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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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的「白色恐怖」
2009/03/16 17:51:50瀏覽2708|回應20|推薦29

六零年代,用筆名「柏楊」發表的大力水手漫畫,讓郭定生(又名郭衣洞、筆名鄧克保)被當時的台灣警總用「共黨間諜、侮辱元首」等莫須有的罪名,送進綠島監獄囚禁了近十年。在白色恐怖年代,無論你用什麽別名、筆名,只要你在報上、雜誌上發表對當權者不利的言辭,警總就有辦法找到你,讓你永遠閉嘴。那時候,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根本只是聊具一格而已。

四十年後,網路年代興起,BBS、部落格等、讓每個人可以用化名,隱身於浩瀚網路中,暢所欲言;不用擔心真實身份曝光,也不怕有人因為政治立場不同的言論,而被當權者逮捕,網民們真正地享受著憲法賦予每個人的言論自由。只要不去惡意攻擊譭謗特定對象,或登載兒童色情圖片圖利,網路化名讓每個人享有更大的自由與用不同的身份,去對不認識的網路群體,勇敢地說出心底的真話。

然而,這個約定成俗的網路法則,卻被一群不識相的政客們,肆意破壞殆盡。就像在一場氣氛迷人的舞會裡,大夥正沉醉於幽暗的燈光、動人的音樂與懷中美麗的舞伴,卻突然被一個不識相的客人,把燈突然全部打開,讓濃妝艷抹的小姐們,無所遁形,實在是煞風景透了!

筆者既不認識郭某人或范蘭欽,也從來沒有在網路上看過他們的文章,更沒有興趣去為他(們)做任何辯駁,筆者只是擔心,40年前的白色恐怖,是否已經借屍還魂,出現在四十年後台灣的網路上?

就拿筆者來說,用網路化名來寫文章,就是不想讓政治立場不同的老闆、同事與親友感到難堪。這十年來,窩藏禍心的政客,不斷煽動族群分裂與對立,詆毀中華民國,藉口台獨來掩飾自己的貪婪與貪腐。筆者站在一個良心知識分子的立場,發表了一篇又一篇的批判文章。這些文章如果讓我那幾個深綠的老闆、同事、親友知道是我寫的,以後見面或共事,就會造成很多困擾。因此,多年以來,除了少數幾個大學同學知道外,筆者一直不願意在網路上暴露自己真實的身份。

然而,以管大媽為首的政客們,卻發出了網路通緝令,要所有的綠色網民傾巢而出,揪出藏身V怪客面具之後的真實身份。管大媽曾經爲了抓馬英九的特別費,忘了自己老公也有同樣的問題,搞得裡外不是人。不知道這次她揪出郭某人曾經發表過什麽批評台灣人的文章,不要讓別人也發現她老公也曾經出現在那個同志部落格上發表文章,再次搬磚頭砸到自己的腳才好。

這位神秘怪客范某,如果發表了什麽不當的攻擊本省人言論,筆者部落格就有不少綠營打手,屢次上來發表攻訐外省人的言論,什麽中國豬滾回去、腦殘藍龜、九流政府、馬英狗等等,比范某有過之而無不及。在筆者看來,這些動不動就耍嘴皮子,不能用理服人,只會用粗話罵人的政治極端分子,就是狗咬狗,一嘴毛,都不是個東西!

假如行政院這次跟著這些政客起舞,為了幾篇文章真的摘去郭某人的烏紗帽,那麼行政院等於掀開了潘朵拉的盒子,讓白色恐怖在網路上還魂。是不是以後行政院要規定,公務員一律不得在網路上用化名寫文章?公務員絕對不能化名發表攻擊總統、攻擊任何一個族群、攻擊在野黨的言論?否則一定透過網路警察,追查到底,摘冠去職?這次是對郭某開刀,下次會是誰?從此,在黑白兩道夾擊之下,寒蟬效應會讓許多部落格紛紛關閉,退隱江湖;於是UDN「政治異言堂部落格」,乾脆從此改名叫做「政治一言堂部落格」!

一向言論不太自由的中國大陸,連中共政府都對上億網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一些批評中共中央的言論;號稱民主進步的台灣,卻在網路上進行文化大革命、白色恐怖,配合反對黨,對言論不符合反對黨胃口的作者,進行圍剿追殺。

台灣輸給中國大陸的,真的不只是棒球而已!

                --- 洛杉基  寫於台北市   03/16/2009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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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ky8080&aid=2750563
 引用者清單(1)  
2009/04/13 12:10 【不平則鳴】 怒髮衝冠: 蒼蠅錦衣衛, 威脅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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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套小阿姨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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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會這樣 ????
2009/03/18 18:08

Dear Mr. Rocky,

我的意見, 幾乎跟樓下 Mr. Eric 很像, 但是補充一下 :

1) 民進黨這樣亂挖一通, 就是一種 "恐怖" !!

2) 大家不是都在網路上大肆開罵, 有人因為這樣而被抓的 ?? 應該是沒有 ....

