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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3 23:11:09瀏覽1244|回應3|推薦21 | |
引用文章我最近在做什麼怪夢?(慎入!) 這是屬於「小六」的故事,如果沒有看過「小七」的那篇鏡射(夜有所夢系列):春眠不覺曉(慎入!),把這篇小說當作單篇內容,其實也沒關係。 但是話說回來,關於這個男主角的心理歷程,我個人感到很有發揮的空間,所以乾脆用夢境來寫成一系列,但是在此還是要警告讀者,此文慎入! 早上,翻閱了剛買的網購小說,我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終於把James Patterson的暢銷作品《Roses are Red》(自譯:玫瑰紅艷)看完了,到了星期六的時候,週休二日也沒什麼活動,只有窩在家裡當個宅女,消磨不必上班的時光。 我廿八歲了,是個台北的都會上班族,長相不難看,身材也還可以,但是為了生活和工作,即使有了男朋友,彼此卻始終沒有結婚的打算,因為他的存款還不足夠,而我也想多玩上兩年,不要給他太多的壓力。 大學時期我讀的是外文系,因此閒暇時的消遣就是閱讀英文小說,在台北逛大街還得人擠人,去KTV或電影院也要排隊,約會太花錢了,在家裡上網或看書,就能夠打發週末假期。 第一次上男女交友的聊天室,其實是個偶然,因為覺得好奇,所以進去看了一下,接著發現有些對話蠻無聊的,於是就離開了;然而,其中有一個叫做「春眠不覺」的網友,他在留言板上寫了幾句詩,看起來相當有才氣,我無意中瞄到他的部落格連結,隨意掃了一下文。 他是個懂得品味詩詞的人,尤其欣賞孟浩然,網誌裡面評論多首古典唐詩,但不是粗淺地分析平仄格律,而是解說孟浩然詩句中的體會;比如他提出《春眠》一詩的印象,就和一般人不一樣,他認為此詩最重要的是「春眠不覺曉」的「眠」字,訴說人對於真實和想像的交錯。 我很欣賞這樣的解釋,這首詩是《唐詩三百首》最膾炙人口的作品,我卻從來沒有如此細細品味過,經由他的一一剖析,還說由於熱愛此詩,所以在四月天的時刻,他一定要出門攝影,只要有空閒,就會到風景地拍照,而他在部落格的相簿,則放了不少美麗的落花照片。 許多人喜歡攝影,卻是拍攝枝頭上開得正艷的鮮花,只有他不同,他留下的是滿地的殘影,說是要為這些花記錄最後的一抹顏色,以這些相片來「葬花」,如此浪漫淒美的想像,以及那些標注著「砌下雪亂」的梅花、「妖嬈香漬」的桃花、「凌亂芳塵」的櫻花,以及那「穠艷憔悴」的朵朵茶花…… 那樣詩意的描述,連我也不禁想像:這是一個多麼惜花的男人! 在強烈的期盼中,我看見了他那網誌裡面的MSN,於是大著膽子,把他加入了好友,然後上去想要跟他聊天。 「春眠不覺」十分高興,立即和我交談起來,我擔心男朋友發覺我上線了,想了想,不由自主封鎖了他,大膽跟「春眠不覺」私聊。 私聊真的很痛快,我們談論他拍的照片,交換對於唐詩的意見,也討論自己喜歡的書籍,我告訴他自己喜歡懸疑小說,於是又告訴他那本James Patterson的作品,聊了幾個鐘頭,就下了線。 沒想到,過了幾天之後的星期六,無意中在MSN又遇上了他,「春眠不覺」告訴我,他非常喜歡這本書,而且對於玫瑰花特別產生了愛好,他拍了一組紅玫瑰的相片,接著傳輸了給我,收到那些攝影作品的時刻,我看見他將紅艷的玫瑰插在書桌上的一只水晶花瓶裡,底下手寫著一行字:「我心底的玫瑰永不凋謝。」 不知為何,我覺得那句話就是留給自己的,遂把自己的網路暱稱衝動地改為「星期六的玫瑰」,沒想到他也喜歡。 