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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常識 : 身份証遺失
2008/04/26 19:47:19瀏覽6172|回應3|推薦4

重要常識 : 身份証遺失 → 法令修改了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二月內彩色大頭照,二吋的

   2.規費 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 也可以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 補 / 換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
htt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領 / 補 /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領/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 原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
一張  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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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a115989&aid=1817513

 回應文章

路過的人
看完有 這是篇好文的念頭 所以回一下
2008/06/24 22:14

看了這篇我一整個驚!!(GOOD JOB啊)

上次我的證照不見 我才知道這情況要先去辦證件

我的第一個念頭是 報案

但是因為警察太冷淡→或許要說他不想讓我報案

所以被警察"丟棄"的情況下

我直接去辦新的證件

之後就如同筆者所說

不過我辦完新的證件才知道 證件不見的話

去辦新的就好了

這還是我問了承辦人員才知道的(汗)

現在回想起來 光是跟警察先生說話就花了我30分鐘了XD

(而且還是沒意義的30分鐘)

(純脆只是覺得這篇是好文章 所以回一下

 畢竟很多人不知道吧)

黛綺絲(sa115989) 於 2008-07-16 12:48 回覆:

就是想說怕自己那天也掉了忘了要怎麼辦才放上來的..


コ-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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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呢
2008/04/29 23:02
我的ㄉ同學跟我那一屆的很多都是78年發的 一直到最近換新式身分證才一起換新的  你知道我未婚 所以~~也不會突然被戶籍單位叫去換  除了上次因為要去辦戶籍證明被強迫做手指登記外 一般我不太去那邊的

コ-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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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ㄉ嗎
2008/04/28 20:55
真ㄉ嗎 我之前正要換新式身分證時 居然把78年發的身分證給弄丟掉了 差沒幾天的12月輪到我們那區的換新氏身分證  @_@ 不用登報作廢嗎   ㄚ 那我那是錯誤的做法 謝謝 你的文章
黛綺絲(sa115989) 於 2008-04-29 11:56 回覆:

俞妹妹:

78年發的身份證?? 你沒換新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