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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4 20:48:39瀏覽755|回應0|推薦6 | |
水,是生命的重要元素,也是生活的重要資源,所以自古以來,水利工程就是極為重要的建設,因此台灣不僅只有日據時期由八田與一所興建的「嘉南大圳」而已,早在清代就有郭錫瑠在台北興建的「瑠公圳」、施仕榜在彰化興建的「八堡圳」,以及曹謹在鳳山興建的「曹公圳」,但這些水利工程,不是官蓋的,就是有錢人請人來做的,只有高雄湖內區的「涵口圳」,卻是由一位平民百姓費盡心力,好不容易才興建起來的,但如今,它看起來卻猶如一條臭水溝般,只能從橫跨在溝渠上油漆斑駁鏽蝕的牌匾,才知道它竟是如此偉大的水利工程。但講到「涵口圳」,得先從湖內區說起,它就位於高雄市的西北部,北方隔著二仁溪,再過去便是台南市的地界,所以湖內區的地理位置在古時是非常重要的,只要往來府城和鳳山縣城都必須經過,因此先民很早就來此屯墾居住,但早年這裡並沒有任何水利設施,導致灌溉不足,農田耕作不易,而每遇旱季,水源更是枯竭,或逢豪雨,農田則變成水鄉澤國,百姓因年年作物歉收,以致生活相當困苦,根本就是民不聊生。 直到有位名叫林志欽的人,從福建省泉州府西安縣渡海來臺,先住阿公店(今岡山),之後遷移到湖內葉厝村,才為了幫助農民解決灌溉、水患的問題,而在嘉慶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二零年),策劃引進二仁溪的溪水,便開始進行「涵口圳」的興建工程,沒想到,因引導水路的用地問題,引起部份地主不滿,竟指控林志欽侵佔,而當時的地方官,既不重視水利工程,也不明辨是非,竟判林志欽有罪,並在他的手腳加上鎖鐵鍊,押入大牢。但林志欽雖敗訴,可他仍是不服,所以歷經十三次上訴失敗,而每次敗訴就必須加鏈一條,以致林志欽除了坐牢之外,還得披掛十三條鏈條在身上,以致他因乏力而備感痛苦,好在林志欽意志堅定,並不為此氣餒,最後逕向福建省最高司法機關,申訴複審,幸蒙受理,才終獲平反,解除鎖枷,無罪開釋。 於是,他繼續開鑿「涵口圳」,歷經二十三年之久,才終於在道光二十二年(西元一八四二年)九月竣工完成,涵口圳一經築成,水流暢通,灌溉順利,所有農作物年年豐收,民生才大為改善,目前仍是湖內地區重要的灌溉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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