面對或處理?告上法庭,就是一刀兩刃的結果。

通常就回不去了!既然回不去,就下定決心分開。

讓【時間】去療癒所有的傷害。

但有句話,更富智慧:【所有的治癒,都是自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