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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八二三的歷史定位
2008/08/23 04:38:20瀏覽6870|回應23|推薦27

半世紀前的八月二十三日傍晚六點,共軍突然對我金門島發動猛烈砲擊,落彈達五萬發,我方促不及防,造成吉星文等三位副司令官殉職,司令官胡璉及正在金門視察的國防部長俞大維亦受傷。

砲戰從八月二十三日打到十月三日,共軍共發射砲彈四十八萬發,等於每個國中小學運動場落彈兩萬發,另外還發生了四場海戰、十次空戰,戰況激烈。我方獲得美國新型八吋巨砲及最新式響尾蛇空對空飛彈援助,第七艦隊並進駐台海,為我方海上運補護航,終於壓制對方火力,並確保了制海與制空權。共軍後來宣布「單打雙不打」,砲擊逐漸成為政治宣示,而非軍事行為。

八二三炮戰後將近三十年,金門始終是台灣的「前線」,民眾不但生活在砲擊的陰影下,更受到比台灣「戒嚴」體制更嚴厲的「戰地政務」體制管理,幾乎沒有經濟活動,居民生活艱困。直到台灣終止動員戡亂狀態,並實施「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後,金馬地區民眾才脫離軍事管制,走出戰爭恐懼的陰影。

二十年來,金門已呈現完全不同的風貌,駐軍陸續撤離,十萬大軍減到一萬人,未來將只剩三到四千名駐軍,成為象徵性武力。戰場則改建為國家公園,供人觀光憑弔。實施小三通後,金門人熱衷到廈門置產,據金門房仲業者統計,金門人在廈門持有房地產約六千戶,平均每一點五戶,就擁有一戶。金門縣長李炷烽主張,金門應比照香港,與大陸簽訂更緊密經貿關係協定,享有各項優惠。金門人最希望的建設是金廈大橋,也希望由大陸供水,徹底解決水荒。如果實現,金門將成為廈門的衛星,而非台灣的前哨。

政黨再次輪替後,兩岸關係也進入全新局面,陸客來台及客運包機兩大重要開放措施順利啟動,為兩岸互信關係奠定良好基礎。京奧結束後,兩岸將積極籌備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訪台,並簽署海運直航、貨運包機、兩岸航線截彎取直及週末包機增班等協定,海協會副會長王在希日前肯定了兩岸關係發展已取得實質性成果,並表達積極促成陳雲林訪台之意,兩岸關係的勢頭看起來非常好

不過,樂觀中仍有不確定因素,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曾表示,兩岸關係中與國家主權有關的問題,大陸沒有讓步的空間。外交部已向提出參與聯合國專門組織活動案,就台灣而言已是最大的妥協,就中國而言卻無讓步空間,似乎是一場火車對撞的局面。

台灣有一群深綠支持者誓言護衛台灣主權,反對台灣親近中國,大陸也有一群民族主義憤青,誓死反對台獨,兩岸協商談判絕對是艱辛的過程,需要耐心與智慧累積共識及互信。

過去五十年,八二三是紀念戰爭的日子,今年開始,八二三應該是宣示和平的日子.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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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網友
我的一點看法
2008/08/31 11:50

我覺得,台灣人,心裡還是希望獨立的,特別是年輕人,他們覺得他們沒有得到國際的認可,沒有國家尊嚴,長期被大陸打壓,很委屈。如果現在,大陸這邊說,台灣人民自決,不使用武力,恐怕80%以上的台灣人都會選擇以中華民國或者台灣國獨立。   綠營就抓住大眾的這個心裡,編織台灣國的美夢,越來越多的人相信這個美夢。  但是大陸這邊估計99%人,都不會同意,哪怕民主了,也至少有90%的人不同意。  兩個民意如果最後進行碰撞,我對海峽的未來很悲觀,唉。。。。。


DLR
一个中国
2008/08/28 20:40

非常高興讀到你的宏論,對我也是一個學習.

近日工作極忙,昨日連續工作16 小時,今略事休息,立刻回覆,希望媒讓你等太久.

從國家主權論出發,我完全同意你的論述.但如果我們提高思考的高度,就會有不同的角度.