我和他總是在週末的MSN上相遇,不知是無意還是有心,星期六對於彼此來說,似乎都變得有些特別,而他也繼續拍攝各種姿態的玫瑰花,每次都讓我擁有不同的驚喜。 到了第五個週末,他說:「星期六的玫瑰,我想見妳。」 又有何不可呢? 我心中大膽有著一股強烈的慾望,想要看看這個惜花也愛閱讀的男人,種種想像已經難以滿足我了,於是我同意見面。 這樣的答覆,使得「春眠不覺」相當高興,在五月這個玫瑰開放的季節,我們約在台北市的忠孝東路捷運站旁,他知道一間不錯的台菜,乾脆就約在那兒一起吃頓午飯。 我不知道他的長相,只說是以「紅玫瑰」為標誌,彼此都帶上一朵,到時就可以辨識對方了。 約在公共場合使我安心,吃頓便飯也未嘗不可,沒想到,他和我的印象稍微不同,我特地穿了一身白色,來襯托手上那支含苞待放的紅玫瑰,而他則是一身輕便的休閒服,長得高大白皙,年約卅歲,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原本以為,窩在網路上寫詩的宅男,可能會長相猥瑣一些,竟然會出現這樣特別的男人,氣質優雅,聲音帶著磁性,醇厚如酒般迷醉了我的心。 我們聊了整個下午,從文學到攝影,又由吃食討論到彼此的職業,他說他是個醫師,我沒什麼特別,只是個普通的上班族。 這樣約見,彷彿意猶未盡,於是我們持續又約了每個星期六,到了六月的時候,天氣變得更暖和了,他說台北縣的一處風景很美,約我一同過去拍照,我不疑有他,特地挑選了一身新買的衣裳,打扮得漂漂亮亮,在第六次的約會時過去見他。 清晨時分,在明亮的藍色天空下,他開車帶我朝著郊區而去,說是帶我去他的老家,一個除了寧靜還是寧靜的地方,新店碧潭旁邊山上的獨棟公寓,有著成片綠油油的樹木,那是這夏天最亮麗的顏色。 我讀著他自印的那本詩集:「我會在晨曦的拜訪中叫醒妳,同潔淨的霞光一起,把簡單的早餐放在妳的床頭,帶妳走遍我家的花園,欣賞帶有晶瑩露珠的梢頭,和那些走過的季節問候,直到微風中的夕陽西下……」 我讚美他的才華,「春眠不覺」淡淡一笑:「只是寫著好玩罷了。」 呵,這不是好不好玩的問題,這是文采。 我把這些當作一個屬於六月的清晰夢境,存留在内心深處。 可是,我幸運地,要和這樣一個廿一世紀的詩人,開始屬於唐朝那樣浪漫的詩意之旅。 「春眠不覺」很優雅,氣質中有種沉靜暗合了我的心,和我的對話不多,也激起很多猜想,但恰到好處地表達了一種期待,也許這種揶揄中的親近最好,不至於産生過多的危機感。 他專心地開車,可能是由於工作的關係(他是一位醫師),他寡言而喜歡講重點,我欣賞他對於個別事物的專注,這正是我選擇和他約會的原因,似乎自己的劈腿,是想要開始談另一段戀愛吧。 我喜歡這種遊戲發生在互相有認同感的基礎上,附帶感情和幻想,見了面之後的親近,讓我脆弱的疑惑消失了,因爲他是如此穩重。 我們談了些對於攝影的看法,我很期待一次賞花之旅,也說自己迷戀清涼的夜空和滿天的繁星,他很贊同,說是晚上要親自下廚,讓我嚐嚐他的手藝。 男友何曾做過什麼讓我吃呢? 我和那人交往了幾年,也就這樣平凡過日子,有時真的覺得:我和他正在倦怠期。 這段時間男友很忙,疏於交流問候,總是覺得生活沉悶了許多,於是,想到了和網友約會,因爲我需要共同話題的朋友,需要一起感受生活,需要一起回味,需要一起經歷點浪漫。 他的公寓有著大大的院落,獨棟透天的建築,三層略帶歐洲風味的古典氣息。 碧潭後面小山上,有著滿山、滿園的茶樹,只不過樹上沒有粉白或艷紅的花朵,而是翠綠圓潤的枝葉,過了春天,茶樹生長得繁盛極了。 