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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洪案調查報告「關關都違失」
2013/07/16 09:55:18瀏覽334|回應0|推薦7
國防部洪案調查報告「關關都違失」
 
 

針對役男洪仲丘猝死案,國防部昨天公布八頁調查報告,指陸軍司令部、第六軍團及裝甲五四二旅、機步二六九旅都有違失,先是爰引錯誤條文判定洪悔過,讓洪住在無對外窗及散熱設施的悔過室,又未考量洪的身體屬於「高危險群人員」,任其在高溫卅三度的危險情況下施予強度訓練,洪到院時體溫已高達攝氏四十四度;送醫時救護車沒開警鳴器,過程是否涉有違失,已由軍檢署偵辦。

錯誤條文判悔過 未送人評會

國防部昨天公布陸軍「六軍團裝甲五四二旅洪仲丘下士禁閉室悔過期間死亡案」行政調查報告;其中顯示,裝甲五四二旅竟援引錯誤規定,判定洪仲丘悔過,且未依人事評議會規定召開懲處會議。

事實上,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五月廿二日已修訂,攜帶照相手機的軍士官及志願役士兵須受申誡等處分,士兵則禁閉、禁足,但洪是「義務役士兵」,逕予悔過處分,與規定不符。

禁閉室沒對外窗及散熱設施

調查報告也指出,依規定禁閉室內空間、光線須充足、空氣要流通,但洪所住卻通風不良且悶熱,沒有對外窗、電風扇及抽風扇等散熱設施,僅室內窗及門可供通風,睡眠區也很狹小。

未考量洪的身體 是高危險群

七月三日洪接受晨間體能訓練時,曾反映「訓練過重,體力無法負荷」,惟戒護士仍要求持續,洪身高一百七十二公分,體重九十八點三公斤,BMI值為卅三,屬「高危險群人員」;體能鑑測未合格,戒護士卻未考量其體能及身體狀況,訓練強度及操作動作明顯不符規定。

此外,當天下午體能活動,氣溫攝氏卅三度,相對濕度百分之八十六,危險係數四十一點六,仍屬「紅旗」危險等級,洪仍被要求戶外訓練,也有違規定。

熱天強訓練一小時 幹部有過

調查小組檢視當天監視器發現,洪被要求連續作暖身運動、伏地挺身、平躺抬腿、蹲跳、跑步、開合跳及仰臥起坐等約六十分鐘,雖然間隔休息及緩和運動約卅分鐘,但幹部未降低強度,確有過失。

洪仲丘當天傍晚五點十五分結束體能活動後,反映呼吸困難、身體發麻,接著即走向浴室,五點半自行走出室外在走廊板凳休息。醫務所人員隨後持氧氣瓶與氣喘噴劑給他,狀況稍有改善,洪起身欲走回室內時不支倒地,現場人員施以氧氣急救。

救護車送醫閃燈 沒開警鳴器

五點四十五分衛生連長夏自強獲報後,通知醫官呂孟穎備妥救護車前往,呂五點五十分抵達時,洪躺在走廊地板,意識混亂、躁動、呼吸急促;呂六點回報需後送,連長考量車程,建議至距離最近的天成醫院,六點零八分離開營區大門,約六點廿分抵達;但救護車送醫期間僅有紅色閃光燈警示,未開啟警鳴器。

到院體溫已達44度 意識不清

洪到院時體溫已高達攝氏四十四度,意識不清,醫師給予靜脈輸液、打退燒針、抽血、胸部X光,六點半完成檢查並建議轉送醫學中心,期間持續協調轉院,直到晚上八點十分完成轉院醫護整備離開,八點四十六分抵達三總急救。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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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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