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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6 17:51:50瀏覽2708|回應20|推薦29 | |
六零年代,用筆名「柏楊」發表的大力水手漫畫,讓郭定生(又名郭衣洞、筆名鄧克保)被當時的台灣警總用「共黨間諜、侮辱元首」等莫須有的罪名,送進綠島監獄囚禁了近十年。在白色恐怖年代,無論你用什麽別名、筆名,只要你在報上、雜誌上發表對當權者不利的言辭,警總就有辦法找到你,讓你永遠閉嘴。那時候,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根本只是聊具一格而已。 四十年後,網路年代興起,BBS、部落格等、讓每個人可以用化名,隱身於浩瀚網路中,暢所欲言;不用擔心真實身份曝光,也不怕有人因為政治立場不同的言論,而被當權者逮捕,網民們真正地享受著憲法賦予每個人的言論自由。只要不去惡意攻擊譭謗特定對象,或登載兒童色情圖片圖利,網路化名讓每個人享有更大的自由與用不同的身份,去對不認識的網路群體,勇敢地說出心底的真話。 然而,這個約定成俗的網路法則,卻被一群不識相的政客們,肆意破壞殆盡。就像在一場氣氛迷人的舞會裡,大夥正沉醉於幽暗的燈光、動人的音樂與懷中美麗的舞伴,卻突然被一個不識相的客人,把燈突然全部打開,讓濃妝艷抹的小姐們,無所遁形,實在是煞風景透了! 筆者既不認識郭某人或范蘭欽,也從來沒有在網路上看過他們的文章,更沒有興趣去為他(們)做任何辯駁,筆者只是擔心,40年前的白色恐怖,是否已經借屍還魂,出現在四十年後台灣的網路上? 就拿筆者來說,用網路化名來寫文章,就是不想讓政治立場不同的老闆、同事與親友感到難堪。這十年來,窩藏禍心的政客,不斷煽動族群分裂與對立,詆毀中華民國,藉口台獨來掩飾自己的貪婪與貪腐。筆者站在一個良心知識分子的立場,發表了一篇又一篇的批判文章。這些文章如果讓我那幾個深綠的老闆、同事、親友知道是我寫的,以後見面或共事,就會造成很多困擾。因此,多年以來,除了少數幾個大學同學知道外,筆者一直不願意在網路上暴露自己真實的身份。 然而,以管大媽為首的政客們,卻發出了網路通緝令,要所有的綠色網民傾巢而出,揪出藏身V怪客面具之後的真實身份。管大媽曾經爲了抓馬英九的特別費,忘了自己老公也有同樣的問題,搞得裡外不是人。不知道這次她揪出郭某人曾經發表過什麽批評台灣人的文章,不要讓別人也發現她老公也曾經出現在那個同志部落格上發表文章,再次搬磚頭砸到自己的腳才好。 這位神秘怪客范某,如果發表了什麽不當的攻擊本省人言論,筆者部落格就有不少綠營打手,屢次上來發表攻訐外省人的言論,什麽中國豬滾回去、腦殘藍龜、九流政府、馬英狗等等,比范某有過之而無不及。在筆者看來,這些動不動就耍嘴皮子,不能用理服人,只會用粗話罵人的政治極端分子,就是狗咬狗,一嘴毛,都不是個東西! 假如行政院這次跟著這些政客起舞,為了幾篇文章真的摘去郭某人的烏紗帽,那麼行政院等於掀開了潘朵拉的盒子,讓白色恐怖在網路上還魂。是不是以後行政院要規定,公務員一律不得在網路上用化名寫文章?公務員絕對不能化名發表攻擊總統、攻擊任何一個族群、攻擊在野黨的言論?否則一定透過網路警察,追查到底,摘冠去職?這次是對郭某開刀,下次會是誰?從此,在黑白兩道夾擊之下,寒蟬效應會讓許多部落格紛紛關閉,退隱江湖;於是UDN「政治異言堂部落格」,乾脆從此改名叫做「政治一言堂部落格」! 一向言論不太自由的中國大陸,連中共政府都對上億網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一些批評中共中央的言論;號稱民主進步的台灣,卻在網路上進行文化大革命、白色恐怖,配合反對黨,對言論不符合反對黨胃口的作者,進行圍剿追殺。 台灣輸給中國大陸的,真的不只是棒球而已! --- 洛杉基 寫於台北市 03/1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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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