我們花了半天時間在庭院中,他鋪上了帶有陽光味道的嶄新桌巾,小院子裡的一些荒草,也被仔細拔掉了,而換上了一叢盛開的玫瑰。 「喜不喜歡?」他柔聲問著我。 我感動不已,連連點頭,看著他用各種角度拍攝著自己,我今天穿著連身的暗紅色長裙,襯托著自己的肌膚,看起來應該會顯得更為年輕。 下午,我們邊吃邊聊,我含蓄地微笑著,看得出來他也很高興,我對這兒的環境非常滿意,因爲寧靜,也別有洞天。 少了初次的慌亂,午飯後我們在院子裡很愉快地喝著茶,傾聽著飛鳥燕雀偶爾的鳴叫。 男友以前喜歡談台灣的政治問題,要不就討論天氣那正負二度C的環保新聞,說來無聊極了,不像「春眠不覺」,他都和我聊文學。 我和他吃著水果,並不多話,只是會時不時地相視一笑。 或許,當初我打算跟這位醫師劈腿的一切種種,都是屬於太偏差的妄想,性的感覺早已淡出,我不覺得他對我有何不好的企圖。 晚飯是我們一起簡單做的,好在他和我的口味差不多,冰箱裡的食物,只能做些簡單的飯菜,卻也别有風味,我吃得很盡興。 夜色的降臨,舒緩而輕柔,我們就在滿天星光的院子裡,擡頭看著天空,回憶著遙遠的童年,然後,星星就漸次清晰了起來,空氣中開始有了來自花草的清涼和濕氣。 我們在黯淡的星光下看著對方,那是一種缺少光線的美好距離,我知道他不打算送我回家了,而我也打算留下來過夜,這是一種共通的默契,所以他拿出了一瓶紅酒,又切了些乳酪和麵包,就這麼挨肩坐在一張小小的桌巾上,我已經靠在了他的懷中。 大約十點的時候,夜色已經有了涼意,我們回屋,他摟著我,我回應著他的碰觸和吮吻。 他的臥室是溫暖的色調,房内只有一張大床,以及一張靠牆的原木桌,電腦就放在那兒,旁邊插上六朵滾著露珠的紅色玫瑰。 我看著他在桌上陳列的相簿,他摟著我的腰,我們不急著做愛,只是緊靠著牆邊,讓我坐在他腿上,享受無言的溫暖。 幹淨的床單,昏暗的燈光,氣氛非常好,我們沒有說什麽,就讓我先到旁邊的浴室沖涼,我沒有替換的衣物,只能穿上他準備的白色睡袍,他也穿著同樣的睡袍,但由於我身材比較矮小,下擺都長到了小腿上,看起來有些滑稽。 時間到了,他拉開幹淨的毯子,往身上一包,那種感覺很溫暖,在毯子底下,我們有著更進一步的身體接觸,主要是腿,然後是手,非常溫暖。 終於,他突如其來地吻了過來,身上的睡袍也扯了下來,慌亂之中,我看了他一眼,他居然是笑著的。 沒什麼好抗拒的了,我閉上眼睛,知道下一步将是我的出軌,我……我覺得閉上眼睛,就是一種盲目的沖動和放棄矜持。 一切都開始了,但不像往常一樣的姿態,我的聲音也許在告訴他,這一刻我是快樂的,但是我的眼睛在告訴自己,我是逃避的。 雖然是第六次見面,我還是我自己,固執著自己對戀愛的獨占,可是遇上了這樣的他,很難不投身其間,受到蠱惑。 所有的動作,都在表明男女追求的刺激和快感,我享受著美好的性愛,以不同的姿勢和體態來進行;但是,我拒絕接受自己正在背叛男友的想法,甚至整個過程中,我的眼睛都是閉著的,還好,「春眠不覺」認爲我是在充分享受,這就好了。 我們很放鬆,因爲此刻的寧靜和空曠,我們也很釋放,從肢體到聲音,所以空氣中彌漫着情愛的清甜味道…… 他的手勁出乎我意料之外,可能是醫院訓練出來的,所以擁抱使我趴在他的胸口,那很舒服,因為我喜歡擁抱更甚於做愛。 他臉上的鬍渣冒了出來,但那並不扎手,摸起來很刺激,有種新奇的疼痛,細密地印在臉上和身上,我也喜歡。 因爲屋內很溫暖,他的身體光滑而細膩,相互的摩擦,使這種舒服無限地擴張,最後化為激烈的火燙。 雖然他就在我的身上,我還是專注地閉著雙眼,感受自己需要感受的。 他的喘氣聲很急促,但透著淡淡的刮鬍水氣味,熱切而有幾許纏綿,也許還有急躁,總之很男人味的聲音,使我更加激情。 