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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1 23:40:51瀏覽2356|回應14|推薦47 | |
跟朋友喝酒聊天,聊到國內文壇,咸認國內給的稿費太低了,中時、聯合一字一元;自由給的較高,還刊登我的漫畫哩! 就因為稿費低,大家不願寫,你告訴我,現在台灣出了幾位堪稱「文學大家」的? 新加坡雜誌向我邀稿,字數一千,稿費多少知道嗎?將近台幣一萬。一月一篇對我來講不無小補,不!大補! 不是我自抬身價,外國人重視智慧財產,尤其是文學創作。 唸書時大家喜歡閱讀所謂的「世界名著」,彷彿沒看過幾本就跟不上時代。 可是那時似懂非懂,翻譯得又差,真的很差,書都看完了,「傲慢與偏見」誰寫的?「咆嘯山莊」女主角究竟愛誰?「罪與罰」、「簡愛」、「蝴蝶夢」、「包法利夫人」....到底闡述的意義為何? 後來好萊塢把它們改編成了電影,反而吸收起來容易多了,否則「紅磨坊」、「歌劇魅影」、「堅達的囚犯」不會那麼容易地走進群眾。其實是好萊塢替這些名著做了最好的推銷員。 現在回過頭來重溫這些名家作品,彷彿覺得真沒什麼了不起,大概會拿筆寫字的都可以寫得出來。可見外國文學素養比不上中國人。 我太自負了是不?我總覺得外國人寫小說太直步嚨通!如「小婦人」、「清秀佳人」、「戰爭與和平」、「齊瓦哥醫生」甚至「飄」(我真的很大膽,敢批評);更早的作品則反教條,反傳統,有點故意挑戰當時的社會來凸顯自己。譬如「雙城記」,最佳男配角會「單戀」到送上自己的人頭?「紅與黑」、「紅字」以及後期的「刺鳥」,更是直搗教區禁忌。你說意義何在?套句現在說法就是「語不驚人死不休」! 包括比較近期的海明威、馬克吐溫,以前我很仰慕他們,幾乎每部作品都讀過,可是現在看來,也就是在寫故事,寫他們自己的故事,離「文學」似乎還有段距離。 好!你屌!你了不起!你寫一部我們瞧瞧! 我真寫過,出版過3本電視小說,不過你說對了!還真是個屁! 對不起,我褻瀆了幫我出書的九儀出版社,我掌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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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