  1. 國家主權屬於誰?誰說了算?依據天賦人權理論,國家主權屬於人民,人民說了算.人民有權決定主權歸屬.
  2. 國家存在的目的為何?國家是為滿足人民的需要而存在,人民不是為滿足國家而生存.
  3. 全球化發展已經改變國家主權觀,歐盟就是例子,改變的幅度.程度.速度都會加大.

可參考日本管理大師大前言一有關中國經濟區塊化發展趨勢的書,應該可以了解主權讓渡的真義.

      小心身体,工作固然重要但是目的还是为了生活和家人不是。社会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进化来的,研究某地区的社会就要从它的历史信仰文化地理和教育水平去了解。社会组织从家族--部落--国家逐渐演变过 来,各种正规的宗教无不是教导它的信徒爱自己 爱别人 爱惜这个世界。为什么?因为作为人,总是不断的在寻找更多更好更强,从原始和封建时期向大自然的不断索取到向别人掠夺,人需要一种自我节制和平衡的力量----这就是宗教的力量。国家从任何理论都是为自己的人民存在。天赋人权和君权神受一样的性质,是不同时期的理念和口号,都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但是它并不能违反自然规律----追求更好的生存和生活,那就看谁更POWER。拳头比巴掌更有POWER,所以有了联合和盟友,任何一个欧洲强国都无法和美国苏联抗衡,于是欧盟诞生了。同样的理由成就了东盟{只是目标是中国和日本而已},最精彩的莫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纵横联合。均衡的个体才有平衡的实力,天平左右均衡才能维系天平本身的平衡状态,这就是东盟10+3而不是东盟13。日本有优秀的管理 工业 文艺,但是政治理论和实务上还没有值得关注的,无论是以前师中国还是近代脱亚入欧师从西方。


大陆普通人
我的心里话
2008/08/28 20:40
我是一个大陆普通百姓,我羡慕台湾的民主制度,我相信它尽管现在遇到了麻烦,但终会越来越好。但我不同意台湾独立。主人不要以为这是大陆少数人的意见,就我的了解,至少九成以上的人都是这想法。大陆领导也知道,如果允许台独,那么他们肯定要下台。所以统一是大陆政府、百姓的共识。当然,我理解台湾人的要求独立的心愿,也不希望两岸发生战争。但我也知道现实不是良好的意愿所能左右的,你可以把人权、主权之类的理论讲得很好,但无助于解决现实问题。台湾是一个小岛,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并不能仅仅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一旦行为不当,台湾是受不起损失的。所以马英九是聪明的人,他的做法对现在的台湾最有利。若台湾真的宣布独立,战争是绝对的。那时,无论大陆取胜与否,台湾都会稀巴烂。再说,美国这样的国家,会为台湾牺牲吗?台湾越是挑衅大陆,大陆的一党专制会越巩固——百姓怕乱,会宁可牺牲一些自由的。台湾最好的选择是两岸和平共处,共谋富裕,并且在此过程中,促进大陆的民主进步。
戎撫天(rong3827) 於 2008-08-29 14:44 回覆:

基本,我同意你的看法.

事實上,主張台灣應該立即片面宣布獨立的人並不多,多半是希望順其自然.

在現狀的基礎上,兩岸應該如何好好相處,避免紛爭,共創繁榮,才是正道.


DLR
一个中国
2008/08/26 08:21
       主权原则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适用于国际关系的所有领域和国际法的所有效力范围,人权原则仅适用于国际人权领域,而且即使在这一领域也必须遵守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因此,那种把人权问题无限扩展到国际关系的各个领域的说法和主张是毫无国际法依据的。 所以没有任何自主的主权国家会为人权问题让度主权或者"主权的行使"!  "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 人权问题主要还是人民解决.   台湾问题是两岸人民的问题,不只是领土、历史和感情,它还是大陆的门户,具有重要的军事价值。八二三炮击及其后,两蒋和国军高级将领并不考虑退回台湾本岛的原因个人揣测他们都认识到这点,毕竟他们都是中国人。
戎撫天(rong3827) 於 2008-08-28 08:56 回覆:

非常高興讀到你的宏論,對我也是一個學習.

近日工作極忙,昨日連續工作16 小時,今略事休息,立刻回覆,希望媒讓你等太久.