中間我們還換了幾次姿勢,但我覺得那純粹是男人的意願,只是一次親吻,他的體內就會發生變化……這種被動是無可奈何的,也是有趣的,讓人感到滿足,或許還期待更多…… 我的長髮,濃密地甩來甩去;我的乳房,堅挺而柔軟;我的下身,麻木而痛快;我的手臂,用力學著糾纏…… 也許天快亮了吧,反正白色窗簾之外,透露出來的光亮,告訴我們時間已經不早了,他還在愛著我,用兇猛的衝撞,擺弄著我的四肢。 於是,今天到了星期天,我們摟著彼此睡了,在不知道天色是否覺曉的當兒,昨夜的雲雨,都已經疲累地結束。 我躺在他的臂彎睡覺,這是此時單屬於我的權利,我不會出讓,只想要享受,畢竟這是男友早就遺忘的溫柔。 一覺醒來,已是下午一點了,我在明亮的光線下,覺得赤身裸體似乎略微有些不自然,本想找到內衣褲,結果他拉著我回到床上。 我們又做了一回,那感覺非常舒服,接著很快穿好衣服,一起在浴室洗漱,院子裡從樹蔭中灑下來的點點光斑,讓他在窗口又愛了我一回…… 早飯兼午飯的簡單飲食,我們是裸著躺在院子裡吃的,本來還穿著睡袍,可是,我的衣服有點髒,於是決定一起洗了,今天繼續這樣,反正彼此沒穿的模樣,已經都很熟悉了。 到了黃昏時刻,我告訴他,自己應該回去了,但是「春眠不覺」流露出很悲傷的神情,我不忍心,可明天一早是星期一的班,週休二日已經準備結束,我得回到既有的工作崗位上。 「為什麼要走呢?」他柔聲問我:「和我住在一起好不好?」 我難堪地說:「可是我有男朋友了啊……」 他的臉色微變,卻還是細心地爲我掠過一絲頭髮,並且很自然地在我頭上輕撫了幾下,我擡頭回報以微笑,讓他吻了我的紅唇。 其實我也怕輕易就得到陌生人的寵愛,儘管已經聊過六個星期,加上六個星期六的約會,說不心動是騙人的,可是現實更重要,我曉得自己該抽身了,免得會混淆遊戲與真實的距離。 忽然,他接到電話說是晚上有個手術,很重要,於是,我藉機想跟他道别,用力擁抱,表現出難捨的情緒,淺淺地親吻他的嘴,然後搖手,希望他順便開車帶我下山…… 耳邊有聒噪的蟬鳴聲,對「春眠不覺」有著殘酷的告別意味,畢竟現在到了夏天了啊。 但那也是我最後的回憶了。 一陣疼痛,我被他從腦後重擊,接下來似乎讓他抱了起來,回到了屋內,曾經最旖旎的感覺,全都變成了昨夜的星辰和夢境。 相親相愛了一個晚上,加上今天的歡情,我的身體和思想都在四處遊離,一切動作都是機械地運動,朦朧中,又和他最後一回做愛。 接著,當他用一塊氣味古怪的布料,塞在我依然是興奮與充實的口鼻間,而我驟然想起,他是個麻醉科醫師…… 他用力頂著我的體內,這一回得來的,遠比想像中的淺薄,但結果卻充實而激動,因為我即將成為他的收藏品,他說我將會躺入他的第六個冰櫃,沉睡到永遠。 雖然,在滿是茶樹的院子裡,在鳥鳴花香中,在簡單的飯菜中,我們體會到了激情,但那些都是「春眠不覺」的設計,或許只是臨時起意,但我不該這樣明白說出自己的想法,直到最後,我只能在暈眩的意識中,回憶這時的後悔情緒。 那本懸疑小說是怎麼寫的呢?記得結局,似乎是玫瑰花的凋殘…… 第一次我對自己的下場有了些悲觀,我覺得,屬於心的執著和那一絲絲解不開的浪漫,激情在心靈之外不斷徘徊,但是肉體的墮落,只會造就難以想像的結果…… 第六次的心動,或許在我的電腦MSN作爲最後一筆註腳,沒有夢的時刻,冷凍的不只是刻意製造的情緣,還有我這懊悔的心。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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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