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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說啥?
2006/09/07 11:00:31瀏覽300|回應0|推薦1


從學生時代,就喜歡寫些連自己都看不太懂的東西,甚至編一些小說,杜撰一些人、事、物,在自己的思想邏輯當中反覆地演繹著那些人物的生老病死、悲歡離合。

最好看的劇情,一定不能讓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最好是A愛上B,B又愛上C,偏偏C跟A是青梅竹馬,兩人相愛卻又不能在一起...。
很複雜對不對?
沒錯!被猜得出來,就不叫做戲劇了。那個編劇,也徹底的失敗了!劇情的張力,往往來自於觀眾對於演員角色的關愛與不捨。比如被虐待的小孩、搶人丈夫的惡女、為了企業生意競爭不惜惡鬥的官場醜態...其實這些都可能發生在我們的周遭,只是我們都選擇性的失憶。或者該說,我們都早已經習慣了這種環境。

不過,這終究不該是常態,於是,在我們看到一場觸動內心深處的戲劇時,其實我們也正融入其中,就好像自己是主角,因為那個場景可能就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或者是鄰居。演的不是虛幻的,而是稍嫌誇大,但卻又如此深刻地貼近自己的心 。

其實很多東西不也是如此嗎?

人生就是因為不完美而完美,所以我們都在找尋生命當中的那個缺。

妳會嘗試著從故事當中找尋自己的答案嗎?

下面這一段是以前寫過的小說結尾部分...

<<-=-=-=-=-=-=-=-=不知所云的分隔線-=-=-=-=-=-=-=->>

火勢在消防車趕到的三十分鐘後被撲滅,只是他失蹤了,變成一個謎。火場鑑識人員進入了現場勘查,從含碳量的比例判斷起火點應當是在二樓出租的臥室,地上尚有溶劑的燃燒反應,只是始終沒有找到他的蹤影。

而玻璃雖因高熱而爆裂,但按照欄杆仍舊完整的跡象看來,應當不可能從窗戶逃生才對。至於從門口逃出呢?更不可能!


明明起火點就是這邊開始的,也是火勢最為猛烈的地方,別說是沒有任何防護用具
的民眾,就算是全副武裝的消防人員還是很難穿越…。

諸種傳聞在左鄰右舍傳了開來,有人猜測他根本不在出事現場,但那天還曾在樓梯
轉角見到他的張太太卻言之鑿鑿的說他確實是親眼看見他失神落魄的走進房間裡。街坊鄰居你一言我一句的八卦個不停,卻始終講不出個所以然來。

天色漸漸地暗了下來,被燻黑的花盆旁散落了一張濡濕尚未燒毀的日記頁,裡面淡淡地寫著:

『我是一個暗夜飛行的天使,在妳最需要我的時候,我會披星帶月地出現在妳的身旁。天際悄悄滑落的流星,不是上天的垂憫,而是我的眼淚…。』

一顆明亮且火紅的流星悄悄地劃過東邊地平線的天空,小孩子驚呼『流星!…』。大家頓時停止了討論,仰頭望天,可是闃暗的天空什麼都沒有,只有幾顆孤獨的星星仍舊閃爍著。

電視報導,那天的晚上,正是三十三年一次獅子座流星雨,最大、漂亮的時候,

那年,在1998年的冬天,也是他們認識滿三年的日子。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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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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