3) 大陸是還沒有所謂的 "反對黨", 否則, 難保同樣或更恐怖的事情, 會在哪兒發生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09-03-19 09:48 回覆:

恐怖哦,恐怖到了極了哦!洛哥我就已經嚇得屁滾尿流,準備封筆退隱江湖哩。深怕那天被綠營的新白色恐怖抓到安康偵查所嚴刑拷打。

台灣網路上如果也來個網禁,由反對黨當監察隊,那麼又是個世界奇跡了!


洛杉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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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今天中國時報社論
2009/03/18 12:54

請看今天中國時報社論,支持筆者論點:不當言論不可取,但網路言論自由不可打壓!

中國時報社論-負面言論可惡 網路獵巫可休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031800432,00.html



安康公主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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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一招
2009/03/17 15:09
請大陸朋友指導
2009/03/17 04:25

我倒是真心想請千千萬萬的大陸朋友指導指導, 如何在網上保持隱私. 

學學大陸朋友打老共的方法, 來打民進黨.

======================================================

这个不是打不打的问题,而是身份问题,如果今天这个范兰钦只是一介平民的话不管外省本省都不回闹出怎么大的风波。所以在大陆批判政府的网民都是平头小百姓,当局管不了所以也就不管了。我记得在这里就有一个部落格主资料上写的是“台南县”。但他的名字就叫 反台独两岸一中市场终极统一,马总统大声。

其实按照民进党的逻辑,在岛内有个“中华统一促进党”的团体是不是比范兰钦更加“十恶不赦”呢?


Eric 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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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一半
2009/03/17 09:12

我認為一半一半。

第一個一半,既然身為朝廷重臣,此言論是真不該,畢竟拿了納稅人民的錢來做事。

第二個一半,網路上頭發表的文章,作者真實身份是誰,想不想揭露我想應純屬個人自由,在未經別人同意的情況下就擅自追查網路發言者的真實身份,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09-03-17 11:41 回覆:

持平之論,同意。但是不是真的是郭某寫的,誰有能證明?難道管大媽是法官,她說的算?


Leathern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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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和七十年前的共產黨,師承的皆是列寧!
2009/03/17 06:29
列寧曾說(大意):敵人不腐敗,你們要幫助他腐敗。
言下之意,是這樣才能糾集群眾奪權,還能以官逼民反為藉口。
「造反有理、革命無罪」就順理成章了!

民進黨在台灣執政後的作為,和奪得政權之後的共產黨,有多大的不同?
只是共產黨經過了浩劫,長進了!
民進黨呢?還沒搞出浩劫來,自然還沒學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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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不包括主張種族屠殺
2009/03/17 05:59

板主可以到洛杉磯時報或美國任何某體匿名發表一篇「殺光黑鬼」的文章,就知道美國有沒有你主張的這種言論自由了。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09-03-17 11:34 回覆:
那是當然!我想洛杉磯時報也不可能會登吧?

Odyssey2001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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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陸朋友指導
2009/03/17 04:25

我倒是真心想請千千萬萬的大陸朋友指導指導, 如何在網上保持隱私. 

學學大陸朋友打老共的方法, 來打民進黨.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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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7 02:40

我用的是真名,我親朋好友都知道cjs是我.

因為我認為;

心不正,言必偏.意不軌,語必昧.


若不是心虛,又何必用筆名?
若不是別有目的,又何必遮遮掩掩?
若是所言都是公理正義,又何懼親朋好友知道?
若是真心坦蕩蕩,又何懼他人道是非?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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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下的紫金王朝
2009/03/17 02:13

這就是為甚麼范藍欽會被批的原因

說者未必然

讀者為必不然

蘋果和葡萄你要比甚麼

就像拿美國和瑞士比 你要比甚麼

督促自己是對的

有期許是對的

但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論證方式就會讓人產生負面觀感


紫金王朝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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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下的Taiwan Lover
2009/03/17 01:59
給樓下的Taiwan Lover:
看你的回應就知道你和版主有著極大的水準差異.......

台灣人輸中國的可多咧,看看奧運獎牌數目就知道.台灣哪次籃球贏過中國?哪次桌球贏過中國?哪次跳水贏過中國?還有游泳,體操,足球.....不勝枚舉,輸了一票子也沒看台灣人難過呀,那為什麼輸個棒球卻如喪考妣??是的,重點在,棒球是台灣人的國球,是台灣人的驕傲,籃球再爛再差,沒關係,就是棒球不能輸!!

這樣說你懂了嗎?"輸贏"重點不是真正的輸贏,而是"期待"與"事實"的落差,版主要強調也就是這個觀念,台灣是"民主"國家,"民主自由"是台灣最引以為傲的東西,中國是"獨裁"國家,連總統都不能直選的國家.可是如此民主自由的台灣比獨裁中國在網路言論上的管制沒有"超大"的區別時,台灣就該要檢討了,不是嗎?

還有,當你taiwan lover看到台灣和中國被放在一起比較時,不知道你是否心痛?台灣和中國,竟被放在一起比較,這有多丟臉你知道嗎?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09-03-17 11:32 回覆:
紫金王朝的解釋,比我還好,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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