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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在偷窺??!
2007/05/28 14:31:31瀏覽392|回應4|推薦5

俞妹妹:

那個阿廣說可以放一天..他不是那個意思, 一般來說如果要抓, 一天都不能放,

至於那個被抓的高中生, 他實在有點扯, 放了三四百首, 擺明了就是"來抓吧!"..

影音大部份都是對岸抓來的, 就算你能說出處, IFPI也不會鳥你!

他們一樣會認為你是侵權, 所以你們以後可能只能聽我的魔音了..哈! 

不過醬不知有沒有對作詞作曲者侵權???

...阿..結論是...以後大家不要聽音樂好了!!哈!!!

至於圖呢...我大部份是國外的素材, 一般來說只要不做商業用途是OK的..

國內的要機車就給它機車去..別用就好..

http://tw.myblog.yahoo.com/jw!XQ1_TTWTHQ4yOF8G74a7_g--/article?mid=8748&pk=%EF%BC%A9%EF%BC%A6%EF%BC%B0%EF%BC%A9

IFPI認定,只要在部落格或MSN分享音樂,就是把偷來的東西跟別人分贓,等於觸犯著作權法,今後仍會繼續舉發下去。


Ps.哇哩勒分享跟分贓的定義原來是醬ㄛ! 上網瀏覽不就叫 ~ 偷窺  <===超好笑!!!

( 心情隨筆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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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a115989&aid=988861

 回應文章

黛綺絲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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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2007/06/01 14:33
 

IFPI 的成立宗旨就是~~~~ 死 要 錢 吧!

哈!~


~哇細黛綺絲~別亂按我會翻臉喔!

コ-ン~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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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2007/06/01 13:04

那~~~ 那~~ 是喔 那根本就是要錢嘛  ~~~  


黛綺絲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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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阿廣
2007/05/31 17:26
結論是在網路上不付錢~~~就別亂唱,也別亂聽,更別亂放音樂..呵!
~哇細黛綺絲~別亂按我會翻臉喔!

我是阿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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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
2007/05/30 17:59

印象中...

公開唱別人作的歌

也是侵權喔!(如果真要抓的話)


姚念廣,1988年生,跨域於藝文、理工、商業及法理,數次榮獲出書、獎項及報導,創作曾受《航海王》活動方推薦;因減重24kg、險失明後出書圓夢及在flyingV辦公益環島而被稱熱血奶爸作家,追求人生樂活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