從國家主權論出發,我完全同意你的論述.但如果我們提高思考的高度,就會有不同的角度.

  1. 國家主權屬於誰?誰說了算?依據天賦人權理論,國家主權屬於人民,人民說了算.人民有權決定主權歸屬.
  2. 國家存在的目的為何?國家是為滿足人民的需要而存在,人民不是為滿足國家而生存.
  3. 全球化發展已經改變國家主權觀,歐盟就是例子,改變的幅度.程度.速度都會加大.

可參考日本管理大師大前言一有關中國經濟區塊化發展趨勢的書,應該可以了解主權讓渡的真義.


DLR
一个中国
2008/08/26 08:21

          第二,人权和主权.由于人权和你提到的经济全球化有本质的不同,所以将它们分开.在第一中我们都应该认识到让度"主权的行使"是为了获取利益作出的决定,对让度国主权无损!  但是人权不同,近代以来英美等国家不断鼓吹“人权高于主权”的说法.高举人权旗帜干涉他国甚至入侵的不少.       尊重国家主权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国家理所当然具有的处理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必须受到尊重,国家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内政不受干涉,国家不受任何其他国家、国家集团或国际组织的命令强制,国家除受其自愿承担的国际义务的约束外,不受任何来自该国外部的任何非法限制。这一原则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文件,以及有关国际人权文书。人权问题在“二战”之后大规模进入国际法领域,并逐渐形成了国际人权法。从人权的国际方面来说主要包括3 个方面的内容:即各国关于人权问题的立法和所为必须符合国际法、《联合国宪章》和其承担了国际义务的有关人权公约的规定,各国在国际上的所做所为更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公认的其他国际法准则和国际人权法的原则。 在两者的关系上,《联合国宪章》并没有“人权高于主权”的说法。而是对两者的性质作了不同的规定。即对主权是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规定的,而关于人权问题,只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其适用范围也是不同的。


DLR
一个中国
2008/08/26 08:18
为什么要把主权的行由其他组织或国家行使呢?从经济全球化的维度来看,全球化已波及贸易(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投资、金融等各个经济领域,原属各国国内法管辖的经济问题不断被跨国化,并进入国际经济法的视野,从而需要制定相应的国际经济法律规则予以调整。创制更多的国际经济领域法律制度将有利于减少各国经济交往的成本。"....‘条约必须遵守’...而在国际社会,它构成最高的和最终的准则。因此,国际法的基础最终将从作为其首要的正式渊源的国家意志中分离出来。”-----劳特派特.经济全球化导致国家之间相互依存加深,人类社会面临着愈来愈多的全球性问题,从而要求各国让渡出一部分主权行使权,建立有效的国际合作机制{也就上面提到的国际组织和机构}.在以国家安全为中轴,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动力的国际关系运作里,国家之间关系的主要内容仍然是利益之争。{最近多哈回合谈判的破裂充分体现这一本质}.到目前,为保卫主权发生冲突和战争的比比都是可没发生将领土\立法\军队\外交等具体的主权拱手让人的{被占领国已经无捍卫主权的能力所以他们属于被迫交出主权}

DLR
一个中国
2008/08/26 08:15
  实在感谢网络用2天大概了解国际法和劳特派特.在这里借用一些他人的研究成果来表达我的看法.目前国际有如下国际组织:政府间组织(如联合国)、超国家组织(如欧盟北约)、跨国非政府组织(如绿色和平组织)、跨国宗教组织(如罗马教皇).后两类型组织与我们讨论的无相关性,所以这里不作讨论.

      第一,划分主权和主权的行使两个概念.在国际法实践中,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把维护国家的主权摆在第一位。各国大都在宪法或其他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主权原则.主权与主权的行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权既不可分割,也不可共享。国家主权所包括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主要包括政治主权、经济主权、领土主权、属人主权、对外主权等基本方面。但主权的行使却可在一定时期内转移。国际法学者克罗福特曾经指出:主权不应“与主权的行使相混”,“一个国家可以继续是主权的,而由于条约或其他原因,重要的政府职能可能由另一个国家来行使。”当然也可以由具有授权的国际组织行使.

           

     


雨安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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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聲聲入耳
2008/08/24 21:56

吉星文將官之子

是我大學同學==明正

不知今時安在 頗為繫念

政論性的篇章....我看多了

但直覺閣下的........鏗鏘有力

加油

別忘了盡可能集輯成冊啊


問耕耘也問收穫

雨安妮

DLR
一个中国
2008/08/24 11:52

中華民國自終止動員戡亂並實施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後,即不再追求武力統一了.國民黨執政下,台灣並不追求獨立與國際承認.

但台灣有權力要求合理的國際空間,尤其在經濟.衛生.環境等領域,台灣當然有權力參與.

主權並非不可讓渡,全球化趨勢下,許多國家為追求便利.效率與經濟效益而相互讓渡部份國家主權,兩岸亦可協商相互讓度部份國家主權.

除联合国等几个组织外,以中华台北的名义参与世界经济.卫生.环境等有利台湾民生的组织的可行度是极高的。因为没有很大的阻力,无论是政党还是民众。个人认为国际的那点事实在是一种国家力量的角力,目的还是获取国家利益,虽然很多时候披着民主、自由等外衣。阿根廷和英国之战 中朝和美韩之战  第二次海湾战争,说到底就是国家利益之战,没有所谓自由 民主。中国作为一战战胜国,后来得到的是什么?

小子学识浅薄,实在不知道主权如何让渡,能大概说明?另外,以台湾现在的教育恐怕会给现在台湾的孩子造成一种历史断层,形成两岸下一代更大的分歧,非中华民族之福。

戎撫天(rong3827) 於 2008-08-24 21:18 回覆:

毫無疑問,全球化已經對傳統的國家主權理論構成了現實挑戰。過去,我們一般認為,主權是一個國家所擁有的獨立自主地處理其內外事務的最高權力,它體現為對內的最高權和對外的獨立權。傳統的主權觀念認為,主權是絕對神聖不可侵犯的,它不允許任何人、任何團體淩駕幹主權之上,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動搖主權的絕對權威性。

到了20世紀,這種絕對主權論開始為相對主權論取代。英國國際法學家勞特派特就曾說:“國際法的進步、國際和平的維持,以及隨之而來的獨立民族國家的維護,從長遠來看,是以各國交出一部分主權為條件的,這樣才有可能在有限的範圍內進行國際立法,實現具有強制管轄權的國際法庭而確立的法治。”

國家讓渡部分主權,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國家主權,全球化與國家主權之間的矛盾和衝突通過相互讓渡而得到某種協調。全球化使各國在維護國家統一與獨立的基礎上產生的國家主權讓渡現象日益增多,如加入區域經濟集團的主權國家讓渡部分經濟主權給集團的統一機構,以維護集團的有效運轉。

國家主權讓渡論與國家主權共用論有著密切的聯繫,在經濟全球化時代,人類社會面臨著許多全球性問題,如人口問題、環境問題,資源問題、毒品問題、恐怖問題、金融危機等,這些跨國問題的出現,要求加強國際組織的作用,從而實現國家主權的部分共用。

這種“讓渡”並非基於對主權的否定和弱化,相反,這正是國家處分其主權能力的體現,是國家出於自身利益的選擇,從而在新的國際環境下更好地維護和獲取國家的根本利益。就國際社會整體而言,適當地讓渡一部分主權,恰恰是一國權利的延伸;這種讓渡是建立在各國平等基礎上的,它是各個民族國家之間共同的、平等的讓渡,讓渡的真正目的在於共同享有。

可見,根據約定,各國平等、自願地接受規則的約束,從而使國際秩序的維護得以建立在平等協商而非實力較量之上。從全國人大近年來批准簽署的有關國際公約,我們發現,滲透在其中的是契約所蘊涵的平等、合作精神。契約所蘊涵的平等、自由、誠信和責任理念,正是維護國家主權的原則,是國際社會長治久安的憑藉。這是一個契約精神融人主權國家參與國際競爭和開展有效合作的過程。

(楊海坤:《全球治理挑戰國家主權 主權讓渡與主權共用》)


DLR
一个中国
2008/08/24 07:42

不知主人可有MSN?感觉交流应该很愉快。应该介绍2100的红人嘉宾陈挥文先生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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